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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套路要警惕!先涨再降、捆绑销售、集赞骗局......


“直降300元”“集赞拼团”

“多付XX元可领取多项优惠”

......

双十一的促销宣传让人眼花缭乱


真实情况究竟是否如商家所说?

其中又隐藏着哪些陷阱?

一起来盘一盘☟


“先涨后降”


四川消费者杨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的“原创设计服装店”,关注了一件标价为559元的连衣裙多日,准备等网店搞优惠活动时再买。“双十一”前,网店宣传“全场包邮、满500减20元”,杨女士立刻下单付款539元,购买了心仪的连衣裙。


三天后,杨女士又上该网店选购外套,却发现之前下单购买的连衣裙标价只要335元,居然比之前宣传的折扣还低204元!杨女士要求网店退还差价,网店却拒绝退钱……



捆绑销售


最近,市民胡女士在某网络平台购买了一张火车票,票价为65元,但要额外收取两张优惠券费用共30元。网站显示,优惠券可享受7*24小时预订服务、客服服务、快速退改签服务、短信提醒服务等,并且不能取消。胡女士支付了30元优惠券费用,但事后发现,这些优惠服务根本是“纸上谈兵”,没有一项能实现,但钱又退不了。

“不仅没买到便宜,反而还白交了钱。”胡女士后悔地说。


集赞骗局

“只要将活动内容朋友圈,并累计点赞28个,就可以低价领取生蚝”——家住四川泸州的易女士被这句广告词吸引,急忙在朋友圈吆喝求点赞,在活动期间完成集赞数量后,支付了49.6元购买了10斤生蚝。但在约定提货时间去领取生蚝时,商家却说活动太火爆,生蚝已领完了……

“觉得太坑了,这不是骗人吗!”易女士说,打开朋友圈,现在还有好多不明真相的朋友在集赞低价买东西……

商家套路

记者了解到,随着“双十一”来临,商家的套路主要表现在虚假宣传、先涨后降、“钓鱼”陷阱等方面。

虚假宣传误导



四川省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单静说,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在“双十一”期间刷销量,会用一些虚假词汇来做宣传,趁机误导消费者,比如“产量一直领先”“全网最低价”等,背后大多是虚构的事实和隐藏的真相。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海军说,虽然法律有欺诈增加三倍赔偿的规定,但不少商品销售者存侥幸心理,认为不被抓到就不会被罚款,因此,虚假宣传反而成为一种常见的商家销售套路。

利用信息不对称先涨价后打折



“我看准要买一款婴儿车,上个月原价还是1300元,最近几天突然变成了2400元,还写着‘双十一’将大降价500元,实际上比原价贵多了……”市民杨先生说。

“一些商家通过这种方式诱骗消费者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说。

“钓鱼式”低价陷阱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网购平台、微信朋友圈中,有许多类似通过免费集赞、免费转发、免费试用等噱头来诱导消费者下单的情况,有的故意不事先写明押金定金是否退还,有的将“参加该活动一律不能退款”等条款模糊处理写在活动页面最后,同时没有在宣传中对参与活动资格、参与活动人数或产品服务数量等进行限制,在消费者满足活动条件后,又以不符合参与活动资格、参与活动人数或产品服务数量有限制等不予兑现承诺,造成消费者钱物两失。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凊说,消费者参与了这些“钓鱼式”低价购物活动,后期商家就会以“货物发完了”“订单未使用”等借口,拒绝退还收取的押金,或者告知退款要收取高额手续费,甚至实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来坑骗消费者。有的微信集赞还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和社交账号,很可能导致个人信息被盗。

提醒消费者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涛说,“双十一”即将来临,网络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建议广大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大型的网购平台,下单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使用规则和限制性条款。注意保留证据,如下单付款凭证、商品宣传信息及聊天截图等,以便发生纠纷及时有效维权。

相关专家也指出,针对“双十一”种种购物陷阱,还需要加强监管和社会共治。不断完善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升级网络监管服务,加大打击力度和手段;同时,探索建立多省份执法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多省份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跨区域网络市场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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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综合新华社

编辑/孙蕊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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