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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江苏这么干!

202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重大工作部署。最高检《工作方案》印发后,江苏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紧抓落实,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江苏特色的“检察护企”实践。近日,江苏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解读《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部署下一步“检察护企”工作重点和举措。稳固江苏“护企”基石成立领导小组江苏省检察院于2020年组建成立“护航民企”工作专班,作为江苏检察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主阵地”。专项行动伊始,江苏检察机关依托已有的“护航民企”工作专班机制基础,结合专项行动具体举措要求,成立了具有江苏特色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最高检领导小组组成框架基础上:01增加第二检察部加强对重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办理力度。02增加第三检察部严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监管等职务便利实施的职务犯罪,维护合法经营企业利益。03增加案件管理部为涉企“挂案”清理提供数据支撑。04增加检察信息技术部以法律监督应用模型为突破口,推动“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05增加宣传教育处做实做细法治宣传,持续提升专项行动影响力。结合江苏检察实际细化方案举措江苏省检察院在最高检《工作方案》确定的14项工作举措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制发江苏《实施方案》,明确15项工作举措。01贯彻最高检部署,提出全面性落实举措《实施方案》对最高检《工作方案》作出全面细致的落实举措,主体部分保留最高检《工作方案》的体例格式,针对每一条措施进行了细化落实,如“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中,根据江苏检察工作实践,提出在办理电信诈骗、虚开发票、洗钱和非法集资等案件中进一步深挖线索、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建立“空壳公司”筛查规则和预警模型等具体措施。02结合近年工作实际,集成发展已有规定为落实最高检《工作方案》新要求,省级层面需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把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继承发扬,同时对新的要求及阶段目标要重点推进。最高检《工作方案》中提到的“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江苏《实施方案》提出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探索社区矫正阶段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03注重融合履职,打破内部条线分工壁垒《实施方案》打破以往“四大检察”分开部署工作的传统框架,突出融合履职,针对解决某一类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集合各条线能够运用的履职手段,同向综合发力。比如,在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方面,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实施方案》增设了第15条举措,“精准问需企业,做实做细法治宣传。”在提升“检察护企”影响力、关注度的同时,营造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明确江苏行动路线完善推进计划江苏省检察院依托“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江苏检察工作实际全面周密部署。01强化动员,纵向推动方案落实在三月中旬召开的全省经济犯罪检察条线会上对该专项行动专门作出细化部署,传达最高检《工作方案》内容与专项行动目标定位,督促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加紧部署该专项行动。02建立联动,横向加强工作谋划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所有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围绕各自部门任务清单谈思路、话举措、谋落实,凝聚护企工作最大合力。03制定《推进计划》,确保成果落地结合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意见,制定《关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项目的推进计划》,将江苏省《实施方案》所列15项任务进一步梳理细化成45个具体工作项目,制作工作推进计划表,明确责任部门、成果形式、完成时限。下一步,江苏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聚焦企业需求,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齐心协力推动全省营商环境迈向更优,护航企业行稳致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力量。文字:王昊编辑:左海亮
4月12日 下午 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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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频】“变色龙”的情报陷阱

对普通人来说间谍好像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但现实中间谍可能像“变色龙”一样伪装成不同身份的普通人在你身边伺机窥探你以为开始了一段美好恋情,却可能另有隐情;你以为找到了一份高薪兼职,却可能暗藏玄机;你以为只是网友间平常的聊天,却可能泄露了国家秘密……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第9年,也是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实施第1年,在反间谍法宣传教育日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学习反间谍和保密知识,做好国家安全的守护人!检察官提醒有国才有家,国强方能民安。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个人都是国家安全的一道防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反间谍斗争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让我们一起崇法学法守法,明责履责尽责,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共同捍卫国家安全和利益。来源:南通市检察院、启东市检察院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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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机关依法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典型案例

5月30日,省检察院举行江苏省检察机关依法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8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目录1.贾某某等34人诈骗案——全面规范开展社会调查助力办案和帮教2.丁某某盗窃案——社会调查审查实质化,查明“罪与非罪”3.胡某等3人聚众斗殴案——精准监督推动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4.陈某盗窃案——多元考察帮教照亮迷途少年回归之路5.王某盗窃案——宽容不纵容,附条件不起诉不是“护身符”6.宋某某放火案——精准帮教让涉罪未成年人重获新生7.邱某某故意伤害案——刑事和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8.闫某盗窃案——检察监督让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不再“存而不封”案例一贾某某等34人诈骗案——全面规范开展社会调查助力办案和帮教基本案情贾某某等34人,作案时均系未成年人。2019年3月,贾某某等经他人介绍,在河南省洛阳市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以发展微信商铺代理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其中贾某某等7人诈骗数额巨大,申某某等27人诈骗数额较大。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先后对贾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申某某等21人附条件不起诉、李某某等6人相对不起诉。2023年1月,经南京、洛阳两地检察机关协作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的申某某等21人顺利通过考验期,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履职情况(一)制定规范化社会调查方案。玄武区检察院为做实做细社会调查这一基础性工作,联合公安机关、社工组织,结合案件总体情况和34名未成年人个性化特点,参照南京市检察机关联合研发的社会调查报告模板,制定规范化的社会调查方案。实行一人一案,明确采用档案调取、监护人面谈、个性化测评、实地走访等方式,从8大项36小项要求出发,详细调查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家庭背景、学业经历、社会交际、工作情况、恋爱交往、个性特点、有无生活重大事件影响等。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个办案阶段保持方案的连续性,确保全流程无盲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二)跨省联动开展社会调查。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侦办地和行为人居住地往往不一致,异地办案给社会调查带来诸多困难。在江苏、河南两地省级检察院的统筹指导下,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协调联动,玄武区检察院和洛阳市洛龙区、洛宁县、嵩县等7家基层检察院分别签署异地协作协议。洛阳市检察机关提供场所、车辆等后勤保障,并派员支持。玄武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分2组,用4天的时间,按照社会调查方案,在当地检察办案区开展调查谈话42人次,实地走访未成年人家庭、学校、工作单位27处,与洛阳市检察机关对接工作7次。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开展社会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开展犯罪原因分析和回归社会综合性评估,形成34份详实的社会调查报告。(三)根据社会调查情况精准办案和帮教。玄武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在未成年人办案和帮教中的重要参考作用。根据社会调查情况,结合个人参与程度、主观认知、帮教条件等,对34名涉案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对作用关键、数额巨大的7名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对21名作用和情节一般的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对犯罪情节轻微的4人作相对不起诉。玄武区检察院在社会调查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条件普遍较为困难,如能在当地帮教考察,可大大减轻当事人诉累,遂联合洛阳市检察机关对21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异地协作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采用网络团体辅导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经帮教,21人无一再犯罪,2人创业成功,2人考上大学。玄武区检察院还调查发现,当地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呈多发态势,遂通过沟通座谈的方式将情况反馈给当地检察机关,建议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典型意义检察机关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前,联合公安、社工组织,制定规范化社会调查方案,详细列明调查方向和步骤。对异地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调查时,联合未成年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协作开展工作。通过全面规范的社会调查,深层次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条件,助力案件精准办理和帮教,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落到实处。案例二丁某某盗窃案——社会调查审查实质化,查明“罪与非罪”基本案情被不起诉人丁某某,男,户籍显示作案时16周岁,后实际查实为15周岁。2021年8月6日至15日,丁某某趁泗洪县某商场关门之际,先后多次潜入该商场6家服装店内,盗窃现金共计1200余元。2021年12月7日,泗洪县公安局以丁某某涉嫌盗窃罪移送泗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2月31日,该院因丁某某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履职情况(一)创新社会调查工作机制,推动社会调查与案件侦查同步开展。2021年8月19日,泗洪县公安局对丁某某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根据检察机关牵头会签的《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在侦查盗窃犯罪事实的同时,委托五彩阳光心理咨询工作室社工对丁某某的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开展调查。2021年11月26日,泗洪县公安局对丁某某涉嫌盗窃案侦查终结,将社会调查材料单独形成案卷,随侦查案卷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作为后续审查起诉、庭审裁判以及社区矫正等诉讼环节作出处理决定的依据。(二)全面审查社会调查材料,自行补充侦查排除矛盾的年龄证据。检察机关根据收到的社会调查卷,对社会调查材料是否完整、调查主体、程序是否合适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要求补充移送或制作。参照刑事证据标准,将社会调查卷中反映的个人基本情况、平时表现、家庭环境等与犯罪证据同步审查。经审查发现,户籍信息及出生医学证明证实丁某某2005年8月3日出生,但社会调查材料中的一张生日照片显示其穿着棉服,与户籍信息反映的季节明显不符。检察机关根据这一情况,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向丁某某母亲及奶奶核实,二人均反映丁某某实际出生日期是2005年12月,为了孩子早上学就改了出生医学证明上的日期;到丁某某母亲生产医院调取分娩记录,证实其母亲生产日期为2005年12月3日;到丁某某家中调取其疫苗接种记录,证实丁某某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的时间为2005年12月3日,与分娩记录、庆生照片相互印证。(三)综合审查判断证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规定,认定未成年人年龄一般应当以户籍证明为准,户籍证明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时,可以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分娩记录、防疫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综合判断。本案中,丁某某户籍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年龄与其他证据存在重大矛盾,调取的分娩记录是医院在丁某某出生时登记的,证明力较强,且得到了其他补充侦查证据的印证。检察机关综合认定丁某某出生日期为2005年12月3日,案发时15周岁,未达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于2021年12月31日,对丁某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社会调查报告还反映丁某某盗窃的主要原因是父亲去世,母亲改嫁,跟随奶奶生活,家庭教育缺失。检察机关向丁某某母亲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在宣布不起诉决定当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目前,丁某某与母亲关系改善,继续学业,表现良好。典型意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社会调查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全过程,是司法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处理决定的重要依据,也是重塑未成年人品格、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建立社会调查工作机制,推动社会调查与侦查同步,并参照犯罪证据审查标准,全面审查社会调查材料,查清认定未成年人罪与非罪的全部事实,对未成年人作出精准处遇,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例三胡某等3人聚众斗殴案——精准监督推动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基本案情胡某,案发时已成年;赵某、刘某,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三人均系某职业学校学生。2021年3月16日,胡某与仲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双方纠集同校学生赵某、刘某等多人在校内发生肢体冲突,致胡某等4人轻微伤。2021年11月25日海安市检察院对赵某、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九个月;同月29日,对胡某以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17日,法院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2022年8月25日,检察机关对赵某、刘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履职情况(一)规范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询问,确保证据效力。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本案有27名未成年人参与作证,其中有5份询问笔录上的合适成年人签名为同一人,均为该校安保处工作人员毛某某,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规范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同一名合适成年人不得参与两名以上同案未成年证人的询问”的规定。同一合适成年人到场为多名未成年证人履行保障义务,可能影响未成年证人证言的客观性、真实性,削弱证据效力。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重新选取合适成年人对所涉及的未成年人进行询问,确保了证据效力,有力支撑了全案的事实认定。(二)实施分级处理,实现打击少数教育一片的效果。本案发生在校园中,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恶劣。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认真查明各人的参与程度,提前进行分类处理。对有参与行为但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以及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10名未成年人,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临界预防,并对监护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3名未成年人,安排合适成年人参与教育。对涉罪未成年人赵某、刘某开展详细的社会调查,认为二人有矫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决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开展多对一的精准帮教,邀请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定帮教方案、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情感慰藉;考验期满召开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合适成年人在内的参与人员意见后作出不起诉决定。(三)加强合适成年人队伍建设,提高合适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针对该案中合适成年人参与询问出现的不规范问题,检察机关对近三年来合适成年人参与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合适成年人存在临时选取、专业性不强、参与度不够等问题,遂联合公安机关,按照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经历的标准,从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组织中选聘50人,建立“合适成年人库”。在此基础上,邀请合适成年人参与讯(询)问、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家庭教育、宣告训诫等程序,推动合适成年人实质化履职。合适成年人库建立后,已邀请18名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了诉讼。典型意义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是对法定代理人缺位的有效填补,能够在法定代理人不能、不宜参与诉讼活动的情况下,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发挥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帮助未成年人实现诉讼权利的功能。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适用不规范问题后,应依法监督纠正。同时,深化创新能动履职,着眼长效治理,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合适成年人库,提高合适成年人的任职条件,明确合适成年人的专业、能力、履历等选聘标准,探索拓宽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履职范围,进一步发挥合适成年人在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挽救方面的作用,更好地落实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最大限度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案例四陈某盗窃案——多元考察帮教照亮迷途少年回归之路基本案情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陈某,男,作案时17周岁。2021年11月至2022年初,陈某与他人分别在扬州市邗江区以及淮安市淮安区、洪泽区等地,采用破坏便利店门锁入室的方式实施盗窃作案3起,盗窃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4398元。2022年3月25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同年8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2023年2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履职情况(一)“数字未检”开展“线上”监督帮教。社会调查发现,陈某辍学后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参与盗窃系受不良人员影响,邗江区检察院创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模式,依托“数字未检”网络监管平台,每日查看陈某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打卡情况,对陈某的日常动态进行“线上”实时考察监管,对不宜未成年人出入的特殊场所设置越界预警程序。开展“学分制”量化帮教管理,实行“周考、月考、季度考”,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网络监管平台,在线实时查看陈某定位、了解其行动轨迹,及时掌握陈某的“活动圈”,防止陈某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沾染不良风气,帮助其净化“朋友圈”,重新步入正途。(二)“检企合作”聚力“线下”融合帮教。陈某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较强的可塑性。针对其缺乏工作技能,难以迅速融入社会的情况,邗江区检察院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关爱联盟”,积极开展“检企合作”,与辖区内爱心企业签订《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帮助教育合作协议》,对陈某开展“观护帮教+技能培训”的社会化融合帮教,量身定制考察帮教方案,配备企业辅导员、心理辅导员、社工辅导员,为陈某提供集思想引导、监督考察、技能培训、职业规划于一体的观护教育。2023年2月考察帮教期满后,陈某被爱心企业继续留用,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因技能熟练、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员工。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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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脸”者,被公诉!

人脸识别在人们日常的生活场景中被广泛地应用有不法分子对此打起了歪主意不能过户的京牌“背户车”“我这有辆抵押的京牌车。只要补了车牌和行驶证,您就能驾车上路。”得知居住在北京的刘先生没有北京户籍和京牌车指标,二手车中介商王某向刘先生推荐了自己手头的一辆京牌“背户车”。所谓“背户车”,是指不能过户的车辆。这些车辆普遍性能和年审保险均正常,手续可能齐全。因是抵债车,或因车主离世、车辆未注销等原因,这类车辆无法过户。也就是说,“交易”后的“背户车”仍在原车主名下,新买主只能拥有使用权。王某称,原车主吴先生将车辆抵押后出国定居。抵押到期后,吴先生也未再出面处理过车辆事宜。目前车辆的车牌和行驶证遗失。“虽然车主不露面,无法办理过户,但这辆车仍然能交易。”王某拍着胸脯向刘先生保证,“只要在交管12123平台补办行驶证和车牌,再改绑成您的手机号,就能上路了。”至于登录交管12123平台时的“人脸识别”环节,王某表示,自己有“朋友”有“门路”,一定能完成人脸认证。在确保可以满足自己的用车需求后,刘先生爽快付足了车钱。不久后,王某在线上补办了车辆的牌照和行驶证。用照片“活化”技术骗过人脸识别王某口中的“朋友”和“门路”,便是专门从事代补车牌、行驶证生意的杨某。几年前,王某结识了专做“全国补牌补证”业务的杨某。王某向杨某提供原车主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旧行驶证照片或车牌号后,杨某再将信息发给主要负责技术的张某(已另案处理)。承办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商讨案情经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通过手机内的一款视频工具实现对摄像头画面的修改,使画面播放手机本地存放的视频文件画面。也就是说,张某使用原车主的肖像做成可眨眼、张嘴的动态视频后存在本地相册,在登录12123交管APP的人脸识别阶段,系统将直接从本地相册调取提前做好原车主的动态视频,进行识别认证,从而入侵他人账户。据悉,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已完成技术升级和修复工作,上述方式已无法再进入交管12123平台。退还非法获利11万余元杨某和张某归案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研判,王某等9名二手车中介商明知张某采用上述技术手段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提供原车主身份证照片、手机号码等帮助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江阴市检察院依法追诉了王某等9名二手车中介商。承办检察官对被告人非法获利展开重点审查。经多次核对交管12123后台数据、被告人的聊天及转账记录,承办检察官逐一确认了各被告人的非法获利。截至案发,杨某通过上述违法行为非法获利15万余元,王某等9名二手车中介商分别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至5000元不等。在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王某等9名二手车中介商均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罪名,自愿认罪认罚,共退还违法所得11万余元。最终,经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决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王某等9名二手车中介商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检察官提醒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中社交属性最强、最易采集的个人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人脸信息、身份证照片等,制作成动态视频,破解人脸识别验证程序,用于非法活动,后果不堪设想。生活中,不要随意将手机交由他人操作或进行网站注册等,谨慎上传包含重要个人信息的照片文件,以免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合法权益受损。来源:无锡市检察院、江阴市检察院文字:玄晓霞、齐晓敏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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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到底谁来管?

桀骜不驯的小张左臂有“帅气”的二郎神年少轻狂的小陈前胸是“狰狞”的黑白无常文质彬彬的小何额头却多了一只“天眼”……以文身为荣耀他们的青春在“雕龙画凤”中逐渐迷失未成年人文身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家长无奈这事到底谁来管?怎么管?这组漫画就来说说未成年人文身那些事儿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宿迁市检察院、沭阳县检察院编辑:章熠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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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下黑手?

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力度的加大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都在不断增加然而一些利欲熏心之人却仍然频频对这些野生动物下黑手2021年12月10日深夜,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公安局氾水派出所的巡防民警像往常一样在氾光湖区域巡逻,在对一辆白色轿车盘查过程中,驾驶员却突然发动汽车冲卡逃窜。民警打开从其后备箱抢拽下来的一只编织袋,里面竟然全是死掉的野鸭子。公安机关根据沿途监控录像,很快抓获了驾驶员王某,随后李某、马某二人主动投案。原来,当天下午,居住在扬州市高邮湖附近的王某等人认为野鸭在市场上有一定的需求,便驾驶两艘渔船来到高邮湖中野鸭经常栖息的水域,将含有农药的水草撒入湖中,引来大批野鸭竞相抢食,一两个小时之后,就有数百只野鸭被毒倒在水面上,他们匆匆捞了一百多只上岸,在深夜运输的时候被巡防民警查获。公安机关根据几名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以及到案后的悔罪态度,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22年1月春节前夕,经营水产品店的史某表示,节日期间野味市场红火,抓住“商机”肯定能赚上一笔,经不起利益诱惑的王某、李某等人决定再次铤而走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1月25日晚,在运输野鸭途中,王某、李某等人又一次被巡防民警查获,其他涉案人员也陆续被抓获。经查,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的两个月时间,王某、李某等人在高邮湖区域先后4次通过播撒含有农药水草的方式,非法猎捕野鸭累计500余只。2022年8月,经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李某、马某等9人因犯非法猎捕、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刑期,杜某因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由王某等人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并连带承担自然资源损害赔偿金人民币9万元。视频来源:央视《热线12》、扬州市检察院、宝应县检察院编辑:章熠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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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根据《江苏省检察机关2022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有关要求,经过岗位技能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以下3名同志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向我院反映。联系电话:025—83798231(政治部),025—83798427(机关纪委);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3号(邮编:21002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023年4月10日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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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条黑产链曝光,打击!

微量的肉毒素能够治疗面部痉挛被广泛用于除皱美容是爱美人士的福音但国家对肉毒素的使用管理非常严格一支正品的价格往往要上千元市场上供不应求如果现在只卖你几十元你敢用吗?警方现场扣押的尚未销售的“肉毒素”成品用成本仅有几块钱的冻干粉冒充价格上千元的肉毒素制售,夫妻俩以为找到“生财之道”,却不曾想发财梦破碎,到头来终是一场空。2023年3月15日,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依法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李浩等1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07年,李浩从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江苏泗阳老家做工程,后来项目亏本,欠下了200多万元的外债。2019年,李浩南下广州,进入到美容仪器、化妆品行业,逐渐接触了一些卖假肉毒素的微商,了解到一支假肉毒素只卖几十元。一开始,他通过从上线微商处购买假肉毒素并转卖的方式赚取差价,一支能获利8至10元。随着客户越来越多,而且有的大客户订购的价格低、数量大,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他和妻子王丽商量,打算自己找货源生产假肉毒素来卖,但始终苦于没有渠道。2020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浩通过参加美博会,认识了一些圈内人士。2022年6月,他找到广州的一家化妆品公司,订购跟肉毒素外观极其相似的冻干粉裸支,冒充肉毒素。之后,他又在广州、泗阳分别租了仓库,组织工人将冻干粉裸支加上“私人订制”的国内外十几种知名肉毒素品牌的标签、说明书、盒子进行组装,以假乱真。一切准备就绪后,李浩和王丽在微信朋友圈发广告招揽顾客,吸引了不少批发商、代理商和散户购买,代理商再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卖。就这样,总成本只有几块钱的冻干粉摇身一变,变成了售价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一支不等的“肉毒素”。经过一级一级的代理商继续转销,中间层层加价,到了终端客户手上,价格跟正品不相上下。2022年4月24日,南通市公安局在开展医美打击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有人多次通过寄递方式销售假肉毒素至如皋及周边其他县市,于是将案件线索交办至如皋市公安局。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经过调查,最终锁定了主犯李浩,并由此牵扯出一个遍布全国10余个省市、多达31名涉案人员的“产、销”式全链条犯罪集团。警方现场扣押的假肉毒素在抓捕现场,侦查人员还查获了李浩、王丽犯罪团伙生产的尚未销售的“肉毒素”成品1000余支,涉案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后经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扣押的该批“肉毒素”成品为假药。经查,2022年6月至8月,李浩、王丽夫妻二人组织他人将化妆品冻干粉冒充注射类药品肉毒素制售,流入医美市场,短短两个月时间,共生产销售假肉毒素6000多支,总销售金额达到30余万元,非法获利20余万元。“我做代发的时候就知道肉毒素是注射类药品,了解过怎么用,也知道生产销售需要资质审批,对工艺要求很高。”“冻干粉裸支只具有保湿补水作用,不能除皱,没有什么药效。”李浩在接受讯问时表示。2023年1月29日,如皋市公安局以李浩、王丽等31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现场讯问犯罪嫌疑人由于涉案人员众多,如皋市检察院成立办案组,对31名犯罪嫌疑人根据分工、作用、获利等情节轻重,分层处理。经审查,检察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对1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其余犯罪情节轻微且已退赔全部非法获利的1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经过释法说理,目前已有29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出全部非法获利。注射类药品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由于该案犯罪嫌疑人生产销售的假药通过微信网络销售,已经危害到不特定消费者的利益,检察机关在追究上述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提出禁止令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官提醒,肉毒素属于神经类药物,如果注射位置不当,可能致命。此外,在本案中已有多名消费者因注射假肉毒素,注射部位出现红肿、过敏现象,爱美人士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查看资格证书,在正规机构购买、注射医美产品,不要轻信朋友圈微商出售的来源不明的产品。(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来源:南通市检察院、如皋市检察院文字:周华嵩图片:张彤、韦杰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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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陷入危机……

全国特色产业亿元村“大圣水芹”种植地划成了“基本农田”芹农们的经济收益如何保障?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进村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先后三次调查、实地取证,通过召开听证会、推进会等形式,最终促使该问题得到合理解决,种植户们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轮作方案实现双赢“在通过围耕方式保护土壤耕作层的前提下,实施一季水芹一季稻的轮作方案是切实可行的。”3月2日,一场由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组织的“大圣水芹”行政争议化解推进会正在进行中。前期,该区检察院多次走访、联系沟通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六合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政策研究、调研论证、核实标准、公开听证等相关工作,经过充分准备,该场化解推进会如期举行。会上,三家单位联合提出了以上用轮作方式解决水芹争议的最终方案。在这样的种植模式下,既能保证土地的永久基本农田性质不被改变,又能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兼具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应。至此,一直萦绕在大圣村21户村民们心中两年多、悬而未决的生计问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特色农产品种植遭遇困境水芹又称“节节高”“路路通”,因其寓意美好而成为了餐桌上常点的吉祥菜。水芹生长在土质适宜、水源洁净的丘陵湿地中。在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大圣村,种植水芹的历史已有百年之久,种植面积达3000余亩,以其显著区别于其他产地的“长、白、嫩、脆、香”的特点而享誉大江南北,远销湖南、安徽、广州等地。近年来,“大圣水芹”先后被评为“中国具有影响力的合作社产品品牌”“全国百佳农产品品牌”等。小小水芹带动了村集体经济的大发展,2020年-2022年,大圣村连续三年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堆淤前堆淤后2020年,位于大圣村杨营水库下游区域的近100亩水芹种植地,因为村委计划开展水库清淤,便租用暂时堆放淤泥。2021年春,清淤工作完成,正当大圣村21户种植户们准备复垦土地、重新种水芹时发现,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该区域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不能擅自开挖。不能擅自开挖,是否包括复垦土地、重新种植水芹?相关部门一直未给予明确答复,导致该区域自2021年荒废至今,且大圣村仍需每年支付租金给农户。一边是广大种植户的生计问题,一边是耕地保护红线问题,各说各有理,各方都犯了难。检察院协调解难题2022年7月,依托六合区检察院“政法网格员+片区检察官”工作机制,马鞍街道片区检察官罗歆钰在进村走访的过程中,了解到大圣村负责人反映的这一情况,根据工作流程,她立即向所在部门进行汇报,该情况被层报至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卫东,王卫东当即要求“全力促进争议化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该片土地是不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能不能用于种水芹?带着这个问题,检察院第一时间和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取得了联系,先后三次通过无人机实地取证,了解涉案土地位置、大小、现状及水芹种植技术等情况。2022年12月,在该区检察院的协调下,一场行政争议现场听证会在大圣村举行。大圣村村委会、区农业农村局推广站、区规资局执法监察大队等代表应邀参会。听证人员共同前往水库下游原水芹种植区域实地查看,了解案情。大圣村负责人、听证团人员以及特邀代表分别就基本农田是否能用于种植水芹这一实质争议发表意见。经过充分讨论,相关部门商定了“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区分农时分别种植基本农作物和水芹”的初步解决意见,既能保护耕地,又能增加农民收入。“好!”“都同意!”听证现场,村民们热烈鼓掌,听证员一致通过。“我们常说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个解决意见一举两得,实现了双赢多赢的良好社会效果!”参加听证的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六合区河王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贡述林感慨地说。2023年3月2日,正值农业生产春耕之际,该区检察院又邀请六合区副区长王军及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大圣水芹”行政争议化解推进会,根据之前提出的初步解决意见,确定最终方案,推进工作向纵深开展,切实帮助农户解决种植的头等大事。“最终方案既符合法律规定,不碰耕地保护红线,又能考虑本地实际,保障村民收入,保护水芹这一百年特色农产品品牌。”六合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卫东表示。因为该片土地长期抛荒,对主要依靠水芹种植为生的21户农民生计造成严重影响,后续春耕复垦也缺少资金支持。为弥补农户们经济损失,帮助群众解决春耕难题,该区检察院还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依法为21户村民申请了5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明年春暖花开之时,欢迎大家都来大圣吃水芹!”推进会现场,大圣村书记汪长明兴奋地向大家打起了广告。来源:南京市检察院、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文字:盛蕾、孟祥凤、鲁若楠编辑:章熠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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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说② | 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

在安商暖企上彰显更强法治担当全国人大代表说③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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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说① |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新征程赋予新使命,新期待呼唤新担当。即日起,江苏检察在线推出“全国政协委员说”专栏,邀请全国政协委员畅谈对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敬请关注。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程永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南京财经大学校长,民革中央委员,南京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江苏省委会副主委、南京市委会主委,江苏省社科联副主席),长期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系统工程、科技创新管理与科技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先后主持及参与完成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CSSCI等核心期刊论文40余篇,出版(合著)著作5部。曾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特等奖等。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举措越来越实,从推进“挂案”清理,到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再到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用实际行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挽救了很多企业,更守住了许许多多家庭的“饭碗”。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结合司法实际,分析企业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向相关企业和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充分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坚持为民初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刘洪(民盟南通市委会主委、南通市副市长)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职能,加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的保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希望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不断优化检察服务产品供给,推动司法救助与民政、慈善等多元主体联合救助的有效衔接,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助力解决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以专业化检察服务护航科技创新宋青(民建中央委员,民建苏州市委会副主委,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城市发展智库(高级研究院)副院长,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首届国家特邀自然资源监察专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江苏检察机关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涉科研项目著作权案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企业合规工作,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维护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希望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持续精准发力,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布,讲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故事,推动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呵护美好生态环境蒋巍(农工党中央常委、省委会主委,盐城市副市长)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守护宜居宜业美丽环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对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和期许。开启新征程,希望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守护生态环境上的积极作用,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江苏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加强法治宣传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杨德才(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所所长,致公党中央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委会副主委),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3部,主持、参与数项省部级以上重点(重大)课题,教学与科研数次获得学校和省部级奖励。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围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发布多批典型案例,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指引和参考。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运用举办法治宣讲课、参加典型案件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强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法治教育,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普法培训。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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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剖验箱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人民检察史是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检察历史文化教育基地整理发掘了具有代表性的检察“老物件”故事,讲述江苏检察人在党的领导下为检察事业艰苦奋斗的生动故事,展现江苏检察机关继往开来、开拓奋进的精神风貌!看守所的犯人突然死亡是猝死?还是遭受殴打?现场发现的碎尸块是生前切割?还是死后碎尸?两人厮打,一人倒地死亡是冠心病发作?还是脑干出血?让死者“说话”,让受害者安息检察院的法医们一直在追寻真相这个箱子跟随法医三十多年见证过无数的案件作为检察院的法医面临的案件往往疑难复杂有的案件经过了三次、四次鉴定重大刑事案件检察法医要提前介入不仅要对尸体进行复检还要对现场进行复勘为什么他们的眼中常含悲悯?为什么他们的刀锋不敢抖动?为什么这小小的箱子寒气逼人?他们的刀下有人间的正义逝者的灵魂他们的笔下更有是非曲直人命关天生和死只有一线之隔而法医则站在这条线上审视生死法医的位置在哪里?在解剖室在案发现场在出庭作证的证人席上一代代中国法医用手中的刀,眼中的光为生者权,为死者言参与和推动了一个个案件的成功办理也见证了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现在鉴定工具越来越先进了工具再怎么变科技再怎么进步法医的科学精神和法律良知不能变看完本文,有何感想?欢迎各位读者朋友在下方评论区留言热门留言将有机会获得下方纪念品一等奖:“守望正义”摆台——江苏检察历史文化教育基地宣传品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品发放规则根据留言被点赞数发放前6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统计3月10日截止来源: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徐州市检察院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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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说⑨ | 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赵建军(无锡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履职、攻坚克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开局起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对包括无锡在内的各个地方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迈上新征程,我们期待并相信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四敢”精神,更加有力有效服务发展大局,尽职尽责强化法治建设,用心用情服务保障民生,从严从紧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以更强担当、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作风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检察力量。以更大力度和更优质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王剑锋(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的一年,希望徐州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锐意进取、勇开新局,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更强担当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大力度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和诉源治理,更实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高标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聚检察之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盛蕾(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理念、职能、机构、工作变革,积极构建“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形成了不少检察工作的“江苏样板”“江苏经验”,办成了许多全国“首案”“首例”,成绩实属不易。希望检察机关一如既往依法能动创新履职,在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护公正等方面持续发挥独特作用,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强化法律监督履职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吴新明(南通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保安全与护发展、强监督与促公正相统一,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希望江苏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民心作为最大政治,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提高法律监督的智慧、能力、质量和效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法治需求,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更大作为展现检察担当邢正军(连云港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司法为民,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奋进新时代新征程,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讲政治、促发展、保平安上持续走在前作表率,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贡献更大检察力量。以法律监督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淮安新实践史志军(淮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有特色、有影响,“检护发展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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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说⑧ |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强化台湾同胞全面平等保护练月琴(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近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对台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台湾同胞提供优质法治产品,保障台胞台企适用法律一律平等,享有我省居民同等权利义务,持续打造法治化涉台营商环境,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服务和保障。希望检察机关按照“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的要求,推出更多惠及台湾同胞的司法便民措施,提升涉台法律监督实效,努力让台胞台企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民生民利张彤(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开展农民工欠薪问题专项监督、深化司法救助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加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安全感。以检察履职助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张国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举措、在诉源治理上新成效,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许多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希望江苏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组合拳作用,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协作配合,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美丽江苏建设王天琦(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党组书记)检察机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等行政机关协作,有效开展了江河湖海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保护等专项监督,成功办理了南四湖等多起大案,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进一步强化与生态环境部门协作履职,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等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监督,加快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等重大案件办理进程,持续助力美丽江苏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沈海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开展法律监督,依法严惩市场经济秩序、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有力推动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新时代新征程,期待与江苏检察机关一起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共同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合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力量。坚持检察为民着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王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检察为民,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安全,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监督深度、广度和力度,紧盯群众诉求加强民事监督,着眼群众期盼做实行政检察,优化惠民生、暖民心的检察举措,聚力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以更实举措守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完善农民工讨薪案件检察支持机制王学锋(江苏省政协常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致公党江苏省第七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作为来自住建系统的代表,我十分关注保障工程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工作。江苏省检察院作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惩治恶意欠薪犯罪、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责任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完善农民工讨薪案件检察支持机制”是今年我省政法惠民十件实事之一,希望你们继续依法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构建集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支持于一体的全覆盖支持机制,并加强大数据赋能,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相关链接全国人大代表说①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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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说⑦ |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生张俊杰(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围绕保障民生积极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2023年,希望江苏检察机关胸怀“国之大者”,聚焦民生“小案”,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持续完善检校合作机制张晓宏(苏州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育部“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党的十九大代表。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重大研究计划项目(973)首席科学家,国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排名1),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3项。在Nat.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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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说⑥ | 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共筑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屏障李鸿彬(南京外国语学校国际处主任、物理教师),曾荣获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的优势,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体现了检察担当和司法温度。2023年,希望江苏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创新法治教育方式路径,与学校共筑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屏障。加强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宋燕(南京市六朝博物馆常务副馆长),曾荣获南京市三八红旗手。六朝博物馆是展示六朝文物最全面的遗址博物馆,也是反映六朝文化最系统的专题博物馆,展出青瓷器、陶俑、墓志、建筑构件、石刻等大量珍贵文物。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检察,成功办理了“六朝砖井”公益诉讼案,并牵头成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联盟,促进文物预防性保护,服务建设“美丽古都”。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2023年,希望江苏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的研究和探索,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加大文物保护类案件办理力度,当好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王嘉鹏(中国常熟世界联合学院创办人及董事会主席),1999年获得2枚国际残疾运动员滑雪锦标赛金牌,2003年被评为中国青年年度励志人物。其在2015年创办的中国常熟世界联合学院是中国内地唯一一所、全世界第15所世界联合学院。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联合残联组织和相关部门,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强化多部门协作、推动相关立法完善上取得了显著成就。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残联协作,共同完善相关法律,强化典型案例宣传,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对残疾人群体保护的合力。打通保护未成年法律宣传的“最后一公里”陈卫(江南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国家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科技部创新团队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负责人等。成果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国发明专利金奖等。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观念,从严治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江苏检察工作值得肯定!建议检察机关多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通保护未成年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高德荣(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小麦研究室主任),曾荣获2022年“江苏最美科技工作者”。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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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说⑤ | 为美丽江苏建设保驾护航

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王立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学院副院长,机械结构力学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振动工程学会理事,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力学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SCI期刊ActaMechanicaSinica和ActaMechanicaSolidaSinica编委,力学学报编委。主要从事纳尺度系统动力学和飞行器结构动力学研究。发表期刊论文106篇,其中SCI论文85篇,被他人引用1230余次。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态环境;大力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支持科技创新;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我对这些工作印象深刻,为你们点赞!持续推进虚假诉讼惩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王红军(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处长,学位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江苏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全国第一所公办职业技术大学,作为来自职教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他希望社会给予职业教育更多关注和支持,让职业教育真正热起来、香起来。近年来,针对通过恶意串通、捏造事实等手段提起虚假诉讼、打假官司的行为,江苏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履行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职能,多管齐下,惩防并举,积极监督,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更好推进虚假诉讼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继续有效遏制、坚决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法治护航医药事业发展方祝元(江苏省中医院党委书记,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医学博士,二级教授,主任中医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中医、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岐黄学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首席科学家,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全国行业规划教材《中医内科学》主编,获得江苏省创新争先奖、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先进个人、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中华中医药学会“优秀管理人才”奖,中国医院协会“全国优秀院长”。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为医疗器材研发、制药等配套产业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继续能动发挥检察职能,为我国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最优解。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叶美兰(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邮电大学校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江苏省妇联副主席(兼)。长期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和研究。先后主持和参加国家规划课题、国家社科重大课题、教育部重大课题等20多项,发表CSSCI等核心期刊论文60余篇,专著、论著10部。曾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等各类奖项10多项。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以及拍摄制作未成年人系列法治教育宣传片等普法宣传活动,以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学法、懂法、守法,获得群众广泛好评。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力度,推动法治教育模式转型升级,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检察文化品牌建设刘忠斌(南京图书馆参考咨询部主任),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员,江苏南京图书馆研究馆员、紫金文创研究院研究员,曾任《新世纪图书馆》编辑部常务副主编、江宁区文广新局局长助理。过去五年,江苏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培根铸魂、守正创新,将检察文化与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有机结合,形成一批群众认可的检察文化品牌,生动展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的履职成果。新的一年,希望江苏检察机关在已有的法治文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更多人民群众走进检察院、让检察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吴兰(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网络安全、密码应用、软硬件产品质量测试方法研究及实施工作。江苏省网络安全高层次领军人才、国际软件测试工程师、国家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密码学会密联委委员。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秉持“零容忍”态度,在依法从严惩治的同时,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综合落实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持续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获得群众的肯定。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守住社会底线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帮助走出困境、拥抱阳光。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实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沈仁芳(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土壤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农学会副会长、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4)主任委员、国际土壤信息参比中心顾问。长期从事土壤肥力、植物生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先后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其中SCI论文200篇。获政府特殊津贴、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切身需要,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实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取得显著成效。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不断延伸保护触角,加大对公益损害问题的监督力度,努力让受损公益得到恢复,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法治服务体育强国建设张雨霏(江苏省游泳队队长),中国女子游泳运动员,国际级运动健将,中国游泳队队员,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十佳运动员,江苏省体育发展杰出贡献个人,2020年奥运会女子200米蝶泳冠军、女子100米蝶泳亚军,2021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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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说④ |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邢青松(江苏固城湖青松水产专业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茅城村党总支书记),曾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十佳农民、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强有力的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特别是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推进诉源治理等方面成效显著。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苏实践,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助推农村综合治理,守护乡村碧水蓝天。持续深化企业合规工作吴惠芳(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党委书记、永卓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曾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全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江苏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目前,永联村已实现全国文明村“六连冠”,村集体可支配收入已达3.2亿元。永卓控股是一家多元化投资控股企业,主业为钢铁制造,年营业收入超1400亿元。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企业合规,在全省推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督促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具有积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丰富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完善立法提供更坚实的实践基础,有力推进企业合规相关立法,促进制度完善。发挥检察建议在护航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何光华(国网无锡供电公司电缆运检中心主任兼党支部副书记),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劳模、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先后主持、参与攻关科技项目60余项,研发出多个国内外领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执法办案有温度,值得肯定。希望下一步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堵漏建制、服务保障民生、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李洪耀(江苏省江阴市夏港街道长江村党委书记,江苏新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钢铁工业劳动模范、全国“十大杰出村官”、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江苏好人等荣誉称号。他坚守“村子发展好了,村民才是最大‘赢家’”的理念,带领长江村村民敢想敢拼、敢闯敢试,走出了一条以产业强村的乡村振兴之路,把长江村发展成为如今的中国幸福村、全国文明村,全体村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通过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工作通报会、公开听证会、案例讲述会等活动,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沟通联络。新的一年里,希望检察机关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法律监督,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全面覆盖,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加强乡村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力度,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以检察担当助力乡村振兴张道衡(常州润土瓜蔬专业合作社社长),先后获评江苏省劳动模范、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常州润土瓜蔬专业合作社为江苏省“三新三为”示范基地,常州市首家家庭农场联盟服务中心,产品获农业部“绿色食品证书”,种植面积5000余亩,成功栽培瓜蔬品种近百个,通过“合作社+核心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直接带动周边300多户农民致富。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主动聚焦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立足刑事打击、公益保护、司法救助,以高质量履职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权益犯罪,助力现代农业产业合规建设,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农村一线,促进农业产业更高质量发展。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林田中(江苏恒顺集团生产管理部部长、新品车间主任),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获评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江苏最美职工”、“江苏工匠”、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江苏省技术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840年,中华老字号企业,现为跨行业、跨地区的现代企业集团。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深入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交出了一份让人民满意的答卷。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把合规改革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推进,不但要帮助企业解决当前问题,还要解决制度性、根本性问题,让企业真正脱胎换骨、行稳致远。依法能动履职增亮法治之光张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兴市供电分公司六级职员),荣获中国好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江苏省最美退役军人等荣誉称号。他带队完成9项省级创新项目、国家专利5项、创新成果16项。作为一名电力行业的人大代表,我觉得电力和检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个是点亮家中的有形之灯,一个是点亮心中的法治之灯。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在护航民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暖心举措,让人民群众心中的法治之光更亮堂。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依法能动履职,传递司法温度,以磅礴的法治力量助力呈现公平正义的万家灯火。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孙春梅(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开心田园生态农场总经理),先后荣获“全国最美家庭”、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江苏省最美巾帼人物、乡土人才“三带能手”。开心田园生态农场集有机种养殖、自然教育、劳动实践、农耕科普、农业技术培训、家庭宅配于一体,为全国首批生态农场。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延伸法律监督链条,在服务农业产业发展、保护农村环境、推进基层治理等方面,我们都能看到检察干警努力的身影。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服务“三农”意识,创新开展涉农检察工作,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出更多优质的法律服务,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提升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能动履职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邵永海(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车间领班),曾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盐城市五一劳动奖章、东台市五一劳动奖章等。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电子信息类企业。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了许多优质检察产品。如大力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以个案合规促进行业合规,护航民营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值得点赞。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继续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以检察蓝呵护碧水蓝天李叶红(淮安市盱眙县业盛鲜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立业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植绿护绿女能手、淮安市劳动模范、淮安市百村万户科技兴农富民工程先进个人、江苏省首批乡土人才“三带”名人。名下公司是一家以“公司+基地+农户”为经营模式县级农业企业,始终坚持“服务为先、品质为本、创新为魄、共赢为道”的经营理念,遵循“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高端精品战略,提高最高服务价值”的服务理念。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积极构建融打击、保护、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创建以劳代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生态修复机制,紧盯大气污染、水污染、违法用地等方面能动履职,积极履行公益使命,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化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精心呵护“绿水青山”美丽颜值,在实践中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化为生动的现实。加强公益诉讼担负起公共利益守护者职责使命张兆丽(江苏捷锋帽业(泗阳)有限公司现场管理、泗阳县工会副主席(兼职)),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泗阳县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泗阳县“三八”红旗手、泗阳县劳动模范、公司先进生产者、生产标兵等荣誉称号。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解决了一批社会治理“老大难”问题。希望检察机关更好担负起公共利益守护者的职责使命,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相关主体对损害公益的行为承担责任,解决“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问题。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司法保护于丽婕(连云港市新浦汽车总站站务员,雷锋车手),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职工”、苏北“城际杯”站务技能优秀奖、连云港市“文明职工标兵”等荣誉称号。连云港市新浦汽车总站“雷锋车”组,是在雷锋精神哺育下成长起来的先进班组,成立60年来,免费运送老弱病残旅客34万人次,义务运送行包38万余件,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学雷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作为一名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代表,为江苏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履职,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点赞。希望检察机关能进一步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司法保护,为他们撑起更全面的社会保护网,助力他们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保护“一老一小”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徐瑶(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小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先后荣获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新秀、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最美家庭等殊荣。2015年返乡创办连云港曙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村民创业就业,种植的新坝大白菜、拿比特西瓜等农产品远销上海、南京等地,引进百斯特黄瓜、西葫芦等果蔬新品种更是产销两旺,被评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作为一名农村基层代表,为江苏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全心全意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点赞。希望检察机关能更多地在老年人用药、养老等权益保障上下功夫,更多地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为保护好“一老一小”贡献检察力量。相关链接全国人大代表说①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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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广晶被公诉

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涉嫌受贿、泄露内幕信息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广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曹广晶利用担任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原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原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曹广晶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泄露给他人,致使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新闻回顾曹广晶接受审查调查!湖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曹广晶决定逮捕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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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说③ | 加强公益诉讼 守护绿水青山

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孙景南(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车体分厂电焊工),先后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称号。所在企业是我国动车组、铁路客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专业化研制企业,系统集成供应商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方案解决者。近年来,我通过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工作通报会,感受到江苏检察机关扎实履职尽责,为民营企业解决了很多法治难题。新的一年,希望江苏检察机关能强化法治宣传,不断加深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持续加大企业合规工作力度,与地区企业加强沟通联系,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强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守护好百姓“养老钱”,真正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高华瑞(南京快易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家政服务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农民工,江苏省三八红旗手。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坚持为民服务宗旨,通过支持起诉、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措施,倾力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特别是发挥支持起诉职能,有效帮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23年,希望江苏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做好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传递检察温暖,增进社会和谐。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褚锋(浙江省海港集团太仓万方国际码头有限公司门机班副大班长),先后获评“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江苏工匠”“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苏州时代工匠”等荣誉称号。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发挥好“四大检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经营发展的双向保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切实推动企业合法经营、合规发展,持续服务保障“企业敢干”,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加强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欧阳华(江苏省宜兴市西渚镇白塔村党总支书记),荣获“全国乡村旅游先进个人”“江苏最美人物”“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江苏省脱贫攻坚奖”“江苏省百名示范村书记”等称号。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年多来,江苏检察机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办案理念,积极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努力守护美好家园。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更加注重依托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更加注重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作出更多的检察贡献。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推出更多举措李承霞(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样衣工兼工会主席),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操作能手”等荣誉称号。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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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来的爱情

十年间他按照小说里的情节自导自演谎称投资失败、身患绝症被迫到国外追债、身负重伤生命危在旦夕从她处诈骗740余万元公款……央视报道称,27岁的宗某担任一家物业公司的会计,生活优渥的她刚刚从第一段婚姻走出来,期待有个温暖的家。2012年的一天,酒后的宗某通过微信“摇一摇”结识了陈某,并在了解见面后,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2013年9月,陈某向宗某提出创业的想法,并向宗某借钱。热恋中的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100万元公款转给陈某支持其创业,并告诉陈某这是公款,需要归还。本以为帮男友解决了难题,生活能归于平静,哪知道这只是开始。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陈某以扩大项目、支付工资、工作应酬等各种理由,陆续骗取宗某200余万元。宗某内心坚信陈某是爱她的,只是暂时没钱归还。于是,她通过平账手段掩盖自己挪用公款的行为。2016年,陈某谎称自己身患绝症,在北京化疗。心急如焚的宗某又从公款中转出十几万元给陈某当作医疗费。2022年1月14日,宗某的公司发现了账目问题,遂报警,宗某投案自首。经查,陈某是一个已婚的无业游民,一直生活在无锡,从未出国,所谓的“王总”“秘书”等不过是他扮演的角色罢了。当陈某得知宗某怀孕后,为逃避责任,编造了自己身患胃癌的借口。后来,陈某实在找不到借口,便找来一本小说,按照小说里的内容表演,这才有了后面的私人武装安保公司生涯。其间,陈某不断以投资、治病、治伤等为借口,诈骗宗某740余万元。他用诈骗所得给自己和妻子购买豪车、房产、名牌衣服、彩票,还用于打赏女主播等。经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近年来,针对离异单身和大龄女性的婚恋诈骗屡有发生。在此检察官提醒:在恋爱交友中,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不要被恋爱蒙蔽了双眼,更不要轻易将钱财交给对方,更不能铤而走险违法犯罪,否则最终失去的是人生的自由。与此同时,即使借了钱,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来源:央视《热线12》、无锡市检察院编辑:章熠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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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说 | 在安商暖企上彰显更强法治担当

法治护航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柯军(江苏省戏剧家协会主席、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江苏省昆剧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文联副主席,江苏省青联委员。国家一级演员。先后获第22届戏剧“梅花奖”榜首、第11届“文华表演奖”、文化部中国昆剧“兰花最佳表演奖”、中国昆剧艺术节“优秀表演奖”、国家文化部“优秀专家”称号、江苏省“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和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检察职能护航文化产业发展和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两手抓”,既有力促进了江苏文化产业的发展,又打造了包括江苏检察历史文化教育基地等在内的检察文化品牌。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关注,以专业化办案保护文化企业合法权益,以诉源治理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护航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上的作用。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佘才高(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南京市地下铁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地铁50年致敬人物。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保障生态安全、食药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所在单位也与检察机关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同做了一些工作,今后还将继续携手推进。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方面取得更多成效,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贡献检察力量。以检察履职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缪汉根(盛虹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荣获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江苏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盛虹集团位列“世界500强”第241位,“中国企业500强”第76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15位。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准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率先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探索,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希望检察机关能进一步加强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优化风险提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安商暖企上彰显更强法治担当刘静瑜(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江苏省动力及储能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理事长,曾荣获中国航空工业“风云人物”、江苏省科技创新“十大女杰”等荣誉称号。中创新航是全球领先的新能源科技公司,于2022年10月在港交所上市成为港股动力电池第一股。作为企业界人大代表,我真切感受到江苏检察机关用法治雨露厚植营商环境的积极作为。希望检察机关更加主动地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优化落实检察护企政策,扩大企业合规制度适用范围和覆盖率,加强核心技术和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检察综合保护,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用企业合规在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中释放检察能量徐云飞(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曾获“长三角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不论在优化法治营商大环境,还是在企业合规建设中,都切实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保护了我们几代企业人孕育的金字招牌。希望检察机关一如既往关注企业家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持续加大对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的打击,并结合好具体案件为涉案企业量身定制合规方案,帮助企业及时阻断风险。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朱小坤(江苏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江苏天工工具有限公司、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工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荣获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中国乡镇企业十大新闻人物、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中国十佳诚信企业家、江苏省三创之星、江苏省劳模、中国工业经济年度优秀人物、中国品牌建设优秀企业家、十大苏商年度人物、江苏省“最具爱心慈善捐赠楷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工业榜样人物等多项荣誉。他带领的天工已经成为中国重点发展先进基础材料工模具钢、关键战略材料钛合金、前沿新材料粉末冶金以及精密切削刀具生产制造商,国际化上市企业,中国民营企业、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中国五金工具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其高速工具钢入选制造业单项冠军,在世界“SMR钢铁”排名中,天工工模具钢综合实力位居世界前二强。同时,天工也是中国唯一获出席欧盟钢铁保障措施听证企业,中国应诉美国反补贴诉讼唯一获最低税率出口的新材料企业,土耳其反保障措施胜诉企业。作为一名来自基层制造业的代表,我深切感受到江苏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办案、监督、服务职能,在护航民企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民利、强化诉源治理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是人民群众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希望进一步能动履职,严厉打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行为,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可观可感的检察产品。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徐浩宇(扬子江药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资深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会长、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APEC中国工商理事会青年企业家委员会委员。曾荣获中国长三角十大杰出青商、全国QC小组活动优秀质量负责人、“十三五”苏商未来之星、中国医药行业十大领军人物、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健康是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检察工作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紧盯、融入、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全过程各环节,这是大势所趋、使命所系。作为一名来自医药产业界的人大代表,希望检察机关凝聚起团结奋进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磅礴力量,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惩治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犯罪,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真正做优做实人民至上,牢记和践行初心、使命,为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筑牢检察屏障,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护航企业发展石磊(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获江苏省劳动模范、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荣誉。通富微电是集成电路封测领域领军企业,行业排名全球第四、国内第二的集团化跨国公司。近年来,检察机关把服务企业摆在突出位置,深度融合“请进来”与“走出去”,从传递司法理念、平衡惩治保障、创新监督机制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了丰富优质的检察产品。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拓宽渠道,扩大典型案例的编发宣传,开展更多元的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法律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制专题普法课程,让尊法、用法精神深入“企心”,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以数字检察推进构建新时代智慧检察监督体系薛济萍(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企业家、“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多次当选全国、江苏科技先进工作者。中天科技是南通市最大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中国企业500强。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工程,构建新时代智慧监督生态,在惩治犯罪、强化监督、保护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检察机关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有效运用数字监督手段,打破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壁垒,构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互通渠道,一体推动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以坚强法治护航科技创新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张乃文(江苏悦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级会计师。江苏悦达集团是江苏省重要的大型制造业企业、盐城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布局汽车及智能制造、能源、地产、供应链金融等产业。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界代表,我深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优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出台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意见,率先开展企业合规探索等,为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法治产品”,打造了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希望检察机关能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对企业发展的司法保障力度,帮助企业增强法治思维,防范法律风险,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履职护航知识产权创新发展顾祥悦(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带领4000余名今世缘人扛起勇挑大梁的责任担当,落实高质量发展举措,践行“五年目标三年完成”的光荣使命,市场拓展向好而行,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年入库税费31.26亿元,同比增长36.71%,为2023年实现营收超百亿奠定了扎实基础。企业荣获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省委、省政府“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个人荣获2022年“淮安年度经济人物”。近年来,检察机关更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依法能动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维护公平正义。特别是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期待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充分发挥法治为创新发展赋能添智、保驾护航作用,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更加精准发力,以检察履职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张联东(洋河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双沟酒业董事长),曾荣获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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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说 |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新征程赋予新使命,新期待呼唤新担当。即日起,江苏检察在线推出“全国人大代表说”专栏,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畅谈对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敬请关注。继续深化企业合规工作张春生(金陵石化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中国石化安全环保先进管理者。金陵石化是中国石化旗下特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南京市首家营收突破千亿元的工业企业。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体现了担当作为。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深化企业合规工作,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帮助企业提升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能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切实增强法律监督质效张谨(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曾获“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苏州市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苏州市优秀青年结构工程师”等荣誉。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建筑设计领域第一家IPO上市公司。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开展检察工作,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最大限度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检察建议增强检察监督质效吴国平(中国旅游协会副监事长,无锡拈花湾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产品官,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主席,曲阜尼山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江苏省劳动模范、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中国文化传承杰出贡献人物、中国景区荣誉高级职业经理人。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助力改善人居环境、护航保障食药安全等服务民生领域做了大量工作,获得了群众的肯定。2023年,希望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找准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堵漏建制、服务保障民生、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检察助力董才平(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总裁),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城市发展杰出贡献民营企业家”“江苏省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中天钢铁集团已发展成为年产钢近2000万吨、营收近2000亿元的国家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作为民营企业界人大代表,我真切感受到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法治助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周善红(江苏万顺机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建党百年“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江苏万顺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布局、跨区域经营的集团企业。连续13年获地方政府纳税重点企业表彰,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集团先后被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江苏省创新型企业”等荣誉。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任务要求,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权威、高效、准确、全面的法律服务,营造了安宁和谐、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服务保障推动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全力护航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王春香(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农工党泰州市委生物技术与药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国家生物技术标准化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遗传学会生物产业促进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生物计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先后荣获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A类人才、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泰州市113高层次创业人才等荣誉称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试剂的研发与生产,是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瞪羚企业”,是国内少数实现分子检测核心环节完整业务布局的生物科技企业。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殷殷嘱托,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特别是在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上作出了检察贡献。希望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泰州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大健康产业法治护航力度,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发挥检察职能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昝圣达(江苏综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省工商联副主席(兼职),南通通商总会会长),曾荣获全国劳模、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江苏综艺集团是一家集“先进科技、饮料制造、清洁能源、综合金融及大健康产业”于一体的国际性高科技控股集团。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注重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检察机关今后持续聚焦企业发展,创新司法服务保障措施,推动企业合规改革走向深入,让企业有更多法治获得感。汇聚检察合力服务绿色发展刘怀平(昆岳互联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曾荣获教育部科技进步特等奖、环境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全国建材行业劳动模范、江苏省科技型企业家等。昆岳互联是一家专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的工业互联网科技公司。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在服务绿色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方面不断推出新举措,取得显著成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继续加大对绿色制造、绿色能源、绿色生态、绿色宜居的服务保障力度,全链条打击危害产业转型升级的违法犯罪,强化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推进企业合规工作行稳致远王强众(江苏百斯特投资集团创始人、董事长),连续五年荣获淮安市十大经济风云人物,曾获江苏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创建的百斯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共创共赢共享”理念为世界奉献绿色、以“安全健康营养美味可溯源”为使命引领餐饮革命。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践行亲企惠企助企理念,以求极致精神护航企业发展,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做实做优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希望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创新能动履职,探索构建“检察+营商办+工商联+商会”四位一体格局,推动成立服务民企合规工作联盟,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检察方案。加强公开听证促进公平正义殷勇(泗洪县邮政分公司归仁支局支局长),创办“殷勇劳模创新工作室”,先后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公开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拓宽公开听证范围,以公开促公正,让群众直观感受司法办案全过程,促进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发挥公开听证以案释法作用,达到更好的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效果。坚守匠心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彰显检察担当单增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数字化研发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副总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荣获“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等荣誉称号。主导开发的系列轮式起重机成为全球领先的代表性产品,为我国起重机产业的高端化突破做出了巨大贡献。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做实做优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坚守匠心,在司法办案上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以“求极致”的态度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优化宜居环境傅志伟(徐州博康信息化学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荣获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长三角青商领袖、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第九届“中国青年创业奖”创业先锋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多项荣誉。徐州博康信息化学品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光刻胶研发、生产、销售,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年来,检察机关围绕民生保障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工作和生活中,我也参与见证、亲身感受到了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改善、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优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果。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全面履职、能动履职,与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形成合力,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大数据、数字检察的推动作用,让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持续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肖伟(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集中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中药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有“中药制药过程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作为一名企业界代表,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公共利益的代表”作用点赞。下一步,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深化企业法治宣传,在帮助企业防范合同风险方面进行专题辅导。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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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骗:免费领纸巾

冲着领“免费”纸巾去的王女士落入了骗子的陷阱被骗了11万元另一边参与“跑分”兼职的余某成了骗子的帮凶最终被判刑央视报道称,2021年1月,王女士被朋友圈里一条“免费”领纸巾的消息吸引,添加了对方为好友后被拉入一个微信群,群里发布了“刷单”兼职可赚佣金的广告。在群里“老师”的指引下,王女士先后投入资金达11万元,她前往银行提额准备继续充值时,被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求助。经查询发现,王女士投入平台的资金中有一笔2万元,转入了余某的账户。而余某则是经朋友介绍在某平台注册账户“跑分”赚钱,朋友因为银行卡被冻结,告知余某所谓的“跑分”实际是参与了犯罪活动,让他不要再干了。可是尝到甜头余某仍不收手,直至被警方抓获。经查明,余某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仍提供本人银行卡帮助上线转移犯罪活动资金3次,涉案金额共计4万余元,非法获利2000余元,其行为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该案中无论是王女士还是余某,本意都是为赚外快缓解经济压力,但是一个人被骗,一个人犯了法。检察官提醒,网络诈骗防不胜防,大家一定要保持警惕,防止遭受损失。与此同时,也要对网络“兼职”进行甄别,不要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来源:央视《热线12》、扬州市检察院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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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对号入座!

长生不老、青春永驻、祛除百病千百年来仙丹曾被冠以各种“奇效”从“养老仙丹”到“保健神药”古老骗术翻新花样重出江湖请及时对号入座了解检察官提醒老年产品要注意,保健养生有猫腻;五色仙丹是骗局,骗取钱财是目的;如果您不细分析,陷阱处处等着您;科学保健防骗局,理性养老享健康。视频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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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了,这位副校长有话说……

愉快的寒假结束了同学们回到了熟悉的校园相互之间一定有很多趣事要分享法治副校长们也有些话想对你说01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如何避免网络游戏沉迷?如何防止盲目打赏和追星?成长路上有两大“法宝”你一定要知道视频来源:扬州市检察院02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怎么“依法带娃”?如何成为合格的家长?做不到“依法带娃”有什么后果?下方视频,请和家长一同观看视频来源: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03法律不是书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树立法治意识才能走好精彩人生路法律究竟有哪些作用一起来看视频来源: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04青春期是每个人必经的美好时期也是充满迷茫与困惑的一个阶段在与异性交往过程中我们该注意哪些事情?检察官与你聊聊青春期的那些事儿视频来源:宿迁市泗洪县检察院新学期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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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此!案!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回望过去方能更好地展望未来。2月6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回眸五年奋斗路——新时代新理念新作为”专栏以《昆山反杀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为题,回顾昆山反杀案对正当防卫制度适用以及司法理念变革所产生的“里程碑”式的影响。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创新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距离2018年8月27日案发已经4年多了,昆山反杀案当事人于海明的生活已归于平静。而每每提到这起被喻为正当防卫制度适用“分水岭”的案件,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仍感慨:“那些日子的经历,仍旧会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从眼前闪过。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这起案件将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以及司法理念的变革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以为会被砍死”昆山反杀案发生于一个初秋之夜,起于道路行车纠纷。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车辆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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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不会痛么?!

因为溺爱竟沦为孩子犯罪的帮凶母子先后对六旬老人实施诈骗达81次!2021年7月,王某通过母亲王某玲向梁女士借款。后王某虚构借款被用于金融投资理财,需要继续缴纳预存金才能取款的事实,并用微信小号虚构假同事“无名”共同参与投资且已成功取现的假象,以此博取梁女士的信任。短短4个月时间,王某先后向梁女士借款高达81次,累计金额55万余元,借款全部被其用于个人高消费及偿还债务,其中,仅打赏女主播就花费了25万余元。本案被害人梁女士是一位退休的六旬老人,王某玲母子以亲情、友情为纽带,以高息为诱饵,一步一步骗光了她的养老钱,梁女士甚至为此背上沉重债务,经济生活甚至精神层面都受到严重打击。为帮梁女士追回被骗的部分养老钱,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协作,多次与国内知名短视频网络平台进行沟通,最终成功追回王某在该平台消费的赃款25万余元,发还被害人。近日,经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母王某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视频来源:央视《热线12》编辑:章熠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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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时态当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在1月19日下午举行的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石时态当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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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回眸】人物篇︱赵习芳:暖风习习 助尔芳华

【编者按】五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他们在平凡岗位上踔厉奋发、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地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赵习芳,泰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泰州市第三届“十行百星”之政法之星、泰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从检16年,做事不张扬,用“敏于行而讷于言”形容赵习芳更为恰当。遇到申报先进个人总是推托,如果有媒体采访更是往后躲,直到近年来,关爱未成年人、救助“事实孤儿”的暖心善事让她再也无法低调。2018年12月,她被江苏省检察院和江苏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2021年3月,她所在部门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2022年,她更是华丽转身,挑起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团队的大梁,走进泰兴经济开发区深入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一个善举推动“事实孤儿”制度保障2021年1月28日,新华社一条短视频《一米阳光》在网络上刷屏,短短两天,阅读量达到120万。视频的主人公雷雷(化名)还未满月时,他的爸爸因白血病去世,后妈妈离家出走,雷雷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租住在学校附近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房间内。有一天,一个女检察官走近他,不仅带去他爱吃的食物、喜欢的玩具,还按照国家规定,帮助雷雷办理了儿童福利证。此后,她还成了雷雷家里的常客,让雷雷重新感受到母爱的温暖。视频里的女检察官就是赵习芳,而雷雷也是她帮助过的众多“事实孤儿”之一。对一起弃婴案件支持起诉撤销生母监护权后,赵习芳定期看望这名女童赵习芳在泰兴市走访调查时,发现类似雷雷情况的“事实孤儿”有80多人,多在农村,家庭因病致贫的比例较高。阳光应该普照天下所有的孩子。在她的倡议下,2018年2月,泰兴市检察院牵头公安、法院、民政局、教育局、团市委等9个部门联合会签全省首个《关于“事实孤儿”关爱和保护工作实施办法》,将关爱“事实孤儿”形成制度规范。关爱“事实孤儿”的做法得到了泰州市、江苏省检察院的高度认可,并在全省推开。2018年11月13日,民政部召开“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座谈会,该做法又走向全国。2019年6月18日,民政部、最高检、财政部等12部委联合出台文件在全国推广,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的生活从2020年1月1日起得到制度保障。作为“事实孤儿”保障工作的参与者和见证者,赵习芳感到非常自豪。2019年10月,赵习芳联合邮政公司法治进校园,分发家校联系册一颗公心为“事实孤儿”指定监护人在“事实孤儿”成为社会的关注点后,只要工作中碰到相关问题,大家都愿意联系她来帮忙办理。2019年4月,赵习芳接到当地救助站求助电话,希望通过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对“事实孤儿”小红遇到的困境予以关注解决。原来,10岁女孩小红的母亲因车祸不幸去世,小红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早已离世。母亲给小红留下了一套即将拆迁的房子和100多万元车祸赔偿金及存款。对于谁来负责小红今后的生活,亲戚间起了纷争。小红一直由母亲生前男友阿七照顾,然而,为了不让“外人”参与监护人竞争,阿七被亲戚们赶了出去……经过调查走访,赵习芳发现,小红与阿七的感情很好。50多岁的阿七也主动提出,愿意担任孩子的监护人。为慎重起见,赵习芳又和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了充分的调查。鉴于小红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确定先由居委会担任小红的临时监护人,同时听取相关亲属意见。另外,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赵习芳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一起对小红进行心理疏导,听取小红本人的意见。最终,社区居委会结合收集的信息,初步确定监护人为阿七。“10岁的小红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监护人。”赵习芳介绍说。本着最有利于小红成长的原则,民政、检察院等单位综合考虑小红本人及其亲戚、邻居、学校的意见,最终确定由阿七担任小红的监护人,同时明确由社区顾问律师调查小红的财产状况,评估阿七担任监护人的风险,对其担任监护人做好法治教育;告知小红亲戚对指定监护不服的救济途径;确立跟踪回访机制,加强对小红权益的综合保护。2019年4月,指定监护人的当天,阿七对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作出了书面承诺。至此,一起监护权纷争尘埃落定,小红重新回归了正常生活。赵习芳与民政局的同志一起将孤儿证送到事实孤儿手中一项机制织密未成年人信息“防护网”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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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办案故事】古生物化石文物换“新家”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江苏检察在线推出“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故事讲述系列”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故事阐释检察职能和法律规定让法治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古生物化石文物换“新家”讲述人: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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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回眸】人物篇︱杨红萍:以法之力,筑起未成年人爱的港湾

【编者按】五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他们在平凡岗位上踔厉奋发、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地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杨红萍,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江苏“最美法治人物”、江苏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连云港市优秀法治教育工作者等荣誉。“每个孩子不但是希望,是种子,也是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要带着一颗‘红心’去做。”这是杨红萍从事未检工作的初心。在她看来,检察官要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伞、金手指”,必须用爱心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让迷途少年重拾信心、点亮梦想。从事未检工作十年来,杨红萍以“求极致、尽细微”的工作态度,始终恪守“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成立“红萍未检团队”,创建以“指点思想、指点家长、指点维权、指点关爱、指点共建”为主要内容的“金手指”帮教模式。先后帮助262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其中37人考入大学。她创建“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体系”,是用爱心浇灌受伤花蕾的“红萍姐姐”,也是为困境儿童雪中送炭的“爱心妈妈”。工作中的杨红萍“能够挽救更多行走在犯罪边缘的青少年,让每一名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这就是我工作的最大意义。”杨红萍践行着一名新时代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双向保护撑起未成年人的蓝天杨红萍到赣榆区检察院工作,“看到误入歧途的孩子渴求重新再造的那种眼神,我想,我们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一定要充分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引导未成年人。”2020年9月,杨红萍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年仅15岁的小宁受不良思想影响,多次在网络上发表不实言论并辱骂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归案后,小宁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和社会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但认罪态度很好,基本具备帮教条件。”杨红萍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依法对小宁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8个月的考验期。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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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风采︱李思雪:努力寻找公平正义最优解

她每年都要办理大量的案件,有的事关人命,有的涉及邻里纠纷,有的事关企业兴衰,有的关乎百姓安居,但不论案件大小,她都努力寻找公平正义的最优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来源:淮安市人民检察院编辑:胡锡芸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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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出镜丨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个案件它提炼出了一个办案的指导规则,一个办案的理念,这个理念就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们把它激活,用在了中国司法实践中,这是对中国司法理念实践的一个重大贡献。视频提供: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编辑:章熠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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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典型案例

12月29日,省检察院发布江苏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情况,同时发布6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目录1.听证不走过场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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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办案故事】芯片之谜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江苏检察在线推出“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故事讲述系列”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故事阐释检察职能和法律规定让法治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芯片之谜讲述人: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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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发布江苏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情况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如何全面推进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的呢?12月22日,省检察院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情况,一起来看:二十大报告中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巡回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对于保障监管场所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顺序进行、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对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进行巡回检察,同时也可以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今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中的制度优势,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取得了新成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巡回检察170次,其中,监狱巡回检察29次,看守所巡回检察85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56次。在巡回检察中,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发现立案监督线索38件。全省2个监狱巡回检察案例编入最高检《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手册》;1个看守所巡回检察案例入选最高检巡回检察参考案例。一、统筹布局,以跨区域交叉为重点,实现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全覆盖”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动员部署查阅监狱相关卷宗材料《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中明确,巡回检察可以采取常规、专门、机动、交叉等四种方式。其中,交叉巡回检察具有组织主体层级高、办案人员异地化、查纠问题力度大等特点,有利于防止因属地监督、“熟人熟事”造成的碍于情面、“一团和气”等问题。今年的巡回检察实行以上率下、整体推进,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组织有力。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组成了4批共25个巡回检察组,对21个监狱、4个看守所开展跨市交叉巡回检察,抽调检察人员300余名,参与人数超过全省刑事执行检察条线总人数的一半。各市同步对属地监管场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并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实现了年内对26个监狱和81个看守所巡回检察“全覆盖”、监内和监外巡回检察“全覆盖”、13个市检察院参与巡回检察“全覆盖”。二是区域协同。每个跨市交叉巡回检察组,均是以一个设区市检察机关为主,抽调其他地区检察人员参与,整合各地骨干力量,形成跨区联动工作合力;巡回检察组与被巡地检察院密切配合,在处置收到的3000余份控告举报申诉材料、调查核实摸排到的36条案件线索等工作中通力合作,有效提升了巡回检察工作质效。10个设区市检察院既参加了巡回检察,又作为被巡地做好与巡回检察组的衔接配合工作。三是科学高效。巡回检察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案件审查、实地检察、复听复看、综合协调等若干办案组,分工负责、统筹推进巡回检察,提高工作效率。为做好疫情防控,实地检察小组严格执行入监前集中隔离规定,以封控值守方式完成监内谈话1569人次。此外,在每一次巡回检察中,均有法医、会计、法警参加,在医学鉴定、财会审计、安全排查等方面发挥“外力外脑”作用,实现科学精准监督。四是措施多样。巡回检察期间,采取调阅卷宗、查看会议记录、调看监控视频、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工作方法,排查违规违法线索。同时,注重科技赋能,对1万余条监管数据信息进行智能筛选、碰撞和比对;运用“抽帧压缩技术”处理监控视频2300余小时,回放效率提高5倍;运用“语音识别转译技术”对监管场所1800余小时会见电话进行分析,助推快速锁定问题线索。二、明确焦点,以整治顽瘴痼疾为目标,监督纠正违法违规问题清查监室物品检察监狱改造现场全省检察机关注重把发现违规违法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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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院领导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12月16日,省检察院举行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6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目录1.车祸致残“零赔偿”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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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案例入选“两高”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以往司法办案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发布6件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杨某锵等重大责任事故、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行贿案,李某、王某华、焦某东等强令违章冒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案,江苏天某安全技术公司、柏某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高某海等危险作业案,李某远危险作业案,赵某宽、赵某龙危险作业不起诉案。杨某锵等重大责任事故、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行贿案明确,要从严惩治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无证施工、违法改扩建、随意加层、擅自改变建筑物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于导致建筑物倒塌、坍塌事故的发生负有首要责任的行为人,该顶格处刑的要在法定量刑幅度范围内顶格判处刑罚,充分体现从严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政策导向。李某、王某华、焦某东等强令违章冒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案进一步明确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管理职责的人员虽未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但利用自己的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可以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对于受他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一线生产、作业人员,应当综合考虑其所受到强令的程度、各自行为对引发事故所起作用大小,依法确定刑事责任。江苏天某安全技术公司、柏某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明确,中介组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事故企业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未被及时发现,干扰、误导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的,依法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在对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裁量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其行为手段、主观过错程度、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大小以及获利情况、一贯表现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规定妥当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此外,为明确危险作业罪中“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认定标准问题,为司法办案提供指引,此次还专门选取了高某海等危险作业案、李某远危险作业案和赵某宽、赵某龙危险作业不起诉案等3件危险作业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危化品经营、矿山开采等较为常见的生产作业活动中“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具体判断标准。一方面,要依法惩治危险作业犯罪,做到该严则严,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又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准确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当宽则宽,对于行为人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同时,注意加强与应急管理等行政监管部门的衔接协作,持续推动溯源治理,确保良好办案效果。目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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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深入贯彻反腐败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惩治行贿犯罪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天是第19个“国际反腐败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强调以“遏源”“断流”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行贿犯罪是受贿犯罪的重要诱因,“围猎”腐蚀之风不刹,腐败增量难以有效遏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最高检第三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办案质量不断提高,落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决策部署的成效正在彰显。最高检印发《意见》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办理行贿犯罪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各级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从严惩治行贿、提升办案质效提供规范指引,助力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意见》强调,要准确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坚决落实反腐败斗争部署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当履职,高度重视、积极履行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以“遏源”“断流”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检察贡献。要落实工作要求,把握办案原则,做到惩治与预防相统筹、打击犯罪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意见》强调,要坚持“一起查”的主基调,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要依法准确认定行贿犯罪,准确区分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对以单位名义实施行贿、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归个人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行贿。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行为单独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与行贿犯罪数罪并罚。要从严追究性质恶劣的行贿犯罪,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包括适用财产刑的建议,有力惩治行贿犯罪。要严格把握行贿犯罪的从宽处理,认真审查从宽情节证据,区分不同的情形、程度,做到罪责相适、宽严得当。行贿人认罪认罚,可以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决定是否从宽、如何从宽。对涉行贿犯罪的企业,符合适用涉案企业合规监管条件的,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严格督促企业合规整改,不认真落实整改的要依法提起公诉。要加大力度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通过认真审查、及时采取措施、探索建立机制、引入专业支持等,确保充分追缴和纠正。《意见》要求,要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区分不同性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要准确适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对用于生产经营的账户、设备等,一般不予查封、扣押、冻结,切实保障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意见》要求,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实配合制约。要严格执行行贿案件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的规定,并层报最高检备案,上级检察院要做好个案指导和综合分析研判。要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落实好办案衔接规定,确保配合有力、制约有效,促进凝聚共识、协同发力。要加强对行贿犯罪案件的审判监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效果。《意见》指出,要强化诉源治理,推动标本兼治。要促进提升行贿犯罪治理效能,强化数字检察理念,分析研判相关行贿犯罪的规律特点和背后的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或者专项报告。要加强预防行贿法治宣传,揭露行贿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释放坚决惩治行贿的强烈信号,彰显坚决追缴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鲜明态度,促进形成杜绝行贿、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作者:戴佳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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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12月1日,省检察院举行江苏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8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目录1.一个纸箱引发轻伤害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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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来选!江苏检察文化品牌选树展示活动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江苏检察文化品牌评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激励、鞭策新时代检察人员坚守正义、秉公司法、捍卫法治、忠诚为民,省检察院组织选树一批优秀检察文化品牌,促进检察文化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更高质量、更加能动的检察履职,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自7月至9月,“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先后展示了26个候选检察文化品牌,每个检察文化品牌包括品牌名称、品牌内涵、品牌业绩、品牌社会影响力等,现进行投票评选。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投票规则:在参评的26个候选检察文化品牌中,每个投票最多可选择15个候选检察文化品牌。网络投票与宣传推介、评委评议三个方面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定。“蓝纸鹤”文化品牌射阳县人民检察院“钟检订制”文化品牌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云海检影”文化品牌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江海潮生’云共建”文化品牌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向阳花开”文化品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至淮则安”文化品牌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合规‘企’航”文化品牌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红润金山”文化品牌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时雨未检工作室”文化品牌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晶晶说法”文化品牌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大道至检”文化品牌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金色花”文化品牌沭阳县人民检察院“雉水益心”文化品牌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清莲工作室”文化品牌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泰吴护新”文化品牌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枫红检韵”文化品牌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悟空说法”文化品牌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明霞窗口”文化品牌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数字经济检察IP”文化品牌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红枫桥”文化品牌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扶海检察蓝”文化品牌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亲清检企”文化品牌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爱·筑梦”文化品牌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4+’新引擎”文化品牌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铁韵滨检”文化品牌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水韵睢检”文化品牌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文字:江仁福编辑:胡锡芸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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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左锁粉决定逮捕

江苏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左锁粉(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左锁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编辑:胡锡芸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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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江苏1案例入选!

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零容忍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包括3件严重破坏矿产资源从严惩处的案例、1件经核实系工程附随采挖的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作不起诉的案例。据介绍,这批案例以问题为导向,立足解决办案部门取证、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困惑。其中,张某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某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吴某斌、李某军等非法采矿、行贿案集中体现了近年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犯罪隐蔽性更强的特点;符某良等12人非法采矿案反映了当前非法采砂已逐步从内陆河道向海洋蔓延,并且形成了“采—运—销”一体化黑色产业链条的现象;邬某存、任某涉嫌非法采矿不起诉案体现了检察机关如何准确鉴别采矿行为的罪与非罪。近年来,旺盛的市场需求导致矿产资源价格不断上涨,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日益猖獗。2019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案件批准逮捕8210件15253人,起诉10561件25649人。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矿产资源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不仅破坏国家矿产资源及其管理秩序,也极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引发地质灾害、安全事故。下一步,检察机关要全面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从严惩治力度,通过制发解答类意见等方式,着力研究解决司法办案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自然资源、水利、海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衔接和协同,针对盗采矿产资源犯罪背后的监管手段有限、砂矿资源市场亟待规范等问题注重标本兼治、诉源治理,扎实做好矿产资源检察保护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支撑。关于印发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矿产资源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由于旺盛的市场需求导致矿产资源价格不断上涨,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大肆盗采国家矿产资源,不仅严重侵害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而且破坏生态环境,引发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成重大风险隐患。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协同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加大对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并取得积极成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各地加大依法办案力度,更加有效惩治犯罪、警示教育社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张某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某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4件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10月31日案例一张某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某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关键词】非法采矿罪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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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九批)

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本案线索,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调查核实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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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党员话初心使命 | 杨恒金: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杨恒金,1953年11月出生,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1月调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曾担任江都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2013年12月退休。对于杨恒金,第一件骄傲的事是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第二件事是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不断学习的习惯,第三件事是他见证了检察机关的恢复重建,见证了检察事业的蒸蒸日上。他说:“作为共产党员是很光荣的。”在他身上,我们能感受到一名老检察人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正如那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感悟初心,与党同行,在杨恒金的讲述中,我们一起回忆那段朴素的检察往事。往期回顾胡克惠:无畏·无悔·无愧赵虹:人生中的引路人陈大豪:从小种下了跟党走的红色种子周汉良:紧跟党的人喻中升:给初心一个期限——永远王正义:一位平凡党员的自我修养刘长春:总是与老百姓在一起彭少勇:勇气来自于信仰胡务勤:勤奋务实地做好老干部工作刘三祥:从红缨枪开始的信仰石凤翔:苦孩子的成长路王骏:丹心如初徐安:那些在父母身上学到的谭沛湘:燃烧的信仰王尚宇:实事求是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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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党员话初心使命 | 徐安:那些在父母身上学到的

徐安,1952年9月出生。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担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6年退休。退休后的徐安被聘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依然关心和支持着人民检察事业。生在革命家庭,徐安在父母身上感受和继承着共产党人的精神和担当。上世纪60年代,中国经历着严重曲折。徐安,也在曲折中成长。在父母亲的影响下,他始终积极向上,努力工作。把自己置身于党和国家的大局中,坚信党,跟紧党,这是徐安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他从小在父母身上学到的事。在担任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他注重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的“天价环保赔偿案”被写入两高工作报告。感悟初心,与党同行,跟随镜头,我们来聆听徐安的故事。往期回顾胡克惠:无畏·无悔·无愧赵虹:人生中的引路人陈大豪:从小种下了跟党走的红色种子周汉良:紧跟党的人喻中升:给初心一个期限——永远王正义:一位平凡党员的自我修养刘长春:总是与老百姓在一起彭少勇:勇气来自于信仰胡务勤:勤奋务实地做好老干部工作刘三祥:从红缨枪开始的信仰石凤翔:苦孩子的成长路王骏:丹心如初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离退休干部局、新闻办、检察日报社联合出品制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编辑:胡锡芸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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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党员话初心使命 | 周汉良:紧跟党的人

周汉良,1931年12月出生。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调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1991年离休。91岁的周汉良依然在练书法。字字句句都是对党的热爱。他说:共产党是救命恩人,拥护共产党,相信党,这一点从来没有动摇过。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百姓被压迫被剥削,苦难中的周汉良参加了革命,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见证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见证了新中国的成立。他办理了江苏省检察院的第一起抗诉案件。他说,作为共产党员应该热爱党热爱工作,干检察工作也是如此,共产党员办案要公正公平,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离休前,他努力做好一名检察官;人生中,他努力做好一名党员。感悟初心,与党同行,我们一起走进周汉良的故事。往期回顾胡克惠:无畏·无悔·无愧赵虹:人生中的引路人陈大豪:从小种下了跟党走的红色种子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检察日报社联合出品制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鸣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编辑:胡锡芸
2022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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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党员话初心使命 | 赵虹:人生中的引路人

赵虹,1942年10月出生,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3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7年12月退休。影视、检察,这是老检察人赵虹人生的关键词。大半个世纪过去,他依然对那些革命电影如数家珍。他说是受父亲的影响。解放战争开始,赵虹的父亲参军,成为四野文工团的一员,少年的赵虹也想从事影视工作。但是考上政法大学后,赵虹清晰地感觉到,在那个年代,国家法治建设刚刚起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关系着新中国的发展。在后来的检察生涯中,他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把检察工作与支持国家建设结合起来,注重保护民营经济。他说,认准了共产党是真正为老百姓做事的,那才叫初心。感悟初心,与党同行,我们一起走进赵虹的故事。往期回顾胡克惠:无畏·无悔·无愧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检察日报社联合出品编辑:苏阳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