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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这个新公墓价格出炉!还有6类对象可免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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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底,“四川游客抚仙湖去世,疑遭遇天价运尸费”的新闻迅速窜上热搜。


该事件虽然经过报道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将多收的17000元被全部退回,但也引发了大家对遗体接运费标准的关注。



2017年年底,宜宾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普惠型惠民殡葬的通知,其中就包含有遗体接运费的减免政策


截至今年10月,市殡仪馆共为850名群众办理便捷高效的殡葬费用减免手续。



 殡葬费用结算“零跑路”


近日家住翠屏区的黄某清不幸病逝,随即民政部门在家属的同意下其运至南溪进行火化,同时骨灰盒寄存在该处。


如果按照原来政策,黄某清的家属需要在填表申请并且需要先付费后报销。


然而如今,黄某清只需填写一张审批表无需先交费,3分钟内可办理减免费用。按照政策黄某共计减免费用1220元(费用未含南溪火化费减免680及骨灰寄存)。


▲资料图:宜宾市殡仪馆


宜宾市殡仪馆副馆长余正海介绍,宜宾从2017年年底就开展了减免的项目:包括遗体的接运、 冷藏、 然后是悼念和火化这四个方面的费用,目前,宜宾市殡仪馆让惠民殡葬费用结算实现了“零跑路”。



自翠屏山火葬场关闭后,暂由南溪区火葬场承接翠屏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火化及相关服务,市殡仪馆集中办理其遗体火化预约登记手续。


丧属只需填写一张审批表,即可享受惠民殡葬减免及送往南溪火化运费减免,进一步调整优化流程。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对象 

 主要有六类 


1.宜宾市户籍居民;

2.非宜宾市户籍的在宜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

3.驻宜部队现役军人、非宜宾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4.在宜宾市居住并取得宜宾市《居住证》的人员;

5.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

6.公安机关确认的未知名遗体。


在遗体接运费的减免政策上,只要符合减免政策的人群,可补贴遗体接运费720元和最高490元实际产生的超公里数运费。



公墓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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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宁县民政局发布

关于凤凰山

公墓销售价格和销售办法的公告

长宁县民政局

关于凤凰山公墓

销售价格和销售办法的

公 告


长宁县凤凰山公墓是县委、县政府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现已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为充分体现惠民政策,倡导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新风尚,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将公墓销售价格和销售办法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宁县凤凰山公墓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墓位4119个,目前可投入使用墓位1000个



二、销售价格

依据长宁县发改局《关于长宁县凤凰山公墓销售价格的通知》([2019] 54号),凤凰山公墓销售价格为:

(一)A型墓(单墓)售价8000元/个

(二)B型墓(单双墓)售价16000元/个

(三)C型墓(双墓)售价20000元/个

(四)生态葬墓位(包含壁葬、草坪葬及树葬)售价1000元/个



三、销售办法

(一)销售原则

惠民利民,公平公正,移风易俗,优质服务。

(二)销售单位

凤凰山公墓由长宁县殡葬服务中心负责销售。

(三)销售对象

1.死亡时户籍在长宁县的城乡居民;县内因其他原因须迁入公墓的(如征地拆迁等)。

2.死亡时户籍不在长宁县的城乡居民(除生态葬墓位外,每个墓位增加5000元)。

3.购买人须提供死亡人员合法的火化证、死亡证,因其他原因须迁入公墓的由长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核实,实行实名登记购买。



四、墓位选择

采用电脑自动选择墓位,购买人选定墓型并登记、缴费后,凭购买发票通过电脑自动选择墓位号,最多选三次确定墓位。


五、有关规定

(一)公墓墓位不预售。

(二)已售墓位严禁转让和炒买炒卖,如购买后未安葬登记死亡人员的,则予以收回,所交墓位费不予退还。

(三)已售墓位一律不得改变墓位结构、方位、绿化等现状。



六、销售时间

2019年11月18 日起,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销售地点:长宁县凤凰山公墓服务大厅(长宁镇羊古村5组)

咨询电话:0831-469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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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新闻网综合长宁发布

编辑:方河玉  责任编辑:陈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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