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起饮品“破冰行动”!
最近
江苏南通一位网友发布视频称
在瑞幸咖啡购买的两杯拿铁
2/3是冰块,喝几口就没了
点单页面也没有去冰选项
引起不少消费者共鸣
此事在网上引起讨论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
也组织多地记者就此调查
随机采访了多位消费者
8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起“破冰行动”,联手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倡议: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中消协表示,《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对北京市西单、朝阳大悦城、国贸、西三旗等商圈的知名冷饮品牌进行消费体验发现,一是餐饮经营者对冰量缺乏统一标准,即使同一品牌不同店铺对于正常冰的标准也不统一;二是各餐饮经营者的冰块大小、形状不同,有的饮品中冰块为扁片或中空状,因此不能简单以冰块数量来衡量加冰量。
中国消费者协会
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
在此倡议广大餐饮经营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购买饮品时,餐饮经营者应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饮品存在确实无法去冰或饮品为特定的冰与配料结合等情况,餐饮经营者应在点单页面明确标注或在点单时提示消费者注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只有按照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消费、消费什么、以什么方式消费,其消费需求才能真正得到满足。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等个性化选项,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可以将饮品和冰分开,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购买饮料时,默认购买的是饮料而不是冰。餐饮经营者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若消费者对加冰容量提出质疑时,餐饮经营者应予以及时、正面的答复。
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任震宇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