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施行!河南全省禁止、限制→
近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
《河南省禁止和限制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
《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河南全省范围内将禁止、限制部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如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快递包装等,对禁限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
01
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11个品类塑料制品将被禁限
《规定》第三条明确: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名录包含实施品类、实施地区、实施行业、完成时限等内容,由省政府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我省将11个品类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纳入禁限塑名录: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企业等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农贸市场、商场、仓储、物流等相关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标示。
“禁限塑立法不是禁止所有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而是根据上位法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对量大面广、易于替代的部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施禁限。”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哲介绍:
“禁限塑立法社会关注度很高,根据河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我们把处理好禁与疏、产业培育与转型、生产与使用、可回收与可降解四个方面关系贯彻立法过程始终,不搞‘一刀切’,先疏后禁、禁疏结合。”
针对农用地膜造成的白色污染问题,《规定》也作出要求:农用薄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和销售,使用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
02
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化
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制定支持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制品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对替代材料和制品生产企业、废旧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给予财政资金、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绿色信贷、人才引进等方面支持。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购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制品,鼓励公众使用环保布袋、纸袋及其他替代制品,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目前,我省可降解材料产业情况如何?省工信厅负责人表示,今年7月,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我省可降解材料产业进行全面调研摸底。从调研情况看,我省可降解材料生产在濮阳、周口、漯河、鹤壁、南阳等地已经具备较好基础,上游基础原料、中游改性材料及终端制品领域均拥有一定优势,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全产业链,上中下游分别有周口金丹、济源恒通、濮阳龙都天仁、中科新材、鹤壁特创等一批规模企业,据测算,按照国家目前的禁限塑目录,全省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总体供需基本平衡,现有及在建产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实现平稳替代。
03
违规生产、销售禁限名录内塑料制品将被依法处罚
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处罚。《规定》明确,生产、销售禁限名录内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经营者使用或者提供使用名录内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建立举报受理处理机制并向公众公布举报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设置了一年过渡期,期间对违规行为暂不予处罚。
拓展一下~
01
为什么要出台更严格的“限塑令”?
过度使用塑料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挑战。
目前,人类每年生产约4.3亿吨塑料,其中,三分之二很快就变成了废物。比如,塑料袋和食品包装,使用寿命只有几分钟到几小时,但在大自然分解却需要数年甚至上千年。
大量一次性塑料制品在大自然中的无序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人类和动植物生存带来巨大威胁。若不采取有效行动,到2040年,预计每年将有2300万至3700万吨塑料垃圾进入水生生态系统,相当于全球每一米海岸线将有50公斤塑料垃圾。
塑料污染治理已成为全球高度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执行更为严格的“限塑令”,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02
我省在“禁限塑”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积极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立法。
2020年以来,我省先后印发实施一系列禁限塑文件,按照“疏堵并举、禁限结合、以禁促省、有序推进”的原则,力争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社会各界禁限塑责任有效落实。
来源:河南环境、河南发布责任编辑:刘婷婷
审核:李躬亿 监审: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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