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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中心召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调研会

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督导办”)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将按2019年督导办工作安排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为更好地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估方案,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体系,学位中心首先面向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专家分三次开展集中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继首场“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调研会”后,7月4日、5日,学位中心连续召开两场专题调研会,来自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社会工作、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中药学、中医、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艺术等20个教指委主任委员、秘书长、委员等相关专家参与研讨。学位中心主任黄宝印、副主任林梦泉,质量监测与专业学位处处长李恒金、副处长韩菲、副处长朱金明及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林梦泉主持。

(7月4日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调研会)

(7月5日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调研会)

调研会上,黄宝印介绍了2016年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情况、主要特点及社会反响。针对今年全面启动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他指出,要在深入总结试点评估经验基础上,继承优势、保持特色、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体现“五个一”的总体思路,即一是坚持一个根本导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系列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思想政治引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加聚焦人才培养质量,坚决破除“四唯”顽疾,坚持多元、多维、多类评价,发挥正确的指挥棒作用;二是坚持一个总体要求,紧密围绕专业学位相关政策要求,在培养目标、本质特征、质量提升等方面强化落实,注重职业需求与实践能力,促进“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三是坚持一个基本原则,立足指标体系精简聚焦,评估程序简洁高效,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单位负担;四是坚持一个重要依托,紧密依靠教指委,充分发挥教指委专家的重要作用,共同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五是坚持一个建设目标,制定相对稳定、符合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律、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的中国特色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体系。

林梦泉介绍了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性质及主要特点,更注重专业学位发展的成效与水平。他指出,学位中心将在与教指委充分沟通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聚焦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开展深入交流与研讨,促进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体系设计科学、合理、有效。

与会教指委专家纷纷表示,经过多年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新时期急需一个外部评价体系,促进高校、行业、社会更加关注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专业学位内涵发展。在新时代背景下,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围绕调研提纲,教指委专家各抒己见,深入交流,在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达成一系列共识,如:在评价导向方面,赞同“五个一”的改革思路,并强调要突出专业学位培养特色,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在数据填报方面,赞同多渠道获取评估数据,并希望通过评估促进各培养单位办学数据信息库建设,为评估信息采集方式改革奠定基础;在指标体系设计方面,建议加强指标框架设计的逻辑性与可操作性,先形成较为通用的一级、二级指标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听取各教指委意见形成符合各专业学位培养特色的三级指标及观测点;在立德树人方面,建议在师生德才评价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强调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的重要性;在培养过程质量方面,建议增加对核心课程、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等方面的考察;在实践教学方面,建议既要关注实践时长,也要关注实践内容与成效,科学考量与界定实践基地支撑成效等;在行业贡献方面,要兼顾学生自身评价、同行专家评价以及行业单位评价,真正将专业学位教育对行业贡献的特色体现出来。同时,各位专家还对本专业学位类别在指标体系设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此外,与会专家还希望在教指委内部加深研讨,并在如何体现各专业学位培养特色和各培养单位的差异性、如何科学区分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指标、如何界定指标量化标准、如何体现人才培养的国际性、如何在评估中统筹考虑院校资源不均衡等问题上,开展进一步深入研讨。

(7月4日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调研会部分发言专家)

(7月5日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题调研会部分发言专家)

下一步,学位中心将继续召开专题调研会议,研讨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方式,努力形成具有专业学位特征共通性,可操作性强,充分反映各专业学位培养特色的评估指标体系框架,高质量完成专业学位水平评估。

文字:韩婷婷  朱金明

图片:王浩铭  李德志

编辑:康建伟

审核:李恒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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