其他
@南京人,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60%!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啦!
即日起
由50%提高到60%以上!
报销比例:
2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4万元至6万元(含6万元)分别由原50%、55%统一提高至60%,即2万元至8万元(含8万元)报销比例60%;
8到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65%;
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0%。
注!意!了!
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仍按今年初发布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执行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
4万元(不含4万元,下同)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
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
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
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成员等9大类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仍按减半政策执行,即困难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在普通人员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通过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救助医疗费用结算体系,实现困难人员一站式结算。
觉得很实用的
点右下角
来源 | 市医保局
重点阅读推荐
好消息!点个赞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