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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年前,达尔文同事居然对榴莲做了这些

2017-09-04 新加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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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第一次吃榴莲的人,都会感觉被打开了“新世界”,有人特别喜欢,有人特别讨厌,几乎每个食客都会留下自己对于榴莲的食评。而在19世纪,也有个第一次品尝榴莲的食客,做了类似的事儿。


这位“食客”可不一般,阿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最出名的地方,就在于和达尔文一起发现了物竞天择的演化论。



当他在1854年第一次来新加坡的时候,他就记录了一下第一次吃!榴!莲!的感受。最良心的是,他还教了别人榴莲能不能吃、好吃吗、怎么吃!



在品尝之前,华莱士居然还查了文献,看看同行们怎么评论榴莲的味道:


旅行家Linschott在1599年写到,按照吃过的人的评语,这种水果的味道太美妙了,超越了世界上所有的水果!而Paludanus医生加了这样的评论:这种水果带着火热和潮湿的特质。对于那些不习惯的人来说,榴莲闻上去一开始像烂掉的洋葱,但是很快,他们尝了之后就会觉得比其他任何失误都好吃。自然给予它至高无上的头衔,赞美它,用诗歌来褒奖它。(这是吃着吃着还吟诗了?)


由于当时的照相机又大又笨重,华莱士没法拍下榴莲的照片,因此写了超长一段话来描述这种神奇的水果。


榴莲长又大又高的树上,有点像榆树,但树干更光滑。果实是圆形的,或是微微有点椭圆,大约是较大的椰子大小,颜色发绿,布满强韧、尖利的短刺,也基本上对称。外皮非常坚硬厚实,即便从高处落下也不会破损。从底部到尖头,可以发现非常浅的5条线,这是心皮的接缝,可以从这里用刀和手把果实分开。(居然还附带了“怎么吃”,真是良心指南!)



榴莲有时也很危险。当榴莲开始成熟的时候,它几乎每天、每个小时都会掉下来,偶尔经过树下的行人就会遭殃。如果榴莲恰好掉到了行人的头上,伤口简直非常惊人,尖刺会把血肉划开,血流如注,然而不太会造成死亡的后果。一名达雅克人曾经告诉我,他的头被榴莲砸过,当时他觉得自己必死无疑,但是很快却恢复了过来。(听上去就很痛)



关于榴莲的品种,华莱士这么说:


在森林里有两种野生榴莲,果实比较少,其中一种颜色偏橙。而这些可能是又大又好吃的榴莲的祖先。


如果华莱士活到今天,估计能被繁多的榴莲品种震惊!



怎么吃:


当果实成熟,它就会自己掉下来,味道也没有之前这么强烈。如果还没熟,可以炒着当蔬菜吃,达雅克人也生吃。在收成时节,大量的榴莲用盐水保存在罐头或是竹子里,放上一年,味道对于欧洲人来说闻起来极其恶心,但达雅克人可是珍视不已。(听上去怎么这么黑暗料理?)


终于到了最重要的食评部分!看看这位生物学家到底喜不喜欢榴莲:



关于气味,华莱士说:


把榴莲带到屋里,它的味道简直具有攻击性,但有些人根本忍不住,立马就要吃!


它的五瓣里有着白色的果肉,被椭圆形的奶油色果肉填满,里面大约有2到3颗粒子大小的种子。果肉就是可以吃的部分,而它的浓郁度、口味简直无法形容。浓浓的、黄油版的芥末味,配上一点杏仁味,大概可以形容,但是它又混合了类似于奶油奶酪、洋葱酱、棕色雪莉酒以及其他的味道。接着,果肉里又有一种黏黏的顺滑感,任何水果都无法匹敌,又增添了榴莲的美味。它不是酸的,也不是甜的,不算多汁,但是大家都觉得榴莲已经足够完美,不需要这些形容词了。


估计是觉得实在太好吃了,作为一名严谨的植物学家,华莱士用的这些形容词远胜过所有的美食博主评价。


他的结论:


榴莲不会造成恶心,也不会造成其他的副作用,吃得越多你就越停不下来!事实上,吃一次榴莲,我这次东渡也是值了。


虽然说榴莲是水果里最好的不太合适,毕竟它不能代替其他酸甜多汁的类型,例如橙子,葡萄,芒果,山竹,那些清新冰凉的滋味也非常令人感动。但是它带来了一种绝对特殊的口味,根本无法超越。如果我必须要选择两种类型里最完美的,我绝对会选榴莲和橙子,作为果中之皇和后!


这名19世纪的“网红”最后加了这么一句话:


我在婆罗洲捡到了一枚成熟的榴莲,之后在门外吃掉了它,立刻变成了一名“榴莲食客”。


“网红”本人在新加坡拍的照片


是不是没想到,榴莲的粉丝居然早在19世纪就留下了充满爱意的情书,称他是榴莲的“头号粉头”估计没人能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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