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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做好隔离措施调整实施期间的工作有序衔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编辑:胡一涵、单铭捷
校审:施冰冰、吴超、朱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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