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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鹿为马?三文鱼标准制定方这样回应质疑

刘浩 吴潇婷 中国消费者报 2019-04-05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召开自成立以来的

首个公开讨论会

什么事引起了上海消保委注意呢

就是这条锦鲤

哦不,三文鱼


近日,《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将淡水虹鳟列入三文鱼类别,引发社会广泛争议。8月21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集上海市人大代表、专家、律师、消费者、标准制定方就“三文鱼〞定义之争展开激烈争辩。


比如

虹鳟鱼和三文鱼到底是什么关系

虹鳟列入三文鱼消费者表示担忧

团体标准是否可以定义商品

......


虹鳟鱼是不是三文鱼?


上海海洋大学教授陈舜胜:


强烈反对,“我不赞同把虹鳟鱼列入三文鱼类。”所谓“三文鱼”的特征是在海水中长大的鲑鱼中国当初引进时候就是采取狭义定义,只将大西洋鲑命名为“三文鱼”,而且美国FDA也明确表示虹鳟在销售时不能标注“salmon”。陈舜胜表示,“三文鱼”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既然是俗成,就应该保持原来的理解,没有必要扩展。


上海市消保委常务委员、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宪:


“消费者关心的,是三文鱼的口感、安全和品质。市场上,鲑鱼与鳟鱼相混淆,究竟鲑有多少?鳟有多少?没有明确的说法。”大西洋鲑、虹鳟、粉鳟等等不同的鱼类,都应当逐一明示。




团体标准起草方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理事、专家郑维中:


在讨论会现场回应称,三文鱼不是一个狭义的名词,它包括很多种类,三文鱼是个约定俗成的说法,没有谁能认定俗名对与错。


从广义的三文鱼来讲,市场上的大西洋鲑、虹鳟、粉鲑和其他鲑鱼类,每年都在以三文鱼名义售卖。“对于‘三文鱼’这个俗称的定义,不同学派有不同的认定,科学上允许不同流派争论。”



淡水鱼能否有寄生虫?


上海海洋大学教授陈舜胜:


不同的水质对鱼的生长品质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应当将虹鳟鱼和狭义概念里的三文鱼进行严格区分。


即使青海龙羊峡的养殖环境比较好,但中国有大量虹鳟养殖厂家,养殖环境和寄生虫是不可控的。而不同养殖环境对鱼的质量会造成很大影响,如刀鱼中的湖刀、海刀之差,养殖环境不一样,则肉质、味道均不同。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顾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授王亚民:


不论是淡水鱼还是海水鱼,其实都是有寄生虫风险的,能够熟吃,尽量不要生吃。



超八成消费者认为指鹿为马


上海市消保委近日发起的消费调查显示,83.6%的消费者认为团体标准将淡水养殖的虹鳟鱼归入三文鱼是“指鹿为马,误导消费者”。

73.4%的消费者担心虹鳟被列入三文鱼类别后,企业会借此误导消费者。

上海市消保委常务委员、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宪:


此次“三文鱼”定义之争已经超越学术之争而变成一个法律问题。“不能视作学术之争,而是商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行为,他们误导了消费者。”他认为,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团体标准的出台并没有解决公众对三文鱼定义的疑惑,反而产生了容易被不良商家利用的规则漏洞。“一旦不良商家利用了专家的科学精神将两种鱼混淆,容易导致劣质的三文鱼被高价销售,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带有“行业流通”字样的协会,应该在关注流通中的商家的同时,更要关注消费者的反映,促进流通环节中明确标注“虹鳟”与“三文鱼”,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江海:


目前在类似案件的判决中,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就会成为判断产品是否“以次充好”的依据。如今这份团体标准作为对“三文鱼”定义的唯一标准,会成为判决依据,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的门槛和成本。“如果是在餐厅中点菜或是在任何其他拆掉包装的情况下消费“三文鱼”时,消费者根本无从分辨其种名,即使跟企业打官司,也会增加难度。”


上海市人大代表爱新觉罗·德甄:


消费难以辨别三文鱼与虹鳟,多数消费者在购买时不能看到包装。她指出,《团体标准》的初衷是为老百姓好,但他们的认知有限,无法辨别这么多的三文鱼种类。




团体标准起草方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理事、专家郑维中:


郑维中辩称,标准出台除了对三文鱼进行分类,还要求必须标明产地和种名,这也是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标准暂无修改计划


上海市人大代表徐丽萍:


“学术之争归学术争论,对消费者来说越简单越好。”按《团体标准》所说,消费者就可能被误导。建议《团体标准》中对大家讨论的共性问题进行修改。“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用现在大家所应用的最普遍的标准来为三文鱼作定义。”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顾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授王亚民:


“对于《生食三文鱼》标准所引发的争议,也反映出另一个问题。就是标准背后,企业之间的巨大利益博弈。”目前的团体标准更适合行业内部使用,并不适用于全社会。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应该出台更有有法律效力的标准来规范和定义三文鱼,从而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国水产品流通与加工协会副秘书长陈丽纯:


《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已发布,就已实施,目前暂无修改计划。


作为首场讨论会,上海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表示,此次公开讨论,不预设立场,没有定论,只是搭建对话平台。希望消费者从中获得更多信息,明白消费、用脚投票。同时也希望不断规范行业,引起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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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浩 吴潇婷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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