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拆拆拆!赶紧拆!宜宾交警出手了,车上装了这个东西的赶紧看…


宜宾新闻网宜宾人关注宜宾新闻网

小伙伴们

你有没有一手撑伞一手骑车

在狂风暴雨中艰难前行的经历?

随时都要被吹飞的感觉实在不好受



因此

智慧的人们发明了一种既不需要用手

又能遮风挡雨的玩意

二轮车遮阳伞

随着它的诞生

马路上飞驰的二轮车

就会出现了这样的“移动风景”

↓↓↓


遮阳伞不仅为骑车人遮阳

带来一丝阴凉

还能在雨天里遮风挡雨

省了诸多的麻烦

而大多数的小伙伴不知道

就是这样一把遮阳伞

看似小巧方便

实则安全隐患极大

真!的!不!安!全!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p0558zwb4bx&width=500&height=375&auto=0

看了上面的

现在相信了吧

这样的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近期,宜宾交警对加装雨棚现象

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


今日,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刘毅率队,组织专门警力对二轮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雨棚、遮阳伞的行为开展集中拆除销毁整治,并在现场进行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经过近一小时左右的整治,已查处拆除并集中销毁雨棚54个。



据了解,宜宾交警将对两轮车非法加装雨棚的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深入的整治,降低二轮摩托车与电瓶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



非法加装遮阳伞的危害


一、加装遮阳伞,阻挡驾驶员视线,转弯时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易诱发交通事故。



二、影响电动车转弯时的灵活性,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遇风或转弯时很容易被刮倒而造成交通事故。



三、遮阳伞增加车体面积,易发生擦刮而引发交通事故。


四、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员跳车脱险的空间,易导致伤亡;遮阳伞的支撑杆在发生事故时极易刺伤驾驶员,造成致命的二次伤害。


普法小知识

二轮车加装遮阳伞等非法装置的处罚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违法定性: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


3、处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罚款500元(违法代码7019)。


4、管理措施:责令恢复原状;据不履行的,可以代履行强制切割并恢复原状。


把它传到圈子里,让更多人知道!


领导说了,您点一个❤

小编工资涨五毛


来源:宜宾新闻网综合宜宾公安交警、吉州交警

编辑:方河玉 责任编辑:杨江

欢迎加入我们,简历发送至:8704492@qq.com

好久不见,宜宾四中!

紧急预警!宜宾今明两天将迎大雨+大风

注意!内宜高速等川内多条高速有施工

如果你是宜宾人 请点阅读原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