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交警在一无牌越野车上发现警服!驾驶员喝了酒还摸出了“警官证”…
近日,宜宾一男子
在面对民警的检查时
自称是
宜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队长
因为喝了酒开车要求不被处理
车里的警服、警官证样样齐全
结果……
10月12日22时许,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交管三大队大队民警宗科、刘金亮带领10名警力在上江北城市主干道设卡夜查时,发现一辆军绿色无牌猎豹越野车停放在距离卡点300米远处人行横道。
前往查看却发现车内无人,用手抚摸车辆引擎盖发现尚有发动机残存的余温,断定驾驶员并未走远,透过车窗发现驾驶室位置罩着一件警号为047***的制式警服。
由于该车辆驾驶员遇公安机关设卡盘查时将车辆遗弃在路边,且驾驶室罩有一件警服,诸多疑点,现场带队民警立即组织警力搜查可疑人员。
经大范围仔细甄别,民警发现不远处一男子眼神游离、面部红润,边打电话还边对设卡民警方向张望,立即将其拦下询问。
▲遗弃的车辆
▲可疑的警服
面对设卡民警现场突审,男子交代自己名叫刘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51152119860307****,持驾驶证C1。
在22时许,刘某饮酒后驾驶军绿色猎豹牌越野车,途径沿江路到上江北时发现有交警设卡检查,便将车辆遗弃在路边人行横道,而后被民警查获。
民警要求刘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刘某拿出一本驾驶证和一本警官证,自称是宜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队长,因为喝了酒开车要求不被处理。
民警将刘某警官证拿来仔细查看,发现该警官证防伪做工低劣,警官证出生日期同其驾驶证出生日期不吻合。
立即连接公安网进行核实,核对发现该警号民警不是刘某本人。
经现场多次对刘某进行心理强攻,刘某胆战心虚,坦白交代了自己的警官证和警服都是假的,主要是想冒充人民警察而逃避处罚。
随后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联合办案 严惩违法犯罪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另刘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大队民警当场控制住涉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刘某,联系临港分局白沙湾派出所接力查处。
10月1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冒充人民警察实施招摇撞骗罪,被临港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宜宾市看守所,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宜宾公安交警
实习编辑:张莉
编辑:方河玉 责任编辑:陈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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