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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丨 贵州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

健康贵州 2020-01-27


12月10日,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贵阳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从综合监管制度出台的背景,综合监管的理念、体制和方式等方面介绍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政策。各成员部门分别介绍开展综合监管工作情况,并对2020年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事宜进行了讨论。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综合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安仕海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实现“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的改革目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贵州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对省级各部门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监管部门的努力下,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他四项制度的基础和保障。要深刻认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重要性。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健康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会议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和行动,是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的具体体现 ,是持续深化医改和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健康扶贫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和基础。
会议要求,各监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脱贫攻坚为统揽,认真践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个坚持”新思路,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对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提高综合监管效率效能;要按照监管部门职责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好责任,进一步细化自身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导。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按照《贵州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履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主要负责部门”职责和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责任。要以部门联席会议为纽带,在开展执法、信息通报共享等方面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配合,共同发力推进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持续向好,全力推动贵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阳海关、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银保监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省药品监管局、武警贵州省总队等21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会。



供稿:黄秋云

编审:张   龙

编辑:崔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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