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下馆子开发票得先关注5个公众号......
开纸质发票
也得扫码关注公众号
7月12日晚,记者在位于北京万寿路凯德晶品购物中心三层的滇草香云南原生态汤火锅店就餐后,要求开具餐费发票。餐厅服务员表示,发票是纸质的,但也需要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记者疑惑
既然发票是纸质的
那为什么还要扫码关注公众号?
在餐厅收银台,记者看到一块印有二维码的牌子,牌子上面写着“微信·开发票”。记者手机扫描了该二维码后页面跳转至“开票助手”。记者按步骤填好发票信息点击提交按键后,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一个二维码。二维码上方有“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字样,下方则提示“请到商家前台领取发票”。
记者:“为什么还要关注公众号?”
服务员:“这个软件就是这样麻烦。”
记者:“不能开电子发票吗?”
服务员:“软件升级后才能开电子发票,现在还只能提供纸质发票。”
记者长按二维码进入“老王价值投基”公众号,记者关注该公众号后,页面提示“点击此处,完成开票”。点击后,餐厅开票机打印出了纸质发票。
开票二维码扫出5个公众号
服务员表示
不扫码就无法开具发票
8月2日,记者再次来到该餐厅。这次不同的是,记者扫描二维码提交开票信息后,出现的并不是上次关注的公众号,而变成了“北京心选”。记者反复多次扫码,跳转出来的公众号二维码也发生变化,出现了“潮级吃喝玩乐”“北京同城指南”和“Life北京”三个不同的公众号。至此,加上第一次开票扫码关注的公众号,记者在这家餐厅扫码开票的二维码上共扫出5个公众号,这5个公众号下面标注的公司名称均不相同。
记者:“为什么会这样呢?”
服务员:“我们也不清楚”
记者:“不关注公众号,就不能开发票吗?”
服务员:“不行的。”
扫码开票变成
企业公众号的推广方式
律师表示
企业行为涉嫌欺诈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涛告诉记者,消费平台拉新一般都会向承接相关业务的企业支付一定费用。刘涛表示,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他认为,开票公司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开票二维码作为公众号推广窗口,强制消费者成为公众号的粉丝,并由此获利的行为涉嫌欺诈。
消协指出
商家在开具发票过程中
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消协曾发文指出,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通过扫码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涉嫌违反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
江苏省消保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徐悦表示,为规制这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应对企业在非必要情况下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企业也需严格依法经营、恪守商业伦理,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同时,微信官方专门在公众号的投诉入口中新增了强制关注行为的专门投诉通道,如果用户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商家要求强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服务的情况,可以对其进行投诉。
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桑雪骐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