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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这四省农信社都已成为历史!“徽鄂苏鲁”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工作

2016-07-15 农村金融 中华合作时报农村金融



导  语
7月14日,中国银监会在召开的《2016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中指出,安徽、湖北、江苏、山东四省份已全面完成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

7月14日,中国银监会召开2016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研究分析当前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形势,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任务。


2016年上半年“工作成绩单”中,会议指出了“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具体成效:新组建72家农村商业银行和22家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总数突破1000家,安徽、湖北、江苏、山东全面完成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村镇银行总数达到1410家,9个省(区、市)实现县域村镇银行全覆盖。


此外,会议指出,据初步统计,截至6月末,银行业资产总额212.31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各项存款余额150.59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各项贷款余额106.69万亿元,同比增长13.0%。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81%;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金3.47万亿元,同比增长16.1%,拨备覆盖率保持在161.3%的较高水平;主要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3.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7%,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资本和拨备仍然较为充足。


在对2016年下半年工作部署中,会议指出将:继续稳妥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四看”,识别判断不规范P2P中介:一看机构性质,是否坚持了信息中介定位;二看担保增信,有没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高收益;三看资金流向,有没有点对点的资金进入P2P平台账户,有没有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形成资金池;四看营销方式,有没有在平台以外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尤其是标榜高额回报的公开推介宣传;继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


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

主编/刘小萃 监制/李 博 本期编辑/臧洪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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