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企业百万年薪招聘,要求终身服务“不顾家”,还得抵押房产,然后……
昨天
一则招聘信息在网上炸了锅
▽
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
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
8月19日
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
发文为“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
该招生启事显示,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
但招收条件中也提到应征者需遵守两点承诺才能录取:
一要承诺做到“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二要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并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目前,这则招聘启事
已在该公众号上被删除
这篇招聘引发了网友热议
↓↓↓
有人质疑:
“不顾家”的要求太过分
也有网友调侃:
这是校园招聘
默认学生们都有房了吗?
没有房还不配上班了?
有网友追问
这不就是卖身契?
不少网友指出
此事违反了劳动法
椰树集团回应:
招聘属实,已收到一些简历
8月20日,椰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招聘内容属实,招聘分为公司外部和内部招聘两个渠道,主要是吸纳有能力的人才。
关于网友质疑该集团招聘系炒作、博眼球,以及招聘要求过高等问题,工作人员回应称,招聘非炒作,椰树集团诚心培养专业型高层人才,对集团做出贡献。目前已收到一些简历,还需要进一步筛选。
红星新闻记者今日致电椰树集团人事部, 椰树集团负责这次招聘的联系人罗女士表示,现在来应聘的人员非常多,如果不是集团内部的同事,只能按要求将简历投放到指定邮箱。
至于公司所说的按岗位实行计件考核发工资的具体方案,罗女士称她解答不了,只能往上面汇报。而当记者表明身份并表示采访意愿时,对方以现在应聘电话非常多,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挂断了电话。
海南省就业局:
已与椰树联系,将上报情况
澎湃新闻发现,发布椰树集团该招聘广告的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该账号主体为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
针对前述情况,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综合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他们已关注到网上的相关信息,也已经跟企业反馈了该情况。“他们公司现在正在处理。”
该局业务科室一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介绍,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直聘”以前是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下属机构,但现在已经独立,是由国资委底下的企业管理。“现在它的主体已经和局里没有直接关系。”
该工作人员表示,但该局有监督职能,注意到前述事件后,已经主动联系椰树集团,后续将情况上报给主管部门。“如若有其他不妥之处,或还需要执法部门介入。”
律师:
招聘条件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或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放向红星新闻表示,这则招聘信息里的招聘条件明显不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要求,作为公民,有人身自由,作为劳动者,有就业自由。
韩放认为:
第一,要求应聘者承诺顾事业不顾家,不符合情理和人道;
第二,承诺终身服务限制了人身自由和就业自由,涉嫌违法;
第三,要求房产作抵押,离职即对用人单位进行以房偿还,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常理,劳动者以劳动换取对价,除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难以要求其对用人单位进行赔付。
“目前没有什么强制性手段可以禁止跳槽。”韩律师告诉红星新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广州日报(ID:guangzhoudaily)综合新民晚报、潇湘晨报、上游新闻、澎湃新闻、红星新闻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叶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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