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江苏检察·回眸】人物篇︱赵习芳:暖风习习 助尔芳华


【编者按】五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他们在平凡岗位上踔厉奋发、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地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赵习芳,泰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泰州市第三届“十行百星”之政法之星、泰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


从检16年,做事不张扬,用“敏于行而讷于言”形容赵习芳更为恰当。遇到申报先进个人总是推托,如果有媒体采访更是往后躲,直到近年来,关爱未成年人、救助“事实孤儿”的暖心善事让她再也无法低调。2018年12月,她被江苏省检察院和江苏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2021年3月,她所在部门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2022年,她更是华丽转身,挑起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团队的大梁,走进泰兴经济开发区深入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一个善举

推动“事实孤儿”制度保障


2021年1月28日,新华社一条短视频《一米阳光》在网络上刷屏,短短两天,阅读量达到120万。


视频的主人公雷雷(化名)还未满月时,他的爸爸因白血病去世,后妈妈离家出走,雷雷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租住在学校附近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房间内。有一天,一个女检察官走近他,不仅带去他爱吃的食物、喜欢的玩具,还按照国家规定,帮助雷雷办理了儿童福利证。此后,她还成了雷雷家里的常客,让雷雷重新感受到母爱的温暖。


视频里的女检察官就是赵习芳,而雷雷也是她帮助过的众多“事实孤儿”之一。


对一起弃婴案件支持起诉撤销生母监护权后,赵习芳定期看望这名女童


赵习芳在泰兴市走访调查时,发现类似雷雷情况的“事实孤儿”有80多人,多在农村,家庭因病致贫的比例较高。


阳光应该普照天下所有的孩子。在她的倡议下,2018年2月,泰兴市检察院牵头公安、法院、民政局、教育局、团市委等9个部门联合会签全省首个《关于“事实孤儿”关爱和保护工作实施办法》,将关爱“事实孤儿”形成制度规范。


关爱“事实孤儿”的做法得到了泰州市、江苏省检察院的高度认可,并在全省推开。2018年11月13日,民政部召开“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座谈会,该做法又走向全国。2019年6月18日,民政部、最高检、财政部等12部委联合出台文件在全国推广,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的生活从2020年1月1日起得到制度保障。


作为“事实孤儿”保障工作的参与者和见证者,赵习芳感到非常自豪。


2019年10月,赵习芳联合邮政公司法治进校园,分发家校联系册


一颗公心

为“事实孤儿”指定监护人


在“事实孤儿”成为社会的关注点后,只要工作中碰到相关问题,大家都愿意联系她来帮忙办理。


2019年4月,赵习芳接到当地救助站求助电话,希望通过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对“事实孤儿”小红遇到的困境予以关注解决。原来,10岁女孩小红的母亲因车祸不幸去世,小红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早已离世。母亲给小红留下了一套即将拆迁的房子和100多万元车祸赔偿金及存款。对于谁来负责小红今后的生活,亲戚间起了纷争。小红一直由母亲生前男友阿七照顾,然而,为了不让“外人”参与监护人竞争,阿七被亲戚们赶了出去……


经过调查走访,赵习芳发现,小红与阿七的感情很好。50多岁的阿七也主动提出,愿意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为慎重起见,赵习芳又和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了充分的调查。鉴于小红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确定先由居委会担任小红的临时监护人,同时听取相关亲属意见。另外,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赵习芳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一起对小红进行心理疏导,听取小红本人的意见。最终,社区居委会结合收集的信息,初步确定监护人为阿七。


“10岁的小红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监护人。”赵习芳介绍说。本着最有利于小红成长的原则,民政、检察院等单位综合考虑小红本人及其亲戚、邻居、学校的意见,最终确定由阿七担任小红的监护人,同时明确由社区顾问律师调查小红的财产状况,评估阿七担任监护人的风险,对其担任监护人做好法治教育;告知小红亲戚对指定监护不服的救济途径;确立跟踪回访机制,加强对小红权益的综合保护。


2019年4月,指定监护人的当天,阿七对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作出了书面承诺。至此,一起监护权纷争尘埃落定,小红重新回归了正常生活。


赵习芳与民政局的同志

一起将孤儿证送到事实孤儿手中


一项机制

织密未成年人信息“防护网”

  

工作中,赵习芳善于钻研思考;生活里,她同样喜爱挑战。她常常告诫儿子:人生如棋,要一步一个脚印,才能最终赢得人生棋局。


2020年3月5日,一起侵犯20余万条未成年人信息的犯罪案件移送泰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明,2015年11月至2017年10月,臧某、陆某先后将非法获取的中小学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等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教育培训机构员工柳某、黄某等人用于宣传招生,非法获利6460元。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柳某、黄某又将其非法购买或获取的中小学生个人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就这样,20余万条未成年人信息几乎成为“公开的秘密”。


2020年6月29日,作为承办人,赵习芳对这起侵犯未成年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全部采纳,除了依法追究臧某、陆某等人的刑事责任外,还判令被告人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6460元。


哪些部门容易成为未成年人信息泄露的源头?教育、交通、医疗、卫生部门有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责任,而网信、公安部门有对网络的查处监管职责。看着本案中被出售的大量信息,赵习芳明白,需要从源头上治理案件折射出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她带领部门人员,与当地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沟通协商,共商对策。


赵习芳在开学季来到校园

给孩子们上法治课


2020年5月28日,泰兴市检察院联合市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法院、公安、教育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6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合力,从源头上守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共同织密儿童信息安全“防护网”。


这也是2019年10月《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正式施行后,江苏出台的首个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经过赵习芳和同事回访调查,家长普遍反映培训机构的骚扰电话明显变少了。公安机关也反映,机制建立后,类似案件没再发生。


文字:葛东升  印倩

编辑:胡锡芸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