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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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老人办了健身卡,却因超龄不能用?成都V9健身房被指“自相矛盾”

成都市V9健身房规定60岁为会员入会的上限年龄那为什么却给76岁的消费者徐先生办理了会员?却又拒绝徐先生下水游泳还不退还剩余会员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超龄”老人游泳起纠纷健身房既不让下水又不给退款2022年8月10日,徐先生在离他家很近的成都V9健身索菲亚店花3500元购买了“三年卡”,并与该健身房所属的成都威玖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会籍卡合同》,成为该公司的健身会员。他当时虽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但各项指标控制得不错,加上对方销售人员什么也没问,仅用10多分钟就给他办完了手续。徐先生说:“签合同时我本想把合同后面的内容看完,但销售人员说没必要看了。”据徐先生介绍,2023年2月15日,他下水训练潜泳时,一口气游了20多米,上来后感觉有点费劲,就取出血压仪测量血压。见此情景,救护人员再也不让他下水了。徐先生告诉记者,成都V9健身索菲亚店既不让他游泳又不退钱,反复协商无果。直到2023年底,徐先生得到通知该店已闭店,他的资料被转到了距离很远的成都V9健身浣花店。徐先生赶到浣花店,主动告知了年龄和身体状况,对方让他回家等通知,从此再无下文。在成都有不少门店的V9健身。刘铭/摄徐先生投诉至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经工作人员提醒徐先生才看到《会籍卡合同》中有“乙方入会上限年龄为60周岁”的约定,且此合同一经签署,“所有支付费用均不予退还”,合同上还盖有“不转不退不换”“口头承诺无效”等印章。对此,徐先生表示“办卡的时候我就76岁了,销售人员只让我交钱,根本没提醒合同中规定了60岁年龄上限。”记者注意到,《会籍卡合同》“审慎条款”要求消费者对健康状况自行申报,否则后果自负。如“乙方入会时对疾病和病史没有申报的,视同乙方身体机能正常、健康,乙方入会时隐瞒疾病没有申报,或入会时健康状况发生变化的,未及时向甲方说明和申报的,构成对甲方的欺诈”;“如乙方未能及时如实告知甲方本人健康状况,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据成都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李艳华介绍,成都市消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营者起初让徐先生自行转卡,后同意店方帮忙转卡,但消费者需付945元手续费和佣金。成都市消委会认为,合同是经营者单方拟订的格式合同,关键条款未显著标识和告知消费者,纠纷因经营者侵权在先,不应收转卡费用,支持消费者退款3300元诉求。7月26日,记者联系成都威玖加公司进行采访,一位自称“负责了很多家V9健身门店”的关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如果需要退费,可以走司法流程,如果需要使用,其他店可以承接使用”。7月30日,该公司一位蔡姓负责人主动致电记者,表示可以想办法把徐先生的卡转出去,然后按3300元的诉求退费,但截至发稿时止,消费者未获退费。各场馆“门槛”高低不一有的场馆“说一套做一套”关于徐先生与成都威玖加公司签订的《会籍卡合同》中提到的“乙方入会上限年龄为60周岁”的规定,据其旗下V9健身浣花店李经理介绍,V9健身在成都有30家门店,“每个健身房都没有统一标准”。李经理说,“有的销售人员为了业绩,超出了也收。”那么市面上的游泳健身场馆对老年人入会年龄是否有限制?连日来记者以一位66岁老人想游泳办卡的名义调查了成都市多家游泳健身场馆乾坤乐健游泳健身:“65岁以上的老人不建议来游泳,因为年纪稍微有点大,有安全问题。”记者表示坚持要参加,该工作人员询问后答复:“我们规定,65岁老人就不能下水”。蔚蓝国际游泳健身:工作人员表示:“60岁以上的老人都要签免责协议,70岁以上基本都不收了”。STAR·星悦汇健身游泳: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表示:“66岁可以,我们这里70多岁的老人都还在游”。随后,另一名销售人员的回答则完全不同:“65岁就不建议过来了,刚问了领导,上限就是65岁”。天馨游泳健身:工作人员表示:“超过65岁就不收了,主要是担心安全,出了问题我们要承担责任”。随后又主动打电话告诉记者:“可以来试游,没有问题可以办”。悦享跃动游泳健身:工作人员表示:“60、70岁的老人需提供体检报告,如果身体没问题、体检报告没问题也可以来游。年龄只是一个限定的标准,如果没有健康问题就可以游。”文化宫恒温游泳池:工作人员表示:“老年人只要会游,没什么重大疾病的话,都是可以的,没有年龄限制”。成都市消委会呼吁尽快制定老年人游泳健身相关标准四川锦东律师事务所张雄飞表示,游泳项目安全隐患高,老年人身体疾病多易出意外,因此合同可约定年龄限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者因居住地变化、健康等客观原因转让预付凭证,经营者应允许且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消费者主张退卡退款合情合理。按照《民法典》规定,老年人因健康无法继续履约,可解除合同并退费。成都市消委会秘书长康鸿跃认为:经营者不要仅仅出于规避风险、减少麻烦的考虑,简单地以年龄和身体状况作为限制条件将老年消费者“拒之门外”,或者一方面以合同规避责任另一方面又口头诱导消费,这种“欲拒还迎”、自相矛盾的做法违背基本的社会诚信原则,也伤了老年消费者的心。老年人游泳健身是否有相关标准?7月26日,记者采访了四川省体育局,得到的答复是:“目前游泳场所自行规定相关要求,四川省体育局对游泳池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按照体育设施相关国家标准对全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另据了解,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刘铭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8月6日 下午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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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返现”换了新马甲!涉及小米、松下、西门子等品牌

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记者调查发现如今商家“好评返现”的方式已经换上新马甲在商品宣传页面抛出“诱饵”后具体规则需联系客服才能知晓涉及小米、松下西门子、漫步者等多个品牌晒单返红包需“五星好评”涉及小米、松下、西门子等📍小米智能家居官方旗舰店7月15日,记者在电商平台小米智能家居官方旗舰店看到,店铺首页大图宣传的8款商品中有6款称晒单返10元至30元不等的红包,并称“抢完为止,详询客服”。记者打开一款标价999元的智能门锁商品链接,页面详细列出晒单返红包的具体规则:“下单购买小米全自动智能门锁碳素黑并付款成功的用户,确认收货后首次评价,且为15字以上评价+3张晒单图片(含商品)。系统审核通过后,截图评价内容联系在线客服申请50元红包。”记者看到,小米智能家居官方旗舰店首页显示店铺进入电商平台“五金建材行家店铺榜TOP10”。除小米智能门锁外其他品牌的智能门锁也存在类似问题📍松下智能家居旗舰店电商平台松下智能家居旗舰店一款标价为1399元的松下智能门锁的商品介绍页显示“满额晒图享好礼”,店铺客服人员对此表示:“产品完成安装使用得好可以晒图说一下真实的使用感受(需五星),晒产品(20字以上+2至5图)可以联系我们登记发赠品。”记者发现该商品的好评率为99%。
7月30日 下午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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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萤石指纹门锁坏了,消费者质疑:为啥不能换小配件......

近年来智能家居产品受到众多消费者的欢迎但也给不少消费者带来了一些“麻烦”近日多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在品牌旗舰店购买的智能家居产品在使用、维修等方面存在重重障碍消费者网购海康威视监控器购买后被告知要搭配录像机使用浙江嘉兴消费者钟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2021年10月份,我花469元在电商平台海康威视旗舰店购买了一款“全新夜视POE版”海康威视监控器(网络摄像机)。最近,当我打算安装时却发现该设备根本用不了,询问店铺客服人员才得知,要搭配录像机才能使用。海康威视旗舰店客服人员与钟先生的聊天记录显示:“因海康威视总部服务器升级,为提升监控网络信息安全,以及产品客户端云服务使用体验升级,部分非4G监控摄像头将于2022年3月1日之后禁止单独添加至软件客户端云服务使用(已添加绑定产品未操作解绑不受影响)。”钟先生对记者表示:“买的时候商家没有说明摄像机单独使用有时限要求,升级服务器前也没有通知提醒我。”钟先生告诉记者,客服人员给他推荐了一款录像机,折后价332元。钟先生不想再买录像机,提出要店铺免费提供录像机,或更换同类可以使用的产品,或退货退款等诉求,均被对方拒绝。
7月22日 下午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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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云音乐自动续费被指“套路”消费者!

近日多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网易云音乐在扣款、续费方面存在“套路”消费者的情况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01网易云音乐扣款问题多👉推送显示26元的季卡会员实际却被扣45元江西上饶的消费者陈先生向记者反映:“6月8日,网易云音乐APP系统弹出页面提示我会员过期,并大字显示有包年和包季等多个续费套餐,当时我觉得黑胶VIP季卡26元的优惠价格还能接受,就点击付费,结果付完款后发现被扣了45元。”对此网易云音乐客服回复“该情况是由于您的苹果账号之前在其他云音乐账号开通过黑胶自动续费业务,苹果会判断为非新用户,同一个用户、账号、设备、身份等都算同一个用户,就不能享受优惠价格了。”陈先生质疑,该活动是网易云音乐APP主动弹出推送给消费者的,如果账户不符合优惠条件,为什么要进行推送?针对消费者疑问,7月4日,记者通过网易云音乐APP咨询在线客服,客服人员表示:“网易云收到苹果付费是26元,扣款45元一般是苹果系统不稳定导致的,可提供支付宝账号申请退差价。”随后,陈先生向记者反馈收到退款19元。👉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被自动扣费两年多广州的消费者宋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于2022年5月开通过一次网易云音乐的会员,用了几天后就卸载了APP,两年多来由于未收到短信等通知提醒,他并不知道该会员会自动续费。今年6月3日,宋先生无意间翻账单时发现有一笔“网易云音乐主站”的13元扣款,追溯记录发现从2022年5月开始已连续扣款26个月,共计338元。宋先生随即重新安装了网易云音乐APP,发现2022年9月17日有消息显示:“您的黑胶VIP即将离您而去,现在续费,可继续享受高品质的音乐体验。”当天晚上又有消息显示:“您的黑胶VIP即将完成自动续费,续费成功后将为您自动延长黑胶VIP相应有效期。”网易云音乐的站内消息。消费者供图宋先生表示:“自己这两年多实际上并没享受过任何会员服务,并且续费提醒在手机APP里面,而当时APP已卸载,根本就看不到通知。”对此,网易云音乐在线客服也对记者表示,签约自动续费时,每次续费前平台会通过站内私信形式通知。会员属于虚拟商品,购买成功立即生效,不支持退款。经过多方投诉,最终网易云音乐给宋先生退还了12个月订单金额156元。无独有偶,安徽铜陵消费者陈女士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无意间翻看支付宝账单时发现从3月份开始,网易云音乐连续4个月自动扣除会员费共计60元。”陈女士说:“今年2月11日曾花费9.8元购买过一个月的网易云音乐会员,由于3月份登录账号对应的手机号在移动公司注销,期间并未收到过任何扣款提示,也没用该账号登录网易云音乐使用会员权益,所以并不知道该会员还会自动续费。”👉同一个月被扣了两笔会员费浙江台州消费者冯先生对记者说:“因网易云音乐会员即将到期,我于6月21日在电商平台花7.88元购买黑胶VIP包月会员续充,但没料想当天自动续费又扣了我15元,导致同一个月付了两笔会员费。”冯先生对记者表示,由于自动扣款前他没收到提醒,所以事后才发现当月自己付了两笔会员费,他要求退还自动扣款的15元。对此,网易云音乐在线客服回复记者:“续费之后才再次购买会员,系统显示权益已经生效,不支持退款,可申请赠送14天的黑胶VIP作为心意补偿。”02扣款问题已成网络投诉热点7月3日,记者打开网易云音乐APP进入开通会员页面,发现一共有黑胶VIP、黑胶SVIP和畅听会员三种类型,页面大字显示“连续包月0.88元”“连续包季18元”等,小字显示“新客限时0.5折,每期自动续费15元”“新客限时3.4折,每期自动续费45元”“优惠仅限一次”“可取消”等。记者在黑胶VIP包月会员页面点击“立即开通”,系统弹出“请阅读并确认《自动续费服务协议》《付费会员服务协议》”,接着跳转到阅读并勾选《付费会员服务协议》《自动续费服务协议》页面,勾选同意后才能继续开通会员。记者调查发现关于网易云音乐的扣款问题已成网络投诉热点(黑猫投诉截图)03自动续费前五日应显著提醒消费者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王久成认为,自动续费扣款前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王久成进一步分析,网易云音乐客服回复“下一次扣费周期前,平台将会发送私信通知”的方式不属于显著提醒,仅在平台私信提醒的方式涉嫌违反了上述规定。对于商家回复“会员属于虚拟商品,购买成功立即生效,不支持退款”的说辞,王久成表示,经营者作出免除自身责任且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杜科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7月8日 下午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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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之四

自动续费要显著提醒《消保条例》第十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漫画作者/周明媚编辑/裴莹监制/何永鹏
7月7日 下午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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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之三

禁止大数据“杀熟”《消保条例》第九条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漫画作者/周明媚编辑/裴莹监制/何永鹏
7月6日 下午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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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之二

禁止“刷单炒信”《消保条例》第九条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漫画作者/周明媚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7月5日 下午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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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之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消保条例》有哪些亮点?将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哪些利好?为了让读者对相关亮点条款有更直观的认识《中国消费者报》特推出系列漫画进行解读敬请关注赠品免费不免责《消保条例》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免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的,经营者应当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消费者。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遇到危险或者受到侵害时,经营者应当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7月4日 下午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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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运送画作受损,保价1万元为何只赔625元?

近日河南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程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自己一副耗时两年才画完的工笔人物画在用德邦物流运送后多处被剐蹭导致整个作品遭“毁容”提出赔偿后保价1万元的画作德邦只愿赔付625元记者调查发现针对快件保价的问题已成投诉热点投诉对象涉及众多知名快递公司德邦物流运送艺术画受损保价1万元只愿赔付625元程女士告诉记者:“两年半前,我下单德邦物流从北京邮寄一副工笔人物画《吉祥紫光》到河南,并保价1万元。到货后发现画作中的一个头像严重受损,塑料薄膜包装下的画作有多处被剐蹭的痕迹,导致整个作品‘毁容’了。画作损坏部分是无法修复的,影响了画作整体价值。”发现画作受损后程女士第一时间联系德邦公司,结果理赔人员以部分损坏为由,提出按其中十六分之一的面积赔偿625元,该方案被程女士拒绝。作品《吉祥紫光》与破损的画作。消费者供图程女士告诉记者:“我同类画作的拍卖价格可以证明该画作的价值,2022年7月我的另一幅画作拍卖落槌价为13万元,但我将拍卖记录发给德邦开封网点客服后,对方便不再回复了。”程女士其他作品的拍卖记录。消费者供图6月24日,记者就程女士遇到的保价理赔问题咨询德邦在线客服,理赔跟进人员表示,程女士运送的画作16个头像独立框裱,公司视为16幅画。一幅破损,因未提供规范价值证明,按保价1万元赔付625元。如有交易详情、沟通记录、转账记录等,公司可参考。另外,其他作品的价值能不能间接证明(受损画作的价值),需要公司定损组进行核实。多位消费者称购买了德邦保价服务货物损坏后却遭遇“赔付难”浙江台州消费者李女士向记者反映:“花3000多元用德邦物流从广东省寄回一批实木家具,保价2万元,收到货后我发现家具很多边角都磕碰严重,面板也有凹陷,损坏比较严重。理赔时德邦客服称赔偿800元被我拒绝,第二次增加到1500元我依然没同意,投诉后却表示索赔权在寄件方,但运费是我付的,收货人也是我,再去转让索赔权明显会增加维权的时间和难度,导致事情到现在还没有解决。”家住山东潍坊的游女士向记者反映:“我用德邦快递运输一台价值9999元的电视至广州维修,到货后厂家发现电视屏幕严重碎裂被退回。电视保价1万元,加上包装运费一共花费369元,我找德邦客服索赔时对方却只给赔2499元。”对此,游女士感到不能接受,于是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发起投诉。6月24日,记者就游女士遇到的保价理赔问题咨询德邦在线客服,德邦快递河南地区理赔跟进人员表示,电子产品在不同时间段的销售金额可能不同,根据当前的市场价也许会有折扣。目前,最新进展是可以赔付给游女士4000元。记者登录德邦快递官网查看发现,“增值服务”中的标准保价和全额保均显示:“当货物发生丢货或破损时,我司根据货物保价声明价值和货物损失比例进行合理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货物实际损失。”德邦在线客服的回复。资料图片“赔付难”成投诉热点法律人士表示德邦公司保价规则属于格式条款记者调查发现,关于快件保价受损“赔付难”的问题已成网络投诉热点。投诉内容涉及快件损坏、丢失、未买保价、强制保价等多个方面,且涉及众多知名快递公司。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快递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快件发生毁损的,对保价的快件,快递公司应按保价规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案例中德邦公司的赔付方案可能是依据公司内部的定损判断及保价规则而单方作出的,该保价规则属于格式条款。”王久成分析认为,消费者就赔付事宜提出质疑和相关证明时,德邦公司不予回复、不按保价规则或实际损失合理赔偿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王久成认为,案例中的货物是一副艺术画作,不同于其他一般物品,其内容不可分割,价值是依据整体性来评估的,保价1万元的画作破损却只给赔付625元,显然未做到合理赔偿且对消费者不公平。王久成表示:👉快递经营者应向消费者主动阐明具体的保价赔偿规则,提醒消费者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并建立配套的赔偿运行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及赔偿,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快递运送机制,防范货物损毁、丢失等问题发生,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有关部门应指导快递行业形成科学合理的快递保价赔偿体系,针对快递保价的赔偿标准、货物定损判断标准等进行细化规定,并简化认定过程,降低消费者维权的难度。👉消费者在使用快递服务前,应当就货物价值有充分的认识,就保价事宜详细询问快递公司,特殊物品应当专门作出特别说明,理性下单以及购买保价服务。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6月25日 下午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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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梁静茹演唱会买到“柱子票”!“上海魔方”被判减价退赔

粉丝花费千元购买梁静茹上海演唱会的门票到场后却发现视野被立柱遮挡“看歌手”成了“看柱子”9名粉丝因此起诉主办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6月20日这9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人民法庭一审宣判退款高价购票追星却遇“柱子票”消费者诉至法院请求“退一赔三”2023年4月,原告倪某等9人通过第三方销售平台购买了梁静茹上海演唱会的门票,票价分别为699元、999元、1299元等,主办方为被告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演唱会开场原告等人入场后发现其门票位置的视线受舞台承重柱不同程度遮挡严重影响观看体验👇👇👇不同价位座位被遮挡视野的情况(受访者供图)演唱会结束后原告等人不接受相关调解方案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原告认为被告未提前告知其售卖的座位存在视线被遮挡的严重瑕疵,对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不仅应向原告返还票款,还应进行惩罚性赔偿,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被告辩称1️⃣原先的舞台设计并无承重柱,演出前制作方为了提升演出效果,增加了影音设备,导致承重超出场馆吊顶安全标准,为安全考虑,故临时增加了舞台角柱作为承重,属于常规舞台设计。2️⃣原告证据不能证明其视线被遮挡,即使被遮挡,也尚未达到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现场演出是声、光、色、舞台、表演、现场氛围等相结合的整体,其中现场氛围感尤为重要。被告从未在任何宣传资料中明确过舞台没有柱子或者无任何视角遮挡,演出现场的设施设备不可避免会对某些位置的观众视野造成不同程度的遮挡。3️⃣本案原告既未现场提出异议,也未中途退场,案涉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原告再要求退款没有合同基础和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公平及诚信原则。综上被告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和欺诈行为最多也是过失6月20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瑕疵履行,构成违约被告既没有提前主动告知原告其座位视线被遮挡,给予原告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没能制定充分的预案,在现场主动为原告调换座位,消除不利影响。因此,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双方约定,存在明显瑕疵,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应承担减价退赔的违约责任,根据不同的票价,采用阶梯式的退票比例,结合原告的实际情况,判令被告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法院表示:主办方应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主办方应充分考虑可能干扰观看体验的环节和因素,对包括但不限于视线遮挡、视觉干扰等做好预判,并提前公开或告知,对于遮挡严重的座位建议不对外销售,对有一定遮挡的座位,可以通过推出特价票、正价票阶梯式退改换等,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元的购票选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警惕江苏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门票及观演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四点👉购买演出票须理性,仔细阅读重点内容消费者在购买演出门票前要仔细查看演出场次、演出时间地点、票品价格、是否要求强实名观演、退票政策等内容。消费者要做好行程规划,提前预定酒店和车票,合理安排时间,以防出现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场观演的情况。同时,消费者要量力而行,保持理性,切忌因一时“上头”而购买超出自身能力承受范围价格的票品。👉选择正规票务渠道,警惕黄牛保障隐私消费者在购票时要选择正规、靠谱、有保障的票务平台进行购买,不要轻信“黄牛”或不明来源的售票渠道,保持警惕,增强防骗意识。部分演出要求强实名观演,购票时需录入个人身份信息,消费者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将身份信息透露给黄牛、代拍等第三方渠道。👉演出票转让要慎重,提高警惕辨别真伪消费者私下与他人进行交易时要小心谨慎,注意辨别出票人语言的真实性和票品真假,尽量选择通过正规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保证资金安全,降低被骗风险。同时做好交易证据留存,保留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重要信息,一旦被骗及时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观演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反映勇敢维权消费者在正式观演过程中如果遇到购票前并未告知的座位严重遮挡、存在较大视野盲区时可以及时联系场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更换座位,提供与票价及同价位其他消费者对等的服务。如遇到演员阵容变动、假唱、演出时长缩水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问题,消费者可以保留证据,待演出结束后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勇敢维权。延伸阅读点击图片查看相关报道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6月21日 下午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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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后还要“续充”?铁塔充电等被质疑

日前有郑州市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她使用“猛犸充电”的充电桩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当充电器指示灯“由红变绿”后充电页面仍显示“充电中”并继续计费记者实地体验了小蚂蚁充电、绿充、车充安铁塔充电、智慧易充、乾润科技享充云、河马充电等8个品牌充电桩的“充满自停”服务发现7个品牌均有满电显示灯亮后继续充电计费的过程且事先未告知猛犸充电宣称半小时的续充时间实际续充了2小时22分钟家住河南省郑州市的杨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使用“猛犸充电”的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无意间发现充电器指示灯已经由红色变成绿色,但“猛犸充电”微信小程序的订单页面却一直显示“充电中”。杨女士认为,她选择的充电方式是“充满自停”,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指示灯“红转绿”代表已经充满,继续充电不仅会多扣费,还可能损伤电池,有安全隐患。杨女士发现充电器灯变绿后主动结束充电。消费者供图杨女士联系“猛犸充电”客服人员,客服表示,充电器指示灯“红转绿”后,还要有半个小时左右的续充,续充时间过了就会停止,但对为何要续充并没有做任何解释。为验证客服人员的说法,杨女士再次使用猛犸充电的“充满自停”服务。根据杨女士提供的图片证据,上午10点55分开始充电,充电器指示灯显示为红色,11点26分充电器指示灯“红转绿”,小程序订单页面持续显示“充电中”,直到下午1点48分结束充电,扣费0.72元,充电时长为2小时53分钟,续充时长为2小时22分钟。”红转绿“后订单结束充电。消费者供图杨女士对记者表示:“充电是按时间收费的,客服人员回复的续充时间与实际续充的时长相差太多,我怀疑其中有猫腻。”猛犸充电智能客服表示充电器完成恒压阶段则转绿灯但是此时并不算充电完成还需要脉冲涓流阶段来延长电池寿命故系统不会在转绿灯后立即断电而是等完成涓流阶段后断电持续45分钟功率稳定达到充满条件会判断为充满停止猛犸充电客服的回复。资料图片记者在某投诉平台上搜索发现此类投诉并非少数多品牌充电桩“红转绿”后继续充电计费在实际的充电过程中,多个品牌充电桩存在充电器指示灯“红转绿”后继续充电计费的情况,但记者注意到,各品牌充电桩并未在充电前提示有所谓的“续充”和具体时间。记者在北京市丰台区实地体验8个品牌充电桩的“充满自停”服务后发现除智慧易充外其他品牌均有续充的过程▶小蚂蚁充电、河马充电、享充云、车充安等品牌在充电器指示灯由“红转绿”后仍在持续充电计费中,续充计费时长在45分钟以内。▶绿充和乾润科技充电桩“红转绿”后,大约1个小时后系统自动断电并弹出消息显示充电完成。▶铁塔充电充电桩“红转绿”后的续充时间最长,续充时间在2小时36分钟左右。铁塔充电的回复。资料图片电动自行车客服称充电太久伤电池法律专家认为续充时长差距过大不合理充电器指示灯“红转绿”后到底是否意味着已充满电?6月3日,记者向某电动自行车品牌的全国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客服人员表示,充电器指示灯“红转绿”就是充满了,充时间久了电池会充鼓包且损伤电池。记者看到该品牌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上的“使用须知”中显示:“当绿灯亮起应及时切断电源,禁止在不充电的情况下,长时间将充电器空载连接在交流电源上。”
6月5日 下午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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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充电桩雨天隐患大!涉及铁塔充电、智慧易充、享充云等

近日多位北京市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遮雨防水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记者调查发现小蚂蚁充电、享充云铁塔充电、智慧易充等多个品牌的充电桩均是露天安装绿充、河马充电点点畅行、全来电等品牌涉嫌违反多项相关规范要求铁塔充电、智慧易充等充电桩防雨措施堪忧“能不能协调一下给充电桩装个棚子”“电动自行车充电期间不能淋雨,应该修个棚子”……近日记者在北京一社区居民微信群中看到不少居民有修建充电桩雨棚的诉求
5月30日 下午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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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酸奶多家门店被立案调查!

近日现制酸奶品牌茉酸奶被曝光使用过期原料等问题5月27日,有媒体曝光茉酸奶北京石景山万达店、北京伊藤洋华堂店、北京华宇时尚购物中心店、华熙LIVE•五棵松店多家加盟店存在诸多问题:使用过期40余天的原料;更换效期标签,不按时报废原料,或根本不使用效期标签;常温存放应冷藏的水果,水果变色、出水后,仍接着使用;偷工减料,不严格按照配料表足量放料;未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国家强制要求的餐饮人员健康证明等。记者卧底期间发现有门店内几乎所有原料均未贴有效期标签店长助理告诉记者:“没检查的话,就不用贴。”记者担心过期榴莲果泥的口味会发生改变,店员表示:“没事儿,臭不拉几的,吃不出来。”有门店店员提醒记者,如果以后看到过期原料,不能直接废弃,应先告知店长,由店长决定是否废弃。“没事,喝不坏,顶多拉肚子,拉肚子他也以为太凉了。”当天下午3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致电涉事的北京4家门店,发现所有门店的电话均无法接通。茉酸奶的运营主体上海伯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当天下午4点发表声明致歉并表示,“针对涉事加盟门店,茉酸奶总部已经安排即刻闭店,并将永久与其解除合约”。
5月29日 下午 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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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补贴“审核失败”,阿维塔车主质疑4S店诱导购车

“两家公司地址相同,补贴汽车品牌都是阿维塔,然而参加补贴活动和开发票的却非同一公司,事前又不告知,感觉被坑了!”近日四川成都数十名阿维塔车主因申领成都市高新区的购车补贴失败而感到烦恼有的车主已经投诉维权购车发票与参与活动公司名称不一致阿维塔车主拿不到购车补贴3月24日,消费者钟先生向阿维塔成都悠方店预约试驾,添加了销售人员李女士的微信。钟先生说:“销售人员口头告知如果在店里买车,可以申领高新区购车补贴,说公司已经报名了。”3月28日,钟先生向该4S店支付定金,购买了一款26万元的阿维塔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
5月29日 下午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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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3)》!

5月2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告全面总结了2023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立法、行政、司法以及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各有关部门围绕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2023年消费者权益立法简况📁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为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公益诉讼,发布相关案例,推动消费环境安全健康。📁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恢复和扩大消费的二十条措施,推动开展放心消费行动,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教育部上线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和“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为家长学生提供购课、消课、退费、评价、投诉“一站式”服务,营造校外培训平安消费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化垃圾信息和诈骗电话治理,加强App重点问题监管。📁公安部深入开展“夏季行动”和“昆仑2023”专项行动,依法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财政部对消协依法履职给予了必要的经费支持,为全国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提供了有力保障。📁商务部联合多个部门开展“消费提振年”“网上年货节”“诚信兴商宣传月”等系列活动,积极扩内需促消费。📁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开展日常监管执法及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实施汽车召回560.4万辆,消费品召回983.2万件;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72.8万批次,下架、封存、召回食品3969吨;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共查办各类案件56.5万件,涉案货值金额28.1亿元,依法严厉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等物质、假冒伪劣化肥、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等8类违法行为。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以来,全国消协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消协力量。一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总局党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系列活动,发布反对月饼过度包装消费提示,参与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开展反对野蛮装修专项监督行动,发布新能源汽车消费与公共充电桩使用情况调查报告,开展养老消费调查,对常用养老辅具及适老化产品进行测评,推动相关产品服务提质升级。(点击图片查看相关报道)二是指导地方消协认真处理投诉,稳步推进投诉系统优化升级并于今年3月15日上线试运行“全国消协智慧315”。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2.85万件,解决112.74万件,投诉解决率84.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7亿元。三是深入开展消费监督,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业加强自律。开展农村消费、规范管理网约车聚合平台、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云存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调查,就“五一”商家出格涨价、饮品任性加冰等问题发表观点,发布重要节点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反映的多个问题与广大消费者产生共鸣,社会反响良好。
5月27日 下午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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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票退票太难!消保委建议参考“12306”

近年来文娱演出市场呈现蓬勃生机和活力消费者观看演出热情持续高涨然而“柱子票”“退票难”等消费侵权问题也频频出现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有关方面参考铁路12306相关政策完善演出票务市场退票规则提升文娱演出消费体验近日,江苏省消保委针对文娱演出市场消费投诉及舆情进行专项分析指出,目前,文娱演出市场主要存在四个方面问题:“柱子票”“虚假宣传”“退票难”以及“黄牛倒票”“柱子票”问题:江苏省消保委分析指出,当前部分演唱会有较大视野盲区的座位,购买了这种位置门票的消费者整体体验感不佳。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视野存在严重遮挡的座位,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情况。消费者在支付价款时,预期得到与价款相对应的服务,但是这种“柱子票”其实与消费者所支付的价款不相匹配,消费者并没有获得公平的交易。经营者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座位的实际情况,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点击图片查看相关报道)小tips👇👇👇买演出票遇“坑”?消保委帮你支招虚假宣传问题:有消费者表示,部分演唱会还涉嫌虚假宣传,也就是“演出注水”现象。在一些演唱会的前期宣传中,主办方以大篇幅宣传演出明星吸引粉丝,而到了实际表演中,却采取“拼盘注水”的方式,让未宣传的演出人员占用较多表演时间,不少消费者感觉“上当受骗”。前不久,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的视频,在4月30日举办的一场演唱会上,退票声此起彼伏。不少消费者反映,在购票时只看到这场演唱会有三位歌手,但实际演出中,还有乐队、演出团体等前期未宣传人员“拼盘注水”。江苏省消保委建议,相关的行政部门在审批时可以加强前端内容审核,通过监督指导会或者是行政指导会的方式,要求主办方和平台将他们的宣传页面和实际内容做到质价相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黄牛倒票”问题:目前,为避免“黄牛”倒票等问题,演唱会推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因此演唱会的票无法转让和转赠。而很多演唱会购票结束后马上关闭退票通道,即使在演出前很多天提出、并不影响二次销售的退票需求,也无法实现;有些同意退票的,退票手续费也高达几百甚至上千元,让一些确实无法到场的消费者不得不承担高额经济损失。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主任傅铮表示,主办方、经营者往往采用一刀切的形式,不给消费者特殊选择的机会。主办方应该提供某种友好协商的方式,尽量为消费者减少损失。退票难问题:文娱演出市场的维权难点和维权高发时间,集中在演出前的退票环节。江苏省消保委指出,文娱演出市场需要设立合理有梯次的退票政策,但由于退票政策都由主办方确定,不同的演唱会主办方不同,所以退票政策可能不一致,有一些退票手续费甚至达到票价的50%或80%,对消费者来说不公平不合理。其次是同样的歌手的演唱会,由于在不同城市有不同的主办方,制定的退票政策不一致,对于购票的消费者来说会产生一定的误解,不知道购买不同的场次退票费会不一致,对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造成侵害。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演唱会的退票政策可以参考铁路12306的相关规则目前,铁路制定的是全国统一的售票规则,一共是四档,且最高的退票手续费收票价的20%。同时,希望能够探索出适用于全行业的合理科学的统一的退票规则,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能不损害经营者的合法利益,真正激发市场的消费活力。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5月23日 下午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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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标准有点儿乱!涉及享充云、乾润科技、全来电等

日前《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收到新闻线索有北京市消费者反映部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不透明记者实地体验14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发现收费标准确实“有点儿乱”......电价和服务费应分开收取记者实地体验发现10个品牌充电桩收费标准存“混收”北京市消费者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使用“车充安”充电桩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充安”微信公众号中显示的收费标准为:“功率250W为0.25元/小时;功率500W为0.5元/小时;功率1000W为1元/小时;功率1500W为1.5元/小时。”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规范本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其中明确提出: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应当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也即是说,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费用包括电费和服务费两部分,且应该分别收取。王女士很疑惑按“车充安”的时长计费标准所收费用中电费是多少服务费又是多少她完全不明白车充安微信公众号中启动充电页面显示的收费标准。资料图片记者在北京市丰台区实地体验了14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发现其中10个品牌是按充电时长收费并没有采用“电费+服务费”的收费方式涉及小蚂蚁充电、绿充、车充安享充云、河马充电、智慧易充驴闪充、全来电乐充派、点点畅行享充云微信公众号充电页面显示的计费标准。资料图片更有意思的是,记者在“全来电科技”微信小程序上发现,临近区域不同点位有4种收费标准:0.2元/次;电费单价0.5103元/度,服务费0.5103元/度;电费单价0.5103元/度,服务费0.2元/小时;当用电量小于等于1.2度时,收费标准为0.5元/小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吴景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商家对临近区域同一类别的充电设施设置了4种不同的收费标准,明显对区域内在不同充电桩点位充电的消费者不公平,涉嫌违反《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漠视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乾润科技”每度电竟收1.9元高出电价标准近4倍记者在体验中发现铁塔充电、乾润科技闪开来电、驴充充等4个品牌是按“电费+服务费”的模式计费其中乾润科技充电页面显示每度电的电价为1.9元同时每度电还收取服务费0.3元乾润科技订单详情显示电费1.9元/度。资料图片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中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居民生活用电”类别,执行政府定价,按照本市“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水平执行。北京市发改委2023年8月公示的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显示,“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标准为0.510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电价标准。资料图片吴景明表示:“充电桩商家抛开北京市发改委明文规定的收费方式和电价标准自定收费规则,有商家电价的收取竟比规定电价要贵近4倍,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全来电”收费标准实地和小程序显示不一致服务费高于《方案》要求记者调查中还发现“全来电科技”充电桩上张贴的收费标准和小程序显示不一致位于丰台建国街一里9号楼对面车棚的充电桩上面张贴的收费标准为“当用电量小于等于1.2度时,收费标准为0.5元/小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用电量大于1.2度时,每超出电量0.5度收费0.6元,不满0.5度按0.5度计算。”记者扫码后手机页面显示的却是:“电费单价0.5103元/度,服务费常规充电1元/次,快速充电和超级快充均为0.8元/次。”“全来电科技”充电桩上张贴的收费标准记者了解到,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承诺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充电服务费不高于电费并接入市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5月18日,记者拨打了全来电科技微信小程序中显示的客服热线,客服人员表示,临近区域充电桩点位的收费标准可能不一样,具体以小程序显示为准。“充电桩点位实地张贴的收费标准和扫码后小程序里显示不一致,首先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还涉嫌构成消费欺诈。”吴景明认为,如果满足法律上有关消费欺诈的构成要件,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相关链接车充安、智慧易充、河马充电等充电桩品牌被指收费“有坑”电动自行车充电充值易退款难!涉及车充安、乐充派、河马充电等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5月20日 下午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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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丛生!喜马拉雅“听小贝借钱”匆匆下线的背后......

今年3月《中国消费者报》曾报道过喜马拉雅“攀登计划”虚假宣传诱导学员报课一事(点击图片查看相关报道)👇👇👇近日《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媒体互动平台再次收到新闻线索反映喜马拉雅自营信贷产品“听小贝借钱”涉嫌利率不明示无牌助贷、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套娃式”授权个人信息一键共享数十家平台“听小贝借钱”是喜马拉雅今年3月推出的自营信贷产品,在喜马拉雅APP拥有独立入口,并在显著位置进行推广。
5月15日 下午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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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退”就是“不能退”?大麦网、纷玩岛退票条款遭质疑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收到新闻线索反映消费者花655元购买了5月21日五月天北京演唱会门票后因意外摔伤导致骨裂无法观看演唱会于是向大麦网提出退款在提交了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后大麦网仍然拒绝退款到底是怎么回事来看记者调查因摔伤无法如期观看演唱会消费者向大麦网提出退款遭拒4月30日,家住河北保定的刘先生花655元在大麦网购买了一张五月天5月21日北京演唱会的演出门票。购票后刘先生不慎意外摔伤,导致不能如期去观看演唱会。刘先生的姐姐刘女士随即联系大麦网客服申请退票,客服回复:“根据项目公告已不再具有退票权益,请您调整行程正常观演。”订单截图和客服的回复。消费者供图刘先生的姐姐刘女士按照大麦网的要求,于5月3日提交了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显示:“左外踝骨裂,关节皮肤裂伤,疼痛明显,活动受限,建议卧床休息静养四周,石膏固定。”提交诊断证明后,大麦网仍拒绝退票:“已为您反馈确认,演出票为有价观演凭证,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是文化服务并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此订单不支持退换。”提交诊断证明后退票依然被拒绝。消费者供图刘女士提供的订单详情显示的出票状态为:“预售中,待出票,主办方未出票,一般演出前1—2周出票。”刘女士对记者说:“观演人确实因身体受伤的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去现场,且演出票是预售状态还没出票,为什么就不能退票退款?我发起多方投诉后,最终大麦网给的回复结果是主办方不同意退票。”记者调查发现“条件退”其实就是不能退5月7日,记者在大麦APP看到,该场演唱会销售页面显示标有“条件退”的字样。5月9日,记者在线咨询大麦网,客服向记者发来了“购票须知”。记者发现,截止退票时间(4月30日13点55分)竟然在开始售票(4月30日15点55分)之前。记者向客服咨询为何会有如此规定,客服回复:“已过退票截止时间,暂不支持退票。”该场演唱会主办方北京华乐非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的购票须知显示:👉演出票于4月27日13点55分在纷玩岛和大麦网开启预售;👉4月27日13点55分至4月28日13点54分退票不收手续费;👉4月28日13点55分至4月30日13点54分退票收取20%的手续费;👉4月30日13点55分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退换票。4月27日13点55分至4月30日13点55分期间产生的退票,于4月30日15点55分在纷玩岛和大麦网重新销售,不受理任何形式的退换票。“华乐非凡”发布的购票须知。资料图片5月9日,记者打开纷玩岛APP发现,该场演唱会同样显示“条件可退”的标注,记者想要在线联系客服进行咨询,但转接人工后页面显示前面有844人排队,记者等待1个小时后,页面显示仍有692个人排队。随后,记者在微博上私信“华乐非凡”,表示想就不退票问题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时并未收到回复。演唱会“不退票”成投诉热点网友质疑“条件退”是欺诈行为记者注意到“大麦官博”“华乐非凡”“纷玩岛”的官方微博里不少网友在相关微博内容下纷纷吐槽记者调查进一步发现针对演唱会不退票的投诉已成为网络投诉热点5月9日,记者在某投诉平台上搜索关键词“演唱会+不退票”,结果显示有4712条相关投诉。记者搜索关键词“五月天+不退票”,结果显示有209条相关投诉,其中上百条都是自4月30日以来投诉大麦、纷玩岛、华乐非凡不退票的。黑猫投诉上对大麦官博、纷玩岛和华乐非凡的集体投诉。资料图片法律专家格式条款不合理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于2023年9月共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近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文娱演出市场消费投诉专项问题分析,其中指出,由于大多无条件退票基本限于首次售票后48小时内,二次售票时往往已过无条件退票时限,相较于首次购票的消费者,购买回流票的消费者虽然支付了相同的价格,却没有享受到同等的退票权利。强实名制下演出门票不能转让或转赠,如遇到突然生病等不可预见的问题,消费者不能到场观演,票务平台以演唱会门票具有稀缺性、时效性等为由拒绝退票,无疑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5月10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胡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购票后因意外摔伤导致不能如期去观演,并且已经向票务平台提交了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经营者发布的购票须知属于其单方面拟制的格式条款,售票页面标有‘条件退’字样,但实际根本不能退票退款,可能因经营者的虚假陈述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另外,退票的截止时间在开始售票时间之前,明显非常不合理,无论是二次销售的演出票,还是首次销售的演出票,都应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合法正当的退票权利。”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5月13日 下午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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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充值易退款难!涉及车充安、乐充派、河马充电等

日前《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收到新闻线索消费者在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及退费时“困难重重”记者实地体验14个品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发现多个品牌充电桩未消费金额只能退回至平台账户余额内提现时没有明确、便捷的途径等问题车充安花式套路消费者充电好像被“诈骗”北京市消费者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用小区楼下的车充安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车充安采用预付费的方式提供充电服务,充电前须先在平台账户中最少充值5元。计费标准是0.25元/小时,充电不足1小时按1小时扣费,最低消费金额为0.25元。然而,等充完电想将余额退还,王女士却怎么也找不到平台账户中的退款途径。
4月30日 下午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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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子票”上热搜大麦网才退款?专家:商家侵权成本太低!

当前演出市场火爆热门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但如果花高价买到的是“柱子票”“栏杆票”“台阶票”消费者会陷入“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窘境大麦网买到“柱子票”要求退款被拒上热搜4月20日—21日,凤凰传奇“吉祥如意”2024巡回演唱会首站在常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但在演出结束的第二天,就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在大麦网买到“柱子票”,因为观看效果不佳,要求退款被拒。
4月29日 下午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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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充安、智慧易充、河马充电等充电桩品牌被指收费“有坑”

编者按即日起,《中国消费者报》将刊发“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乱象调查”系列报道,聚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市场出现的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收到新闻线索反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商家涉嫌多扣费记者实地体验小蚂蚁充电、绿充、车充安等14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发现各品牌充电收费规定五花八门普遍存在计时不合理涉嫌多收费等问题车充安、智慧易充、河马充电等按小时扣费不合理“很多充电桩长期、持续性地每次几角几分钱地悄悄从消费者钱袋子里‘偷钱’。”北京市消费者王女士告诉记者说,两年多来,她家的电动自行车一直在离小区距离最近的车充安充电桩充电,扫码后要先关注其微信公众号,并在账户里充值后才能使用,计费标准是0.25元/小时,就算充电1分钟,也会被扣0.25元。王女士提供的订单截图显示,2023年4月22日,充电时长75分钟,扣款0.5元;2023年9月25日,充电时长487分钟,扣款2.25元。王女士认为,充电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不合理,应该以分钟计价,用多长时间扣多少钱,完全可以计算清楚。据王女士统计,她个人在车充安充电桩充电一年大概要多扣费3.6元,占应扣费的比例约18.7%。多收费涉及的不仅是她一个人,需要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消费者都会被多扣费。
4月26日 下午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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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演出票遇“坑”?消保委帮你支招

随着演出市场持续火爆演唱会、音乐节等不同类型的演出常常一票难求柱子票、黄牛票、买票被诈骗等问题也引发热议近日凤凰传奇常州演唱会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在大麦网买到“柱子票”因为观看效果不佳要求退款被拒上了热搜4月25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文娱演出消费市场出现的乱象发布消费提示案例:购买演唱会门票被诈骗近日,孙女士在大麦网抢购许嵩合肥演唱会门票未果,后来她发现在微博上有网友称可出门票。孙女士立即私聊该网友,网友称两张看台318元价位的门票700元。孙女士给网友提供了个人信息,网友声称已录入信息,票款支付成功后会实时到大麦APP票夹。网友要求孙女士通过支付宝二维码付款,孙女士因不放心,对方便提出拍照持身份证担保,并允诺先支付一张门票钱,出两张票。急于买票的孙女士立刻给对方转账,转账成功后,该网友说已经出票。然而孙女士并未在自己的大麦APP票夹中看到该门票信息,同时,该网友账号状态立刻显示异常,孙女士这才察觉自己被骗了。记者搜索发现类似孙女士的经历不在少数财产损失的同时个人信息也遭到泄露有网友称遇到骗子生成假的咸鱼链接、故意把演唱会时间提前让系统自动收货或者诱导消费者点击确认收货等诈骗情形,甚至还有网友称遇到骗子以支付不成为由,要求重复支付最终被骗几千上万元。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警惕江苏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门票及观演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四点👉购买演出票须理性,仔细阅读重点内容消费者在购买演出门票前要仔细查看演出场次、演出时间地点、票品价格、是否要求强实名观演、退票政策等内容。五一期间人流量大,出行成本增加,消费者要做好行程规划,提前预定酒店和车票,合理安排时间,以防出现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场观演的情况。同时,消费者要量力而行,保持理性,切忌因一时“上头”而购买超出自身能力承受范围价格的票品。👉选择正规票务渠道,警惕黄牛保障隐私消费者在购票时要选择正规、靠谱、有保障的票务平台进行购买,不要轻信“黄牛”或不明来源的售票渠道,保持警惕,增强防骗意识。部分演出要求强实名观演,购票时需录入个人身份信息,消费者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将身份信息透露给黄牛、代拍等第三方渠道。👉演出票转让要慎重,提高警惕辨别真伪消费者私下与他人进行交易时要小心谨慎,注意辨别出票人语言的真实性和票品真假,尽量选择通过正规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保证资金安全,降低被骗风险。同时做好交易证据留存,保留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重要信息,一旦被骗及时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观演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反映勇敢维权消费者在正式观演过程中如果遇到购票前并未告知的座位严重遮挡、存在较大视野盲区时可以及时联系场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更换座位,提供与票价及同价位其他消费者对等的服务。如遇到演员阵容变动、假唱、演出时长缩水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问题,消费者可以保留证据,待演出结束后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勇敢维权。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4月25日 下午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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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改装“小刀”电动自行车,商家被抓现形!

前不久260余辆不合格“绿源”牌电动自行车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扣押(点击图片查相关报道)4月18日江苏南京市场监管局又公布了4起涉及小刀牌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加装的典型案例案例一:违规加长电动自行车鞍座2024年1月16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牌证科关于通报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检查情况函,内容为南京市鼓楼区温暖新程电动车维修部涉嫌销售坐垫、车身加长的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铺内1辆小刀牌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T22313Z)存在加长鞍座的情况,外观参数与产品合格证不一致,为加装电池提供便利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鼓楼区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55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二:安装自行购买的鞍座及外壳2024年3月1日,六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六合区徽派电动车辆店时,发现在售的2台TDT23321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涉嫌加装改装。当事人为便于销售,拆除了上述2台电动自行车的原鞍座及鞍座下的外壳,安装了自行购买的鞍座及外壳,为加装电池提供便利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六合区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三:自行改装电池仓及坐垫2024年3月1日,玄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玄武区俊影电动车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商户对其在售的型号为“TDT22356Z”的3辆小刀牌电动自行车自行改装了电池仓及坐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玄武区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2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四:违规加装小坐垫和靠背2024年3月7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京市雨花台区世功电动车销售中心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售的2辆小刀牌电动自行车的后座部位与合格证不一致,加装了小坐垫和靠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雨花台区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牢记七个“严禁”↓↓↓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4月19日 下午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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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来了!提车加价的雷克萨斯4S店被罚45万元

​前阵子一场“加价”购车风波让海口中升雷克萨斯4S店引发广泛关注近日相关事件迎来最新进展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口中升雷克萨斯公司因价格欺诈被处罚款45万元事件回顾:消费者购车被要求加收10万元服务费今年1月16日,一名车主在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谈好以931873元的价格购买最新款GX550车型。根据协议,该车主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被告知车辆将在5月10日之前提供。然而,3月5日,4S店单方面退还了定金,并要求车主额外支付10万元的“服务费”,否则无法提车。该车主拒绝支付额外费用,并向海口市商务局以及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随后介入调查,并在现场约谈了4S店负责人和客服经理。调查中发现,4S店方面无法提供关于额外服务费的具体条款,也未能合理解释收取定金的有效性。涉事4S店负责人表示“那您就立案呗,我们鉴定一下。”舆论发酵后,3月12日,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对涉事客服经理进行开除处理。3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向海口中升雷克萨斯下达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拟对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显示,因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价格承诺,提出在约定的价格之外加价10万元提车的不合理要求,在消费者拒绝之后单方退回定金。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相关规定,构成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拟对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拟决定将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列入之日起满三年。4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责令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5万元处罚决定书显示,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在约定的价格之外加价提车的不合理要求,在消费者拒绝之后单方退回定金,终止交易拒不履行价格承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行政机关和媒体介入调解的情况下,仍然未履行价格承诺,主观故意明显,经有关媒体传播,已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从重处罚情形,应当依法从重处罚。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4月16日 下午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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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雪的茶入选上海营养分级试点 评级结果大多为优级

近日,微博话题#上海饮料分级#冲上热搜第7位,引发消费者热议。热搜显示,上海试行全国首个饮料分级标识,新茶饮品牌“奈雪的茶”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奈雪不仅在业内率先为现制鲜果茶标注营养等级,也是首个RTD产品(瓶装饮料)上标的新茶饮品牌。目前,奈雪已在上海门店及点单小程序全面推行“营养选择”标识,绝大部分现制茶饮及RTD产品等级为A、B级,推荐级别较高,健康属性明显。奈雪的茶绝大部分茶饮产品为A、B级在上海浦东区一家奈雪门店里,打开点单小程序发现,最新单品“龙井知春”在营养选择里,属于B级,热量仅为69Kcal;“霸气香水柠檬油柑”最高等级为B级,热量仅50Kcal;“茉莉初雪”“金色山脉”等多款产品最高等级为A级。奈雪上线分级标识后,饮品详情页不仅可以清楚地看见饮品的营养等级,还能直观地看到饮品的热量。网友表示:“有了分级后,产品热量、推荐级别都一目了然。奈雪大多数茶饮都是A、B级,喝起来轻松无负担,选起来也更方便了。”
4月9日 下午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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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理发、健身被直播?消保委发声:如此营销涉嫌侵权!

吃饭被直播健身被直播剪发被直播......如今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加速融合这种擅自利用消费者真实消费场景引流的直播营销并不在少数引发大众反感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该类现象发声指出部分商家、主播的行为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肖像权还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更多风险“老人是在吃饭的时候被拍的,当时没多想,但不知道会被发到网上。”据媒体报道,近期,陕西西安两名老人用餐时被商家拍下视频,之后商家又私自将拍摄内容发到网上,老人亲戚无意刷到视频才发现。在老人家属与其多次沟通后,商家删除了视频。消费者多在不知情或者未被征询意见的情况下被动充当商家直播或者拍摄短视频的引流工具,除了自己的言行举止可能被迫接受他人的凝视和审判外,还有面部信息泄露风险。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江苏省消保委联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3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的“案例十”就直接明确了“未经同意公开视频,侵犯肖像权当担责”,对类似侵权行为起到了警示效果,具有指导意义。滑动查看相关案例👇👇👇未经同意公开视频侵犯肖像应当担责基本案情叶某到某造型工作室理发,理发过程中造型师孙某拍摄了二人沟通发型和理发过程的视频。服务结束后,孙某将该视频上传至其个人社交账号进行宣传,叶某发现后与孙某沟通,孙某先是删除视频,但之后又将叶某脸部打码并配文“北上广客人得罪不起”,再次上传视频。两日后,孙某才将该视频删除。叶某认为孙某的行为侵犯其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诉至法院,要求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孙某认为叶某同意拍摄视频,故应当默认可以发布。法院认为,叶某虽然不反对拍摄视频,但并未明确同意孙某将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公开发布,孙某的行为构成对叶某肖像权的侵害,遂判决孙某在社交平台上致歉10日,并赔偿叶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等损失。典型意义短视频已经逐渐融入了当今社会人们的日常生活,经营者们敏锐察觉到了通过短视频宣传业务、拓展客源的商机,但此类行为也带来了侵害消费者肖像权的潜在风险。《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经营者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其拍摄的含有消费者外部形象的短视频进行商业宣传,构成对消费者肖像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本案判决体现了民法典加强对人格权保护的立法宗旨,有利于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全面保护。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商家想通过实体消费场景展示吸客引流无可厚非,但是把不知情地消费者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且作为营销噱头绝非首选,并非人人都应该接受摄像头的“注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部分商家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就直播诸如健身、就餐等消费者个人形象突出的消费场景或者擅自制作成短视频上传至平台进行商业宣传,实则是将消费者异化为引流工具或免费广告,模糊了商家经营自主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边界,在涉嫌侵犯消费者肖像权的同时,还可能泄露消费者的行踪隐私、面部信息,带来不确定的风险,特别是在生物识别技术广泛应用的当下,面部特征、指纹信息、行动轨迹等个人画像特征极易被抓取,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将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商家需正确处理商业营销中自身利益需求和消费者权利诉求的关系,创新营销方式或开展宣传引流需遵循合法、合理原则,守好营销的边界感,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在直播引流或者上传短视频之前要充分告知消费者拍摄的内容、目的、使用范围等并征得消费者同意。👉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勇于向侵害个人肖像形象、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说不,毕竟法律已经为权益保护筑起牢固的“防护墙”和“保护盾”,消费者不必因个人势单力薄而怯于表达真实想法,也不要因事小隐蔽而忽视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一旦发现权益受损,要及时与商家协商删除相关直播或视频,协商不成,还可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积极主张合法权益。👉相关平台也要加强对涉及消费者就餐、健身等消费者个人形象突出的消费场景的短视频或直播内容的审核力度,细化完善平台内部管理规定,对于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要及时断开直播流或者下架相关视频,必要时,也可采用限制推送、封号等形式予以惩戒。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4月7日 下午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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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事迹”评选揭晓!

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23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事迹”具体是哪些一起来看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打造良好消费环境,充分激发消费活力,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全国省级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开展了“2023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事迹”宣传选树活动。本次活动自2023年12月启动,由各省区市消协组织先行遴选出本地区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积极作为、贡献突出、广受社会肯定和赞誉的各界人士,经中消协综合考量,最终确定
3月15日 下午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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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消费维权舆情热点!电商“低俗”带货、微短剧诱导付费等上榜

1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第四季度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梳理发现直播电商“低俗”“虚假比价”“摇一摇”跳转广告泛滥变种“生鲜灯”屡禁不绝短视频平台微短剧诱导付费大学生“整顿”不合理餐具收费网红零食“学历造假”等消费维权问题较为突出01消费者不满直播电商“低俗”“虚假比价”等问题社会影响力:90.12023年四季度,消费者在电商直播间的不良体验引发舆论关注。有消费者称,有电商主播在带货美妆商品时内容低俗,引人反感,乃至有消费者向品牌方提出质疑称“品牌形象不要了吗”。一些电商主播存在“虚假比价”争议行为,被质疑有误导消费之嫌。有消费者反映,一主播在销售一款洗发水时,出示的电商平台同款商品价格截图不完整,没有包含优惠信息;其在销售一款首饰时,用作对比的其余店铺的销售页面价格截图,实际上高于平台内官方旗舰店的价格。舆论认为:直播间内主播等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反映出其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漠视态度。对此,直播电商平台应尽到自我净化的责任,充分利用先进技术筛查、屏蔽涉嫌欺诈、低俗的直播内容。监管部门应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及时对违法违规主体加以惩治。要通过净化电商直播生态,让消费者在诚信环境中理性消费,不被各种套路“收割”。02“摇一摇”跳转广告泛滥令消费者不堪其扰社会影响力:79.12023年“双11”期间,“摇一摇”跳转广告泛滥之势引发诸多网民热议。不少网民在社交平台吐槽“互联网的尽头是摇一摇跳转到购物平台”“条条大路通电商”。江苏省消保委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有九成投票者厌恶“摇一摇”跳转广告,认为此功能侵犯了自己的权益。2023年2月,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明确要求规范此类“摇一摇”服务,但时至2023年底,平台类企业对于相关规定落实不彻底的现象依然存在。舆论认为:企业采取多种手段“引流”,需建立在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之上,充分吸纳消费者的反馈意见,采取诸如调整“摇一摇”广告的触发参数等措施改善服务体验,而不是任意妄为甚至采取侵权手段,引来消费者厌恶。手机厂商也要采取相关措施,保障用户可以针对特定APP关闭相应的权限,回应消费者期盼。03变种“生鲜灯”存在“屡禁不绝”隐忧社会影响力:78.0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用“生鲜灯”,引发舆论关注。但一些商户采取给白炽灯“穿衣戴帽”等“伎俩”妄图“打擦边球”,给生鲜农产品“美颜”。舆论呼吁:让“生鲜灯”绝迹,各方还应持续发力。农贸市场等应承担起主要的管理责任,督促商户合法合规经营。监管部门不仅要严惩违规使用“生鲜灯”欺骗消费者的商户,还要适时妥善回应社会各方关于如何界定合规灯具、明确变相擦边情形的舆论关切,以确保“禁令”落地见效,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04短视频平台微短剧诱导付费社会影响力:75.22023年12月,“爸妈上瘾微短剧”相关话题引发舆论热议。社交平台上网民晒出的账单显示,父母的微短剧订单少则数千元,多的甚至达到数万元,其中不少订单均为自动扣款。中老年人对使用手机不熟练,在受到“解锁一集只需0.9元”等广告宣传诱导后,很难注意到“默认下一集自动解锁”等选项,导致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全部微短剧剧集。待子女们发现后,却面临着申诉手续繁琐、能追回的金额聊胜于无的尴尬境地。微短剧这一新兴网络文化消费领域存在的乱象受到各方重视,2023年11月,广电总局宣布启动为期一个月的网络微短剧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制定《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与内容审核细则》。舆论呼吁:微短剧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相关部门需制定更加详细的规范以净化行业生态,影视从业者、平台方也应以责任意识推动微短剧行业高质量发展。05大学生“整顿”不合理餐具收费社会影响力:74.32023年10月,先后发生在山东、河北两地的大学生“饭后带走付费餐具”事件引发网民热议,被称为是大学生“整顿”不合理餐具收费。消费者反感餐具费的缘由是商家并未事先告知,等到结账时才发现多出来一笔费用,但因“不想计较”“不想影响心情”,即使觉得不合理,也默默接受。大学生此番“整顿”,也让收取餐具费的合理性成为了舆论焦点。针对“隐形”、变相收取餐具费等乱象,河北、山东等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均规定,商家应主动提供符合规定的消毒餐具、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禁止变相收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于各地法规条例规定不一、纠治不同步、没有形成合力,导致一些餐饮乱收费项目在集中整治时有所收敛,但风头一过又再度出现。并且,当下对于餐具费缺乏统一明确的说法,也让商家和消费者之间难以达成共识,容易引发消费纠纷。舆论认为:个别大学生在应对不合理餐具收费上的做法看似“小题大做”,但其反映出的是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勇于向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说“不”。这也给餐饮商户一个警醒,即在服务细节上更应体现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而不是为一点蝇头小利“遮遮掩掩”,在账单上“背刺”消费者。06网红零食“学历造假”导致消费者“踩雷”社会影响力:72.612月下旬,上海市消保委发现,打着“农科院”旗号的零食有不少竟是假货。上海市消保委对一款标有“东北农业大学”字样的网红零食展开调查,东北农业大学后续回应称,学校不开展对外生产经营工作,学校与商品包装上所标的委托制造商和受委托制造商没有开展过任何合作。有观点认为,零食“学历造假”不仅违背了市场经营的原则,损害了相关科研院校的公信力,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在无形中消减了消费者对那些真正由科研院所研发产品的信赖和认可。舆论呼吁:消费者在买到假冒科研院校出品的商品时,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电商平台要肩负起“把关人”的责任,对冒用科研院校名义宣传的违规商家及时采取惩罚措施。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1月15日 下午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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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叫板汽车销售霸王条款,赢了!

👉消费税由4S店代扣代缴,增加的税款由消费者承担👉交车时间延后,4S店不承担违约责任重庆通源宝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立的《汽车销售合同》这两项格式条款被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为不公平、不合理严重损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庆市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这两项格式条款无效4S店的《汽车销售合同》两项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重庆市消委会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重庆市消委会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重庆通源宝源公司拟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存在不公平、不合理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于2023年4月3日,向该公司发出《劝喻函》,对其《汽车销售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该公司收到《劝喻函》后向重庆市消委会送达了《重庆宝源合同格式条款整改报告》。但经重庆市消委会认真核查后发现其避重就轻,未按《劝喻函》进行全部整改,仍有两项条款存在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情形。这两项条款内容分别为: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乙方(注:消费者,下同)已知晓标的车辆所涉消费税包含在车辆总价内由甲方(注:重庆通源宝源公司,下同)代扣代缴。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调整消费税税率的,增加的税款由乙方承担。”2.“如遇生产商停产、营业中断、供货延期、国内或国际运输中断、运输车辆途中发生故障等非因甲方故意原因导致前款约定的交付时间推迟,甲方应于第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包括短信、微信、电话、e-mail、挂号信、特快专递之一或多种方式通知乙方,交车时间相应延后,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2023年6月8日,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重庆检察一分院)的支持下,重庆市消委会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上述格式条款无效。2023年11月2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重庆检察一分院派员出庭,当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法院判决两项格式条款无效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案涉合同格式条款是否属于无效条款被告重庆通源宝源公司辩称:争议条款
1月10日 上午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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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序刚付几百元年费转眼就不能看了?微短剧收费陷阱可不少......

“智商负一百,快乐正一万”剧情快节奏、夸张甚至略带狗血的微型连续剧如今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有新剧推出24小时充值竟超千万各互联网平台也纷纷积极布局微短剧但在“购销两旺”的大好形势下不少网民也吐槽收费有些高,收费有陷阱吃相不好看......01火爆!11月备案305部微短剧据国家广电总局的定义,微短剧,全称为网络微短剧,是指“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有着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的剧集。12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2023年11月全国重点网络微短剧规划备案公示情况显示,11月共备案网络微短剧305部、11245集。▲2023年11月全国重点网络微短剧规划备案通过剧目信息截图。据了解,随着短剧市场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影视大厂入局打造网络微短剧。开心麻花推出了《亲爱的,没想到吧》《麻将拌麻酱》;柠萌影视打造了《二十九》《一元美容院》;嘉行传媒推出了《破茧成蝶》......为什么微短剧能够如此迅速的吸引着消费者呢?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唐远清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分析说:“微短剧的特点是,情节紧凑,矛盾冲突集中,故事快反转。且符合当下人们碎片化阅读和观影习惯。精准投放,微短剧制作方、播放平台利用“算法”可以精准将微短剧投放给用户,投其所好。”02烧钱!收费形式多样微短剧被戏称为“2023年最盈利赛道”。据微短剧推广方数据显示,《无双》上线8天便充值破亿;《腾龙》上线24小时充值破2200万元;《化龙》上线24小时破2300万……记者调查发现,不同平台观看微短剧的收费标准、形式各不相同:①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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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款“农大监制”网红零食被打假!

前段时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到“翻天娃辣条”“学历疑假”问题👇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又发现一款类似的网红零食一起来看看👇01“九0农大”蔬菜卷号称农大监制上海市消保委发现一款名叫“九0农大”的蔬菜卷零食在网上销量不错最高的一家销售超过了3万在不少商品宣传页面上几乎都和“东北农业大学”有关有的宣传是“东北农业大学校园畅销美食”有的宣传“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提供技术支持”还有的甚至说是“农大食品学院监制”02东北农业大学回应没有开展过任何合作这款蔬菜卷真的和东北农业大学有关吗上海市消保委就此给东北农业大学发去查询函咨询相关情况东北农业大学回函明确表示:学校不开展对外生产经营工作,“九0农大蔬菜卷”不是学校生产的产品,学校与商品包装上所标的受委托制造商和委托制造商也没有开展过任何合作。03蛋白质、脂肪实测含量与包装标示不符此外上海市消保委委托上海源本食品质量检验有限公司(上海市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这款蔬菜卷营养成分做了检测结果显示这款零食的蛋白质含量为7.49g/100g,低于包装标示的10.0g/100g;脂肪实测含量为21.8g/100g,高于包装标示的15.8g/100g。蛋白质和脂肪的实测含量均超出国家标准的允许误差范围检测机构的专家还建议由于其脂肪、碳水化合物和能量都较高需要控制摄入量上海市消保委表示比起花心思做假“学历证明”品质才是博得消费者垂青的关键这些“榜机构”的产品损害的不仅是科研院校的公信力更无形中消减了消费者对真正由科研院所研发产品的信赖和认可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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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天娃辣条”是农科院、农业大学研发?官方回应来了

近期有消费者向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反映有不少网红零食宣称是农科院或农业大学研制这些是不是真的呢?是否为“傍机构”的产品?一番搜索后,上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注意到一款名为“翻天娃辣条”的零食出现在很多零食博主的推荐名单里。在网购平台上这款“翻天娃辣条”销量可观不少店铺都宣称这款零食是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研发的点进这些商品销售页面发现有的说是“湖南农科院研发”👇👇👇有的则说是“湖南农大研发”👇👇👇还有的说是“湖南农大教授研发”👇👇👇一家销量超过30万的店铺甚至注明了“湖南农大实习基地”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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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消费维权舆情!“疯狂小杨哥”团队低俗直播带货被点名......

11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10月20日至11月16日,共收集到“消费维权”相关信息56753335条,数据显示,消费者反馈整体趋于正向,直播和低价成为消费者热议话题,除优惠价格争议、假冒伪劣、售后服务差等老问题外,价格垄断、软件开屏广告等也给消费者带来不好的消费体验。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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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摇一摇”就跳转广告?消保委:侵犯消费者权益!

手一抖就会跳转广告手机稍微倾斜一点也会跳转广告想点击“跳过”广告更是十有八九会跳转广告……近日不少用户在社交平台吐槽称其手机常被“摇一摇”跳转广告打扰一不小心就会跳转到购物平台11月15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手机“摇一摇”跳转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应在征得用户同意之后方能开启此类功能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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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代言人8个姓,还是4家企业董事长?短视频广告乱象调查→

还记得前几年电视广告里的刘洪斌、曹清华、王志今等“神医”吗各种各样头衔被包装成各个医学领域的专家如今在视频广告里也出现这么一个人一会是陈总、屈总、王总一会又成了向总、姚总、徐总、区董还身兼多款产品的“董事长”这位神奇的“变姓”老总究竟姓啥?这些产品到底是什么?11月中旬《中国消费者报》对此进行调查01祛斑霜产品代言人至少有8个“姓”近日,一款名为“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的产品广告出现在多家视频平台上。《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比发现:同一化妆品营销账号同款产品广告同一个广告代言人居然有多个姓氏和身份☟该账号的一条视频广告中⤵一名身穿西装的男性标称“泊蝶董事长屈总”,画外音宣称“没有防伪码的都不是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官方产品”。该账号另一个视频广告中⤵这名男性身穿对襟中式服装,标称是“肤研淡斑顾问”。在第3个视频中⤵这名男性又标称“泊蝶肤研董事长李总”,宣称该产品是“专抹脸上的祛斑神器”“25年老品牌了”。第4个视频中⤵这名男性又变成“泊蝶董事长陈总”,宣称“想要美白淡斑事半功倍,这条视频一定要看完”。▲同人却不同姓氏的泊蝶肤研董事长。此外《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还调查发现不同账号的视频广告中这名广告代言人又有新的姓氏和身份☟📍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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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保价承诺未兑现遭质疑!涉及魅族、欧莱雅等

目前“双11”电商大促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却有多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自己遭遇了商家承诺保价“双11”实际却难兑现的问题直播间宣称的保价“双11”兑现难客服表示店铺暂时没有保价服务北京市消费者刘先生向记者反映“9月29日,短视频平台欧莱雅官方旗舰店主播在直播时宣称护肤品套餐‘双11’保价,商品券后价659元,我还用了30元的短视频平台优惠券,最后实付款629元。但10月24日再次打开该商品链接选择同款产品时,发现券后价为629元,相当于比当时入手的价格降低了30元。”刘先生联系店铺客服要求兑现保价承诺,客服表示可以申请10元优惠券、寄送小样等,但均被刘先生拒绝。接着,在线客服转接到专家客服,专家客服却表示:“店铺暂时没有保价服务,优惠信息以当下下单页面为准。”刘先生不满在线客服和专家客服的处理态度和方式于是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发起投诉,最终平台给他补偿了50元平台优惠券。刘先生对记者表示“平台券是平台针对指定消费者赠送的,这个补偿和商家无关。商家将商品降价却不履行保价的口头承诺,甚至说店铺没有保价,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太不负责任了!”11月8日,记者在短视频平台欧莱雅官方旗舰店打开刘先生所购买护肤品的商品链接,显示券后价629元。🎤记者:“这款商品是否有保价服务?”🙋客服:“店铺暂时没有保价服务。”🎤记者:“主播宣称的保价“双11”算数吗?主播宣传是否代表店铺或品牌立场?”🙋客服:“已超出专业美妆顾问回复的范围。”店铺优惠提高100元却保价失败评论区留言被屏蔽北京市消费者徐先生向记者反映“10月31日,我看到电商平台魅族官方旗舰店魅族20手机页面有保价‘双11’的宣传,商品原价是2731元,店铺优惠170元,平台优惠207.96元,我先后付了100元定金和2253.04元尾款,共计2353.04元购买了一款魅族20定胜青(12GB+128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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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用预制菜冒充现做菜?消保委:涉嫌欺诈消费者!

“饭店、餐馆使用预制菜不明确告知”“线下餐厅也用预制菜了”“预制菜进校园”……近日预制菜市场消息不断9月12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预制菜假冒现做菜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什么是预制菜?根据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预制菜是“以一种或多种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运用标准化流水作业,经预加工(如分切、搅拌、腌制、滚揉、成型、调味等)和/或预烹调(如炒、炸、烤、煮、蒸等)制成,并进行预包装的成品或半成品菜肴。”2022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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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遭遇“套娃收费”!涉及电视家、聚好看等……

如今“看个电视真难”已成为很多消费者的共识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智能电视品牌都有自己的内容平台同时还内嵌了各类视频平台的内容但无论消费者选择哪个平台都很难避开各种会员充值其中的“套娃式”收费更让消费者不堪其扰收费复杂操作难懂看电视难智能山东消费者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中电视安装了“电视家”APP,本以为所有频道都可以观看,但开通会员后,发现不少节目还需要另外付费观看。广西消费者李女士也告诉记者,她办理“电视家”APP会员当天,节目都可以看,但第二天不少节目都上了“锁”,需要二次付费才能看。不少消费者还抱怨:“想退款却找不到客服,也没有退款窗口。”北京消费者沈先生开通了“芒果TV”全屏会员,但登录家中的海信电视却无法观看。他询问“芒果TV”客服缘故,客服称,“受厂家版本限制,此厂家的互联网电视不支持登录‘芒果TV’会员账号。”沈先生表示:“现在看电视的流程太复杂了,买了会员可能还得升级,升级后可能还会因为电视厂商和视频平台的一些约定导致无法观看。”沈先生告诉记者,事后他在网上查询才知道海信电视上下载的“芒果TV”是定制版,只能登录“聚好看”定制账号,想要观看“芒果TV”会员节目,则需要直接在电视端购买。于是,沈先生又充值了“聚好看”会员,但发现很多频道还是不能直接观看,仍旧需要再单独付费”。记者了解到,智能电视的收费主体、收费套餐众多,消费者开通电视付费会员、视频平台付费会员后,还可能面临更多细分付费模式,比如看体育赛事要购买体育会员,看动画片要购买儿童成长会员。智能电视开通会员一环套一环。王小月/摄除了收费项目一环套一环智能电视操作复杂也常常被消费者诟病北京市消费者吴先生向记者表示:“智能电视操作复杂,姥姥年纪大了不会操作,也担心会误点一些按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一些付费项目。”吴先生还告诉记者,例如歌华有线的暂停业务必须要去线下营业厅办理,但如果想再次开通就可以在线上办理。开通和取消的不同“待遇”,无形中也增加了消费者取消业务的难度。电视机被当作硬件销售工具忽视了内容和服务消费体验遭漠视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智能电视制造商和内容提供商制定花样百出的付费套餐以获取更多的收益,这背后的原因,可能源于电视硬件配置越来越透明、硬件盈利空间愈发有限的影响。奥维云网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彩电市场销量为744.2万台,同比下降15.7%;销额为226.0亿元,同比下降18.7%。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液晶电视”,看到最低售价仅为200多元。电视机厂商硬件业务下滑,就开始在软件上大做文章。记者了解到,“硬件收入+内容付费”的盈利模式最先来自乐视,该模式大大拉低了互联网电视的零售价格,国内其他电视厂商纷纷开始效仿,逐渐形成由“硬件销量+内容收入+广告收入+应用分成”4部分组成的盈利模式。虽然内容收费、植入广告成为厂商日益倚重的盈利渠道,但其却没有做好相关服务,导致即使产品低价,用户体验却在倒退。上海消费者朱林燕对记者说:“身边的朋友本来准备买电视,但听说看剧得解锁多种会员,操作复杂,担心被‘套娃’,最后选择购买投屏设备。”资深产业经济观察家梁振鹏对记者表示,部分厂商只把电视机当作一个硬件销售工具而忽视了内容和服务,这也是“套娃”收费现象滋生的原因之一。厂商可以从用户需求出发,增加自身平台的独家优质内容,或者采取与内容提供商更灵活的合作模式吸引用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更简单、直观的操作流程和可选的付费项目,让用户有更好的观看体验。在线会员乱象成投诉热点监管出手待观成效今年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指出,在线会员乱象成为投诉热点,智能电视平台“套娃式”收费引发消费者不满。6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智能电视相关问题消费调查报告》披露“套娃式”收费、会员开通页面误导消费者等问题突出。商业专家产业空间研究院主任潮成林向记者表示,近年来,智能电视过多的收费项目和不清晰的收费方式确实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单位,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今年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和专项整治,解决“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等问题,明显改观电视“套娃”收费现象,并大力改善用户开机看电视的体验,基本实现有线电视和IPTV开机即看直播电视频道。潮成林认为,智能电视市场各方需要积极协商,形成对用户友好的合作机制,提供个性化且一目了然的收费模式,满足用户需求,才能实现良好的用户体验和有序的市场竞争。张孝荣表示,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离不开监管,加强对硬件厂商和软件提供者的监管,规范收费信息的披露和展示,能有效杜绝“套娃”收费现象的蔓延。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王小月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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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等23批次药品不合格!涉及“汉王药业”“华中药业”等

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次共检出23批次药品不合格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测定、装量差异可见异物、性状、水分粒度、溶出度等23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为:1.标称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炎利胆片;2.标称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3.标称云南保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胃康胶囊;4.标称河北康盛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骨皮;5.标称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气养血口服液;6.标称河北万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鳖虫;7.标称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儿健脾散;8.标称江西弘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9.标称安国市仁德兴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蝴蝶;10.标称亳州市悠善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炙甘草;11.标称白城市亿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肠溶片;12.标称河北康盛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13.标称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巴韦林注射液;14.标称安徽盛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粉;15.标称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儿健脾散;16.标称丰城市皮肤病医院生产的复方苯甲酸酊;17.标称辽宁亿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马多鞭丸;18.标称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净山楂;19.标称河北明珠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葵子;20.标称安徽同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胶囊;21.标称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巴韦林注射液;22.标称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肠溶片;23.标称安徽盛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芪粉。23批次不合格药品信息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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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行动”!记者亲测,瑞幸咖啡喝完还剩30块冰块

8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起“破冰行动”倡议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这两天《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福建省福州市针对果茶、咖啡、奶茶等饮品商家开展调查发现“破冰行动”遭遇障碍部分饮品店商品LED屏或点菜单均未明示冰量选项霸王茶姬在霸王茶姬福州东百中心店商品LED电子屏幕上,40多种商品用“冷/热”标注,而对于冷饮中冰量选项无任何提示信息。茶话弄鲜茶馆在茶话弄鲜茶馆东百中心店,菜单上刊录了31款饮品,用小小的红雪花和白雪花暗示热与冷,却无冷饮冰量选项之类的内容。唐沫茶兮唐沫茶兮东百大洋店,挂在墙壁上电子屏也仅标注“冷热饮”、而“冷饮”都没有具体的冰量选项。星巴克星巴克东百中心分店,商品目录没有冰量选项。瑞幸咖啡瑞幸咖啡福州省府路店,没有公示任何饮品目录及冰量、甜度等选项内容。也有一些饮品店能在线下公示冰量选项✔奈雪福州东百南街商业中心店,记者看到店内有3面LED屏,上面标注饮品价格,针对饮品温度,屏幕下方特地标注称“温度可选正常冰/少冰/去冰/温/热”。✔鄰里的LED电子屏显示冰度推荐选项为“正常冰”“少冰”,该店广告声称“冰越多,味特浓”。线下调查情况不尽如人意那线上情况又如何呢????记者在饮品商家点单小程序中发现绝大多数品牌都有冰量选项▶霸王茶姬福州东百中心店,在小程序下单“伯牙绝弦”,温度项有4种选择“标准冰”“少冰”“去冰”“热”,另外还有甜度、杯型选择;▶茶话弄小程序下单温度项有3种选择“标准冰”“少冰”“少少冰(不推荐)”;▶唐沫茶兮小程序下单“月中香”有“热”“全冰”“少冰”“推荐去冰”“多冰”5种温度项选项;▶星巴克小程序下单“燕麦咖啡”,温度选项有“热”“冰”“少冰”“去冰”4种。▶瑞幸咖啡小程序都没有设置冰量选项,消费者若有需求须下单时备注“少冰”、“去冰”等要求。▶肯德基小程序中,部分冷饮没有设置冰量选项。服务员告诉记者,百事可乐、果珍饮品均可“去冰”。消费者可以在线上下单时“备注”输入“口味、偏好等要求”。中消协倡议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餐饮经营者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但记者调查发现,绝大多数饮品店没有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一些冷饮只能按标准操作,无法提供冰量选项。登入唐沫茶兮小程序,记者看到部分产品温度选项只标注“全冰”,没有其它温度选择,也未标注“无法去冰”等字眼提醒消费者。服务员告诉记者,一些饮品配比是固定的,用的是“冰沙”,无法“去冰”,也没法“少冰”。茶话弄鲜茶馆小程序中,一款“手捣柠檬鸭屎香”果茶标注的温度选项只有“标准冰”一项。服务员告诉记者,这款产品规定只有“标准冰”“标准糖”,要求门店一律不能增减。记者了解到许多饮品没有“去冰”选项“公司规定”“影响口感”是店员解释无法去冰的主要原因茶话弄鲜茶馆服务员告诉记者,因为果饮内含有酸味,必须用冰块萃取,如果用常温水或热水冲饮,会影响口感。餐饮行业资深人士刘经理告诉记者一些饮品无法“去冰”最主要原因是产品标准饮品制作一般都要按标准进行,一些饮品企业总部在设计时如果没有设计“去冰”款,店面营业员就无法操作。如果门店擅自“去冰”,可能就要面临产品口感变化、配料比例变化、增加出杯时长等问题,门店此举可能涉嫌违反公司总部规定。因此,对于无法“去冰”的饮品,建议门店事先在产品介绍中增设“无法去冰”提示。如果某款产品“去冰”需求较多,门店可以及时向总部反映,重新试验,设计出“去冰”款饮品的操作流程。中消协指出,若饮品存在确实无法去冰或饮品为特定的冰与配料结合等情况,餐饮经营者应在点单页面明确标注或在点单时提示消费者注意。消费者如果选择了少冰或去冰那么饮品容量会有明显变化吗?口口椰在口口椰福州达明店,记者询问能否“去冰”,服务员表示,去冰可以,但杯量要减少一成。记者下单2杯“爆款生椰拿铁”,分别选择了“去冰”和“冰”。产品到手后发现,“去冰”杯咖啡含量的确少了一成。而“冰”杯在记者饮用完后,杯中还剩22块冰块。瑞幸咖啡在瑞幸咖啡省府路店,记者下单购买2杯“生椰拿铁”,并备注一杯正常冰,一杯去冰。饮品到手后,记者询问店员,这两杯咖啡杯量一样吗?服务员声称是一样的。但记者比照发现,“去冰”杯明显比“冰杯”少了约一成。15分钟后,记者喝完“冰杯”生椰拿铁,细数发现杯中还剩30块冰块。“破冰行动”正在进行中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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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起饮品“破冰行动”!

最近江苏南通一位网友发布视频称在瑞幸咖啡购买的两杯拿铁2/3是冰块,喝几口就没了点单页面也没有去冰选项引起不少消费者共鸣此事在网上引起讨论《中国消费者报》近期也组织多地记者就此调查随机采访了多位消费者8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起“破冰行动”,联手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倡议: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中消协表示,《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对北京市西单、朝阳大悦城、国贸、西三旗等商圈的知名冷饮品牌进行消费体验发现,一是餐饮经营者对冰量缺乏统一标准,即使同一品牌不同店铺对于正常冰的标准也不统一;二是各餐饮经营者的冰块大小、形状不同,有的饮品中冰块为扁片或中空状,因此不能简单以冰块数量来衡量加冰量。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在此倡议广大餐饮经营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购买饮品时,餐饮经营者应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饮品存在确实无法去冰或饮品为特定的冰与配料结合等情况,餐饮经营者应在点单页面明确标注或在点单时提示消费者注意。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只有按照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消费、消费什么、以什么方式消费,其消费需求才能真正得到满足。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等个性化选项,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可以将饮品和冰分开,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购买饮料时,默认购买的是饮料而不是冰。餐饮经营者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若消费者对加冰容量提出质疑时,餐饮经营者应予以及时、正面的答复。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任震宇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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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探访高铁站,还发现共享按摩椅这些问题......

近期高铁和火车站候车大厅的共享按摩椅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8月1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福州站、福州南站候车室共享按摩椅设置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这些问题......8月18日,记者来到福州站,一进候车大厅,最显眼的是右侧那一排排整齐划一的白色按摩椅,太空舱流线造型,显得十分高端。候车大厅按摩椅十分显眼。张文章/摄记者总体计算了一下,候车大厅按摩椅总数占所有座椅(含按摩椅)的比例约为14%,但所占空间相对要大些,一张按摩椅至少要占用2张普通座椅的空间。记者注意到,福州站的VIP候车室、商务座候车区均没有设置共享按摩椅。福州站候车大厅右侧按摩椅占了近半空间。张文章/摄逛遍候车大厅,记者未见到任何按摩椅按摩使用价格表。随即,记者向候车大厅中央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咨询按摩椅怎么收费,工作人员表示“扫码就知道了,在没确定要按摩前不会收费。”记者又问有没无消毒,工作人员称:“有定期消毒,但没有天天消毒。”记者查看按摩椅,椅身朝向过道侧有大字标注“免费就坐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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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给力!“华图”“粉笔”“新文道”等教培机构整改了......

日前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江苏省考公考研教育培训市场消费调查报告并对调查涉及的11家培训机构开展线下约谈近日江苏省消保委通报了11家考公考研教育培训机构整改优化情况调查结果回顾★中公、研途存诱导贷款问题;★新文道存教材出错问题;★中政教育、新文道考研存虚假宣传问题;★海文考研存服务不到位问题;★中公教育、海文教育存退费难问题海文考研协议不一致,文都、华图等8家不提供书面协议。整改情况如何?一起了解11家机构均已将书面回复函提交至江苏省消保委销售及服务整改情况诱导学员贷款消费问题✍中公教育表示,会加强销售宣传的管理,在培训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同时承诺不再推出“惠学”产品,对于之前所有办理了“惠学”贷款的学员,如未录用,可在协议到期前全额结清,承诺不影响学员征信。✍研途考研表示,将强化对相关人员的监督培训,在合同中明确提示分期条款,要求消费者与贷款机构签订协议。培训及相关服务质量问题✍新文道考研表示,已对错误教材进行勘误和替换。✍中政教育承诺将具体课程服务内容明确在合同文本中✍天策考公表示会定期组织专家研讨,制定培训计划,训练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教学管理。✍华图教育表示会通过员工培训、淘汰机制,巩固员工的专业知识,保证学员的服务质量。退费流程繁琐、扣费项目繁多以及培训机构推诿责任的问题✍中公教育表示,退款由总部分配资金,分校打款,允诺落实权责到人。畅通内部沟通,积极解决问题,绝不推诿。✍研途考研表示,将退费时间起算点从签署合同之日改为实际接受服务之日,延长免责退费时间。✍北京万学教育集团旗下的海文考研(以下简称为万学海文)承诺,会结合运营成本适当减少扣费项目中的平台费用,并会严格依据合同约定期限进行退费。✍文都考研表示,退费标准会依据消费者的剩余课时结算,扣除书本成本费用以及基本服务费用,退费事宜会在消费者付款前告知到位。阶段班课程不提供协议问题✍中公教育承诺会在非协议班中推广签约。✍华图教育表示,为非协议班设立了产品协议说明。✍中政教育表示将进行针对性的内部培训,委派监督小组确保学员签订协议入学。✍文政公考承诺,对于线下报名的学员统一提供发票收据和报名协议等材料,确保学员的权利。各机构格式合同优化情况培训机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费问题✍启航考研的运营主体爱启航对于“若学员严重违反教学秩序等”情形,把培训机构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协议并且不退还学员相应学费,修改为培训机构有权解除协议,构成损失的机构有权索赔。✍粉笔教育对于“学员于服务期内更换联系方式导致无法上课”的情形,把培训机构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费修改为扣除违约金后退费。✍万学海文对于“如果学员有违反教学纪律或法律法规”情形,把培训机构有权清退且不予退费修改为培训机构有权清退,参考退费条款进行退费。不可抗力条款公平性问题✍爱启航、文都考研、新文道考研、万学海文均表示,遇到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解决。✍中政教育将不可抗力条款修订为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研途考研表示,遇到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个人信息使用条款问题✍新文道考研承诺会征得学员同意再使用相关信息进行宣传。✍研途考研表示,在购课协议中会通过加粗及下划线提醒学员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范围、用途以及保护方式,并在购课协议中添加附件以详细说明个人信息保护情况。争议解决条款问题✍华图教育、爱启航、文都考研将合同争议解决地设定为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粉笔教育约定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解决争议。其他各式条款问题✍海文考研承诺删除吸烟罚款条款。✍研途考研把教材签收后不予退还条款修订为除因甲方(学员)原因导致寄送材料无法正常使用外,甲方可以要求退换。江苏省消保委还表示将继续巩固整改优化成果,持续追踪考公考研培训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关注考公考研教育培训市场相关问题,不排除组织回头看及专项暗访调查活动。同时,畅通投诉处理通道,鼓励考公考研教育培训机构加入“智慧315和解直通车”,督促有关企业积极应对消费者诉求。江苏省消保委将联动有关部门监督预付式消费市场,持续关注预付式消费问题,参与预付式规范治理等相关研讨,完善侵权救济措施。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薛庆元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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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下馆子开发票得先关注5个公众号......

点餐得先关注公众号餐馆扫码套路又有了新花样《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一些餐馆开发票也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甚至还要关注好几个开纸质发票也得扫码关注公众号7月12日晚,记者在位于北京万寿路凯德晶品购物中心三层的滇草香云南原生态汤火锅店就餐后,要求开具餐费发票。餐厅服务员表示,发票是纸质的,但也需要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记者疑惑既然发票是纸质的那为什么还要扫码关注公众号?在餐厅收银台,记者看到一块印有二维码的牌子,牌子上面写着“微信·开发票”。记者手机扫描了该二维码后页面跳转至“开票助手”。记者按步骤填好发票信息点击提交按键后,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一个二维码。二维码上方有“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字样,下方则提示“请到商家前台领取发票”。记者:“为什么还要关注公众号?”服务员:“这个软件就是这样麻烦。”记者:“不能开电子发票吗?”服务员:“软件升级后才能开电子发票,现在还只能提供纸质发票。”记者长按二维码进入“老王价值投基”公众号,记者关注该公众号后,页面提示“点击此处,完成开票”。点击后,餐厅开票机打印出了纸质发票。开票二维码扫出5个公众号服务员表示不扫码就无法开具发票8月2日,记者再次来到该餐厅。这次不同的是,记者扫描二维码提交开票信息后,出现的并不是上次关注的公众号,而变成了“北京心选”。记者反复多次扫码,跳转出来的公众号二维码也发生变化,出现了“潮级吃喝玩乐”“北京同城指南”和“Life北京”三个不同的公众号。至此,加上第一次开票扫码关注的公众号,记者在这家餐厅扫码开票的二维码上共扫出5个公众号,这5个公众号下面标注的公司名称均不相同。记者:“为什么会这样呢?”服务员:“我们也不清楚”记者:“不关注公众号,就不能开发票吗?”服务员:“不行的。”扫码开票变成企业公众号的推广方式律师表示企业行为涉嫌欺诈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涛告诉记者,消费平台拉新一般都会向承接相关业务的企业支付一定费用。刘涛表示,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他认为,开票公司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开票二维码作为公众号推广窗口,强制消费者成为公众号的粉丝,并由此获利的行为涉嫌欺诈。消协指出商家在开具发票过程中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消协曾发文指出,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通过扫码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涉嫌违反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江苏省消保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徐悦表示,为规制这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应对企业在非必要情况下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企业也需严格依法经营、恪守商业伦理,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同时,微信官方专门在公众号的投诉入口中新增了强制关注行为的专门投诉通道,如果用户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商家要求强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服务的情况,可以对其进行投诉。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桑雪骐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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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按摩椅“惹事”上热搜!消保委发声:“无人服务”先得确保安全!

近日话题#女子头发被卷进按摩椅痛苦呼救#冲上热搜榜关于共享按摩椅的使用安全话题再次引发热议8月7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声共享按摩,隐患不可共享当前有消费者认为共享按摩椅之类的设施使用方便可以有效缓解外出期间的疲劳感觉很不错也有网友对此类商品的安全卫生等问题提出质疑今年六月一位消费者在广州南站使用共享按摩椅后全身发痒,后发现按摩椅上数只虫子肉眼可见。消费者在网上反映除了共享按摩椅的安全卫生隐患还有共享按摩椅过多挤占普通座椅空间的问题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共享按摩椅应合理布局场地方亦有管理责任随着有关产业布局范围越来越广泛,不少公共场所的普通座椅也被一排又一排的共享按摩椅取代,而共享按摩椅由于其商业属性,往往不支持免费休息,因而挤占了公共休息空间,引起不少消费者的反感。类似车站候车室、机场候机厅、电影院大厅等有较强等待需求的场所,如果出现共享按摩椅过度挤占消费者休息空间,迫使消费者不得不“花钱买座位”的情况,则有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公共场所,尤其是公益属性较强的公共场所,要合理规划共享按摩椅的数量和位置,在保证大众的休息需求和普通民众的公共利益前提下设置商业共享按摩椅。江苏省消保委表示无人服务,责任不可无人共享按摩,隐患不可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有安全保障义务,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表明正确使用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共享按摩椅作为商家提供的一种服务,虽然表面上无人看守管理,由消费者自由使用,但背后的运营企业也不能逃避法律上应负有的义务。江苏省消保委建议:首先从共享按摩椅的设计上就应当优先考量其安全性,如在消费者触手可及的地方设计紧急停止按钮,设计不同档位力度以适应不同身体状况的消费者,按摩方式应当科学正确普适防止伤害到消费者等。其次是共享按摩椅的运维管理,由于共享按摩椅平时无人的特殊性质,更应当重视其运营维护和清洁保养。有关商家应当定期派人检查其设施是否使用完好并进行清洁,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此外,商家还应当在明显的位置或扫码页面提示消费者安全注意事项,如不适宜使用按摩椅的人群、按摩椅紧急止停方式、故障紧急维修电话等。部分商家对经营情况不好的区块会通过减少维修清洁来降低成本,但由此产生的后果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应当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商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和损失的商誉将会让其得不偿失。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共享按摩椅时要注意以下几点01把握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服务专家表示,共享按摩椅在按摩过程中按摩力度不能根据消费者的反应即刻调整,因此骨质疏松患者使用共享按摩椅存在因按摩力度过大,导致骨折的风险。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身体情况,谨慎选择路边共享服务。02观察设备外观,避坑脏乱损坏消费者可以通过观察按摩椅的外观,简单判断其是否得到良好的维护。如果设备明显肮脏破损,则极有可能缺乏维护,使用这样的共享按摩椅有一定的风险。03事前了解清楚,纠纷及时维权消费者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使用说明等注意事项,避免选择没有紧急止停功能的设备。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向当地12315投诉。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薛庆元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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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瑞幸咖啡三分之二是冰块?消保委:别拿“影响口感”作托词!

近日江苏南通一位网友发布视频称在瑞幸咖啡购买的两杯拿铁2/3是冰块,喝几口就没了引起不少消费者共鸣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此发声01.饮品过度加冰在茶饮行业并非个例许多网友们呼声“少冰”“去冰”选项然而打开手机点单页面部分茶饮的温度可选项只有“冰”甚至没有“少冰”甚至有消费者线下点单提出“去冰”需要时许多咖啡、奶茶店的店员都会回绝称“这款不能做去冰的”被问及原因时也只是回复“是公司要求”“店员不可以更改配方”然而在其他个性化选项如糖分的选择已经细化到无糖、3分糖、5分糖、7分糖等多个选项茶底、奶盖、小料也可自由定制02.瑞幸咖啡回应下单时可备注“去冰”针对网友质疑拿铁2/3是冰块瑞幸咖啡也进行了回应👇所有饮品是严格按照流程制作的,可备注“去冰”,冰块多和无“去冰”选项的问题会记录反馈给相关部门。网友对此感到疑惑既然如此为啥不在点单页面中加入“去冰"“少冰”的选项呢03.江苏省消保委发声商家应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商家通过大量加入冰块维持的仅仅是口感么?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面对“去冰”的制作请求,商家多以“影响口感”“固定配方”作为回绝消费者的托词,拒绝换位思考,保持着独家研发的品牌姿态。但“一杯饮品2/3杯都是冰”的现象,不禁让消费者生疑,大量加冰是否为商家减少成本的伎俩。除冰沙、冰淇淋类饮品,冰块本就是由制作者另外添加到饮品中,何来无法“去冰”的说辞?点单页面没有单独选项,商家解释可以通过备注的形式“去冰”,这是人为增加消费者的交易沟通成本,有意限缩消费者自由选择的空间。商家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即使夏日,也有消费者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吃冰,需要去冰或常温饮品。此时,维持口味已不再是主要矛盾。所谓“口感”亦是千人千面,口味的话语权不单单掌握在商家手里。为了顺应健康瘦身的消费理念,商家相继推出无糖、半糖、0卡糖的选项吸引消费者购买。既然商家在饮品糖度上可以做到迎合顾客的个人口味,那么温度也应该一样。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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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消费体验,商家“授权”要求真不少!涉及西贝莜面村、泡泡玛特等

当下不少消费者吐槽“一进商场不是在扫码,就是在授权”6月下旬《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体验点餐、购物、停车等扫码消费时对不停地选择和授权深感困扰近日,记者来到福州市晋安区的东二环泰禾广场购物中心体验扫码消费时,发现了一些扫码点单背后商家藏着的“小心思”。➪大丰收脆鱼店:“扫二维码可预点单”,须先关注“大丰收餐饮”公众号。➪汤系泰禾店:“扫码关注”可“码上点菜”,扫码后要求先关注“汤系”公众号。▲汤系泰禾店“码上点菜”须先关注商家公众号。张文章/摄➪太二老坛子酸菜鱼:门口摆着“扫码排队取号进入公众号查看进度”的牌子,扫码后须先关注商家公众号,如果不关注则无法完成排队取号;关注公众号后,该公众号提出“要使用你的地理位置”、要求“完善资料”,声称注册成会员,可获得一份冰粉;如果不注册小程序就无法完整服务。记者注意到许多餐饮商家均会以提供优惠为由要求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注册会员、加入社群等➪西贝莜面村:门口一台柜机销售冰淇淋,如果是扫码购买,每支5.29元,但须由营业人员操作;如果扫码添加企业微信则送1支。➪王品牛排:宣称“93元购王品牛排100元代金券”,但需扫码下载招商银行APP和掌上生活APP;➪未芝点心局:宣称“加入社群领取20元券包”,前提是要“扫码添加‘未芝小助理’”“注册会员”“授权登录”等;➪一緒寿喜烧:宣称“微信扫一扫完善会员资料即送20元代金券”,要求关注商家公众号;➪西西弗书店:宣称“扫码立领APP专享300元券包”,需下载西西弗APP,点击领取时被告知“申请获取昵称、头像”;➪蜀都丰:推出扫码购买爆款套餐,扫码后跳转到第三方平台,如要登录“代表您已同意第三方平台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西西弗书店要求下载企业APP,申请获取消费者昵称、头像等。张文章/摄➪东二环泰禾广场:广场管理方设立了“泰客会”,海报宣称“入会即送800积分可抵1小时免费停车”,前提是首次扫码关注泰客会公众号、“注册会员”“授权小程序”等。当记者驾车离开无人收费停车场时,需要自行扫码付费,扫码时便被要求同意授权,泰禾合作方“速停车”(经营主体为厦门泊云速停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获取记者的昵称、头像。记者发现在“扫码”背后商家提出许多“授权”要求➪蒲勝屋和食料理:扫描“扫码点餐”二维码后,被提示要仔细阅读并同意《隐私协议》,但页面上没有链接。记者选择同意后,微信自动添加了“蒲勝屋”小程序。▲扫码后,蒲勝屋宣称如不同意其隐私政策,将无法提供服务。➪泡泡玛特商用无人自动售货机:该售货机有3个二维码,第一个是“在线挑娃直送到家”,需要允许泡泡玛特获取位置信息并同意多份协议条款,其中包括授权商家收集、使用、保存、分享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加起来足足有19项,涉及手机号、相机权限、身价证号、设备信息、账号信息等。扫描第二个二维码可以联系在线微信客服,同样需要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第三个二维码则是关注泡泡玛特公众号。▲泡泡码特列出可能收集并使用的19项消费者信息清单。➪孩子王数字化门店:宣称“手机扫码自助下单免排队结算”,但需要同意下载APP并阅读多份协议和规则,并称可能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商家也未设置必须阅读的流程。消费者扫码关注后可享受会员价,否则只能按非会员价结算。针对记者反映东二环泰禾广场商家“扫码关注”、“索取授权”现象,客服称会向上级部门反馈,要求商家给消费者更多选择。福州餐饮业的刘经理表示餐厅强制要求顾客关注公众号或入会主要有两种原因☞可以帮助商家提高公众号和小程序的关注度和流量,并且让用户更方便地使用自助扫码点餐和结账服务;☞商家可以通过收集用户信息并进行分析,实现精准营销。此外,一些合作方或第三方平台也可能要求消费者授权相关信息。福州市消委会秘书长吴波表示,“强制关注公众号”的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规,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能在申请各种权限的过程中面临个人信息泄露和落入消费陷阱的风险。近日中消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相关执法部门也将加大力度进行治理福州市消委会希望广大商家不应只考虑自身便利并利用自身优势,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张文章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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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视“套娃式”收费多被吐槽!涉及TCL、索尼、夏普等

近年来智能电视会员收费复杂广告时长较长等现象频遭消费者吐槽6月28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智能电视相关问题消费调查报告本次调查线上共收集有效问卷14832份,线下选取海信、TCL、小米、华为、索尼、长虹、三星、酷开、海尔、夏普等10个智能电视品牌进行体验。▲此次调查的10个智能电视品牌“套娃式”收费问题突出涉及TCL、索尼、夏普等线下体验过程中85%的消费者表示在没有开通会员的情况下仅可以收看少量免费节目同时还有25%的消费者反映首页推荐多是需要开通会员或单点付费的资源涉及TCL、酷开、华为、夏普▲华为、夏普智能电视相关推荐页面63.94%的消费者对会员充值需要购买不同种类多个会员表示不满线下体验式调查发现智能电视除带有自身视频会员还嵌入了其他视频平台频道栏目的会员体系如TCL智能电视此外所有品牌的智能电视存在节目或影片单点付费单独购买价格不等且设置有效期部分资源有效期短等问题如索尼电视、夏普电视▲索尼:单次购买《阿凡达·水之道》需在开通会员后额外花费12元,有效期仅48小时▲夏普:在“少儿”“教育”频道发现,单点付费节目有效期2天广告时长问题待规范涉及索尼、海信等线下体验中超过一半的体验人员反映没有遇到开机广告但存在APP开屏广告问题如索尼电视安装的APP海信电视安装的APP▲索尼电视打开华数TV后出现开屏广告体验人员在没有开通会员前观看影视节目,打开节目均有广告,时长15—120秒不等,一集电视剧会播放两次以上广告且不可关闭,提示开通会员后可跳过广告。会员宣传涉嫌误导消费者涉及小米影视VIP等线上问卷调查中25%的消费者认为智能电视会员价格涉嫌误导宣传体验人员反映在开通会员价目表中连续包月首月价格与次月不相同但字体大小不一首月低价字体很大次月划线价字体较小如小米影视VIP▲小米影视VIP关于“开通会员后是否满足了您的观看需求”的问题11.11%的消费者表示没有满足或不太满足40.39%的消费者表示基本满足线下体验调查中有消费者反映部分视频平台在投屏时存在一定限制及误导宣传如芒果TV、优酷平台、爱奇艺平台智能电视缺少适老化操作使用模式线上调查显示➩54.32%的消费者认为会员价格过高、会员充值信息促销弹窗过多;➩53.72%的消费者认为界面复杂、操作繁琐,缺少适老化操作使用模式;➩53.47%的消费者认为广告多、办理会员后仍要手动跳过广告;➩28.11%的消费者认为同一视频平台TV端和手机端会员互不兼容;➩超八成消费者认为智能电视页面操作复杂。会员协议告知不充分调查显示智能电视会员协议内容繁杂几乎所有智能电视会员协议都使用单一颜色仅用加粗形式提醒注意对于会员服务的具体内容大多协议并未明确告知▲酷开电视会员协议有关服务内容告知不充分会员协议还存在单方设定、显失公平问题如腾讯视频会员此外,部分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了会员自动续费的功能,但相较于开通时扫码付款的便利,取消自动续费功能不仅有规定期限,取消方式也非常复杂。部分条款存在会员转让、退费规定显失公平的情形,如规定“会员费一经收取,不可转让、概不退还”。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出台行业标准提升消费体验出台相关行业标准,提升监管效能。通过行业标准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进一步明确开通智能电视会员的具体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时效等。优化操作显示,提升电视服务消费体验。如统一开机界面格式,在一级菜单下清晰划分和展示“免费区”“收费区”,做好电视端APP开屏广告一键关闭服务,降低单个剧集的广告跳出频次。完善会员协议,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会员协议展示方式,对协议条款设置目录、增加检索功能,简化会员协议内容,当会员价格调整、会员权限变更时,应采取如发送短信、提前跳出弹窗等方式通知消费者。积极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加大对智能电视理性消费的宣传引导,共同规范智能电视市场,激发消费活力。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薛庆元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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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兵被东航清零50万积分!法律专家有话说

近日知名演员胡兵公开发视频称自己在东方航空公司攒下的50万里程积分被清零质疑东航未尽到告知提醒义务《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多位专家指出航空公司可以对积分设定规则但应该充分告知消费者事件回顾近日,演员胡兵发视频称,自己之前是东航的白金卡,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在东航累积下的50万积分被清零。且和东航沟通无果,维权失败。据媒体报道,东航工作人员解释称,东方航空的积分在过期的时候就会清零,“每一笔积分都是三年的有效期。”在积分过期一个月之前,东方航空会发短信通知,“如果是航空里程积分部分,会发短信提醒,兑换机票或者兑换东航礼品;如果其他赠送活动积分,则无法发短信通知过期时间,需要自行关注。就胡兵50万东航积分被清零一事工作人员称↓↓↓他(胡兵)可能是因为很久没使用东航的航班,并且已经超过了三年的有效期了,我们的积分是会自动过期的,如果50万积分是航空里程的话,我们会发短信;如果是赠分的话,我们确实是无法发送的,是公司方面的规则。”记者在东航网站上看到,2021年9月1日起,东航实施新的常旅客会员体系✍2021年9月1日之前入会员账户的里程积分执行原有里程制积分有效期规则,即老分老办法:自积分入账之日起,至入账当年后的第三个公历年的12月31日止。参与积分类营销活动获赠的积分,里程积分有效期以活动规则为准。✍自2021年9月1日(含)起,执行新里程积分有效期,即新分新办法:有效里程积分变动可带动账户积分有效期自里程积分变动之日起至未来第36个月月底。连续36个月以上里程积分休眠(无增加,无减少),则自动失效。(参与营销活动获赠的里程积分,其积分有效期以活动规则为准。购买的里程积分长期有效)。根据东航规则50万积分究竟能换什么呢?👇👇👇兑换商品10万左右积分可以兑换2000多元价值的手机、iPad、扫地机器人、电视等,50万积分则可以换价值超过1万的冰箱、电视、手机等物品。消费者乘坐航班获得的里程积分是不是消费者的个人财产?航空公司是否有权将其清零?积分到期清零的规则是否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清零前该如何有效告知?记者就此采访法律专家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段威:既然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积分就是属于消费者且具有财产属性的权益。但是,该权益的实现,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则。消费积分可视为一种特殊的赠与,经营者可以附条件,如设定有效期。因此,积分清零条款不宜一律认定为无效,也需要考虑商家的经营需求,但商家是否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以及条款本身的公平与否(如期间过短、行使条件过于苛刻等),将会影响条款的效力。仅通过短信提醒积分到期即将清零,不能认为尽到了充分告知的义务。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