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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强制性国标施行

与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有关,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4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明确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加严至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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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一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关于生鲜食用农产品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十问”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馨  
审核:李躬亿 
监审: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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