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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取消医院事业编?国家卫健委回应!
导语
无论将来给编还是不给编,都会确保医务人员的待遇得到提高。
早在2016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相继印发文件,均指出要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进行编制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实行备案制,以聘用制等方式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那么到底医疗卫生机构的事业编制会不会取消呢? 此前,国家卫健委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疗卫生发展环境提高医护人员待遇的建议》进行了回复。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为:“关于增加医务人员编制”。
小编梳理了一下,回复内容大致如下:
国家卫健委正在会同中央编办积极论证,力争在编制方面有所突破。 公立医院编制资源必不可少,公立医院编制非但不能弱化,还需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无论将来给编还是不给编,都会确保医务人员的待遇得到提高。
2018年底,国家卫健委等六部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医院等148家医院,作为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试点医院。
施行试点医院
试点医院试什么呢?
依法全面取消编制
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实行合同管理,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同待遇
2019年,全国各省市开始大面积试点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一时之间,数量远远高于国家公布的数量:
陕西53家医院实施现代化医院管理试点;河北200家医院实施现代医院管理试点;福建39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甘肃多家现代化管理制度试点医院实行合同管理。…… 到如今医院的人事改革成效到底如何,政府的言论比较谨慎,从一开始就避免一刀切。原话大概是这么说的“取消公立医院编制,但保留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表示,从我国目前的改革实践来看,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取消编制”后的财政补偿实际上是两种方式的综合,即一方面服务收费逐渐倾向保险支付;另一方面,政府根据需求制定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支付。后者现在成为支持“取消编制”的重点举措。 可以看出,“取消编制”的改革并非改变公立医院本质属性的改革,只是为内部管理机制的科学化、外部补偿机制的合理化铺平道路,也不会产生诸如人才培养上的缺失、公立医院公益功能的丧失等方面的问题。医生取消事业编制以后,一方面有利于激发医院的活力,激励医生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为医院去行政化创造条件,用人机制更为灵活。
基层去编不可取
再说说为什么乡镇卫生院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实行去编化? 基层医疗机构本来就存在较为严重的医技人才引进难、留不住等问题。如果编制取消,基层医疗卫生就会破裂。所以,不仅不取消乡镇卫生院的编制,反而还要增加编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201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中,再一次对“取消编制”单位的范围做出了进一步明确,即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明确指出了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是保留的。通过招考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使用编制,也是有保障的。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允许各地盘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资源,甚至可将符合条件的村医入编聘用。 从中央到地方释放的信号来看:或许大医院在去编制化,但基层医疗机构是在提高占编率的,且大医院的去编化也要保障医务工作者待遇不受影响。 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保卫战”,保留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事业编制,对稳定这支扎根基层的卫生队伍是一针强心剂,也是一颗定心丸,对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乡镇卫生院的事业编制,是保证公益性的最佳保障,不仅会给基层医务人员带来薪酬福利保障,也会给医务人员带来职业的自豪感,这在某种意义上比金钱更有束缚力。 归根到底,无论是给予编制还是没有编制,各地有关部门亟待解决的应是医疗卫生人员享有待遇公平性、合理性的问题。
来源 | 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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