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这三个条例明年2月施行

辽宁日报 2022-04-25

11月24日

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

《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辽宁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三个条例都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当日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了以上三个条例的主要内容


逐步实现电梯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对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逐步建立数字化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



条例规定,新安装电梯应当在轿厢内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并配置两回线路供电系统、备用电源或者应急平层装置;配备具有电梯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符合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接口标准,并实时上传数据。在用载人电梯应当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加装上述设施、装置。


条例明确,采用全新管理模式即委托专业运营单位管理的电梯,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用于电梯运行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保险和零部件损耗更换等日常管理以及电梯更新、改造费用支出。 


条例要求,维护保养单位运用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根据实时线上检查和监测维护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现场维护保养,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此外,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对电梯费专款专用作了明确规定,对现有管理模式下电梯安全管理各环节行为规范、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并强化、细化了处罚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机构、企业严格依法履行安全职责。


铁路安全突发事件报警就打110

《辽宁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最大亮点,就是规定了报警求助协作机制。针对铁路安全突发事件报警中出现的报警人普遍不知晓报警电话和受理部门的问题,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与铁路运输企业、铁路公安机关建立受理报警求助协作机制,将报警求助纳入地方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受理范围。据此,在公安机关接到110报警电话时,即可直接将电话转接铁路运输企业紧急处理,为化解险情争取时间。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以下内容:


——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条例》规定,省及铁路沿线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铁路监督管理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在铁路运输高峰期或者地质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下,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进一步细化线路安全措施。为营造整洁有序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条例》主要细化了三方面内容:一是在国家规定的禁止行为范围基础上,将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弓弩、弹弓、气枪等攻击性器械列入铁路线路两侧各500米内禁止行为范围。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要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铁路监督管理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三是对铁路线路两侧的塑料大棚、彩钢棚、广告牌、防尘网等轻质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要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塑料薄膜、锡箔纸、彩钢瓦、铁皮等建造、构造材料及时清理,防止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危害铁路安全。


——进一步规范建设和运营行为。针对铁路建设、运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条例》突出了三方面规定:一是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铁路建设工程,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与从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的单位约定保障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及责任。二是铁路建设工程应当兼顾道路、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加强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三是对道路与铁路并行路段的建设,条例根据建设的先后顺序分别规范了安全防撞等设施和警示标志的设置、管理与维护等责任。


建立燃气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亮点之一,是体现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立法思路,鼓励、支持燃气工程的智能化应用,以引领行业创新和科技进步。主要体现在:


一是建立燃气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推动建立统一的燃气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对燃气安全实行全程监管。具备条件的县可以建立燃气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与燃气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相适应的信息采集机制,汇集燃气管理服务数据并实时上传。


二是使用智能产品方面。新建使用燃气的建筑应当在燃气使用终端安装具有远传功能、流量报警以及泄漏自动切断等功能的智能燃气计量表。既有建筑的燃气计量表使用寿命到期应当更换为智能燃气计量表;使用寿命未到期的,鼓励更换为智能燃气计量表。


三是瓶装燃气智能化管理。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瓶装燃气智能管理系统,对气瓶进行动态溯源,实现气瓶在流通环节全跟踪管理。瓶装燃气气瓶或者其附属连接设施应当具备泄漏自动切断功能。


此外,条例还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乱、运输乱、使用乱、追溯难等问题,全方位全链条地规范了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和使用,明确了瓶装燃气经营者和用户在检查、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方面的责任界限。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燃气管理部门以及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相关制度,加强瓶装燃气送气服务人员、车辆的管理,送气车辆应当设有明显标识。鼓励对瓶装燃气实行统一配送。


为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提高燃气经营者的服务质量,条例还对燃气经营者的责任、燃气用户的义务作了具体规定;对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作出要求,规定餐饮经营者、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




来源:辽宁日报《北国》新闻客户端

记者:赵英明

编辑:刘爽
责编:方亮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