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
一场“加价”购车风波
让海口中升雷克萨斯4S店
引发广泛关注
近日
相关事件迎来最新进展
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
公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口中升雷克萨斯公司
因价格欺诈被处罚款45万元
事件回顾:消费者购车被要求加收10万元服务费
今年1月16日,一名车主在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谈好以931873元的价格购买最新款GX550车型。
根据协议,该车主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被告知车辆将在5月10日之前提供。然而,3月5日,4S店单方面退还了定金,并要求车主额外支付10万元的“服务费”,否则无法提车。
该车主拒绝支付额外费用,并向海口市商务局以及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随后介入调查,并在现场约谈了4S店负责人和客服经理。调查中发现,4S店方面无法提供关于额外服务费的具体条款,也未能合理解释收取定金的有效性。涉事4S店负责人表示“那您就立案呗,我们鉴定一下。”
舆论发酵后,3月12日,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对涉事客服经理进行开除处理。
3月20日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向
海口中升雷克萨斯下达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
拟对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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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显示,因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价格承诺,提出在约定的价格之外加价10万元提车的不合理要求,在消费者拒绝之后单方退回定金。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相关规定,构成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拟对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拟决定将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列入之日起满三年。
4月8日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责令
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改正违法行为
并处以罚款45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在约定的价格之外加价提车的不合理要求,在消费者拒绝之后单方退回定金,终止交易拒不履行价格承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行政机关和媒体介入调解的情况下,仍然未履行价格承诺,主观故意明显,经有关媒体传播,已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从重处罚情形,应当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