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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典记载“破僧事”略有二种

大安法师 东林法音 2022-12-02




依照佛典记载“破僧事”略有二种。
 
一者破羯摩僧。在同一界内的僧众,原本应该共同参与僧团的各项僧事活动(如布萨等),但因细故分裂成两个互不参与各自活动的团体,两部僧各各别住。这种别僧是在“尊重释尊及释尊所说法”的前提下分裂的,对佛教而言,危害性相对较小。

 
二者破法轮僧。这种破僧的特质就是“立异师异道”。比如提婆达多自命为“新佛”,而不服从释尊教导;他的徒众对他的敬仰尤甚于释尊。这就是“异师”。在修行方法方面,他主张实践五法(即①尽形寿应为住兰若者,至村落者罪。②尽形寿应为乞食者,受请食者罪。③尽形寿应为著粪扫衣者,受居士衣者罪。④尽形寿应为树下住者,住屋者罪。⑤尽形寿不食鱼肉,食鱼肉者罪),并认为释尊的八正道不如他所主张的五法,这便是“异道”。他以这样的“异师异道”方式鼓动僧众。而经过表决之后,使僧团分裂成两个互不统属的修行集团。这便是破法轮僧。
 
这是两种破僧类型中较严重的一种。提婆达多即为此破僧的主持人。

 


——节选自《观经四帖疏讲记·序分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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