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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小区这笔收入一年几十万,归业主共有,但物业一般不告诉你......


如今很多小区的电梯里面都会有电梯广告

“医疗美容!减肥丰胸!”

各种类型广告俯拾皆是


医疗美容也是居民区中很常见的电梯广告。整容前后的对比图有时会吓哭小朋友。(图片源自网络)


在人们对电梯广告司空见惯的同时

记者调查发现

电梯广告的管理和收入分配在很多地方

却始终处于灰色地带


电梯广告收入不菲

一年多则几十万



电梯广告其实价格不菲,相应的,靠电梯广告所获营收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记者以要投放电梯广告为由,联系了几家广告公司,了解到:


北京地区电梯静态框架广告基本上每块每周的广告费在120元至150元之间一年下来一块静态框架的广告费在六千至八千元左右。


一个电梯起码可以安装3块静态框架广告,一年下来仅静态框架广告费就高达2万元左右。


可以播放动态视频的电子广告屏收费更高。以秒为单位计费,算下来一块电梯电子广告屏一周的广告费就高达六千元左右。


有业主深夜回家,被电梯里广告的大头吓了一跳,用胶条把广告中的人脸封上。(图片来自网络) 


在广告商们口中,每一个电梯上的每一块广告屏,无论静态还是动态,都被称为一个“点位”。广告商们不仅会把各个社区的具体位置、社区里的楼栋数、单元数和电梯总数提供给客户,还会把社区的交房时间、房价和房租水平、业主入住人数和入住率,包括入住人群大概是哪种企业甚至具体是哪个单位的都调查得清清楚楚,有针对性地提供给有不同需求的客户。


艾迪亚科技传媒集团的一名销售经理告诉记者,这些广告投放的合同,绝大多数都是由广告公司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据北京某大型物业公司内部人士透露,物业公司实际收到的电梯广告费用,大致为每块每年一两千元。一个中等规模的社区,一年电梯广告费收入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至于电梯广告内容的管理,上述销售经理说,只要不涉及黄赌毒和政治因素,只有极少的物业公司会对广告内容有要求,顶多会有一些商住两用的楼拒绝投放其他楼宇的房产广告。“咱们合同都是跟物业公司签的,业主如果对内容不满,让他们跟物业闹去,一般也闹不出个所以然就不了了之了。”


电梯广告收入属于全体业主


记者在实地采访中发现,虽然绝大多数居民区的电梯内都被投放了广告,但不少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笔电梯广告的收入和自己有关,更别提向物业要求说明电梯广告收入的使用情况。


只有极少数社区的物业会在年度账目公示中提及电梯广告收入和支出,即使公示,一般也就是笼统地介绍用于社区的公共设施建设,具体是否照此执行,或者到底建了哪些公共设施,很少有哪家物业说得清。


北京市朝阳区京师园小区的1288户业主们却不同,他们已连续几年“真金白银”地分到了这笔钱。京师园小区业委会主任武志中告诉记者,他们先后向全体业主发放过4次电梯广告收入:


第一次是给每户发了400元的附近超市购物卡,


第二次是为每户直接抵扣了500元物业费,


第三次是给每户发了200元的电子购物卡,


上个月则给每户直接发了500元现金。


主要是因为几家广告公司

都是与京师园小区的业委会

而不是物业公司签的合同


武志中向记者介绍说,这并不是他们近些年与物业公司专门为此打官司争取来的,而是早在十余年前第一届业委会筹建时,大家就决定牢牢地把社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收入抓在能切实代表业主权益的业委会手中。


去向不明。新华社发(朱慧卿作)


武志中向记者强调,从2008年前后小区开始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十余年来,物业公司没有从中得到过一分钱,所有收入都以各种形式返还或用到了全体业主身上。


武志中说,不仅电梯广告,小区地下室、车辆出入口的灯箱广告,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使用,决定权都在业委会手中。由业主代表们共同商议决定如何经营和管理,如有经营收入该通过什么方式让全体业主获利。


不仅是北京,各地其实都有地方性法规涉及电梯广告等社区公共区域的经营,并明确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说到这里

你是不是有疑问

为啥别人家小区有这么多钱

我们家小区有吗?


小编告诉你

其实这些钱,你们家也有

先来说说

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你们家小区的灯箱

是不是这样的



还有,你们家小区的门禁杆

是不是这样的



是不是小区里

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广告

而且每个月都在变

当然

这些广告都是要收费的


还有,比如


  • 小区外车辆进入小区要收停车费

  • 有人要在小区广场搞特卖或做活动,要交场地租金

  • 小区的配套商铺,有人要开店,那就得付房租

  • 小区的会所,承包给别人经营,也要收租金

……

这些钱都是公共收益


而你要知道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这些钱都归业主所有


所以,你懂了吧

这些钱,我们是有权利去争取的

是受法律保护的

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该条款就对“小区公共收益”有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小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受益的支配需要由全体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需要提前制定使用计划,使用后也要公示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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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综合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姑苏晚报 新华每日电讯微信公众号 沈阳晚报等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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