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国务院将设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导读
7月14日至15日,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于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的表述尤为引人注意。
会议提出“四大原则”:
会议提出“三大任务”: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原有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相比,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职能完整,层级更高,金融监管协调将会是其重要的工作之一。同时,央行在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方面的职责得到强化,在金融监管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专家:最终方案为成本最小做法
近年来,欧美主要国家普遍提升了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这在保持‘一行三会’架构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顺应了这样的趋势。”董希淼说。
浙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殷剑峰认为,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架构下,实现了由人民银行牵头的宏观审慎监管架构。此前各界热议了各种监管改革方案,但最终的方案显然采取了行政成本最小却是最为有效便捷的做法。
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则表示,此次会议提到监管协调要有权威性,意味着委员会在金融体系里不仅仅是承担监管协调的机制,而是整个金融体系稳定监管框架运转的核心;同时强化央行在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中的职责,意味着央行在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中居于主导地位。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3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黄益平就曾撰文表示,建议在“一行三会”之上建立一个由国务院领导直接主持的“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不是简单的协调单位,而应该是一个决策机构。
董希淼表示,下一步,建议明确委员会的职责边界和议事规则,统筹现有的分业监管机构,提升监管协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协调监管交叉性金融风险,通过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加强和提升,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优化金融风险监管覆盖方式,以更好地应对金融机构在综合化经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防范引发全面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系统性风险。
厘清了金融发展与监管的界限
同时,此次会议明确了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习近平强调,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
据了解,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期间,治理整顿金融秩序就是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进行了风险处置。
2014年8月,国务院更是出台了《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意见》。该文件确定了地方政府要承担对部分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要加强对民间借贷、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引导和规范,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但一直以来,由于金融监管权的缺失,地方政府的监管积极性并不高。此次会议则是进一步强调了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对于地方政府在过去一些金融实践中的行为有一定指向作用。某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发展金融,特别是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后,很多地方持支持态度,但是地方政府有了热情却不能承担责任,从而导致了道德风险。风险处置的属地责任意味着,地方政府的风险防控被前置,在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同时,要考虑是不是具有处置风险的能力,在鼓励发展金融业的时候就会比较审慎。
而殷剑峰则表示,此次会议强调了在金融管理事权上中央的主导地位和地方的从属地位。因为此前多年以来地方政府一直直接或间接干预金融活动,搞各种所谓的金融创新,是金融乱象的一个主要因素。同时强调各个监管部门应该负担起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和首要责任,发展问题应该遵循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的原则,厘清了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的界限。
监管模式转变 “机构监管”将成过去式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防风险。”
九州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认为,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认监管模式为“功能监管、行为监管”,这是首次在如此高规格的层面对监管模式的改变进行确认,标志着“机构监管”将成为过去式,这是监管模式的重大转变。
“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不能过高,否则会导致过度投机,这对于整个实体经济的发展是一种伤害,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金融去杠杆以及规范金融业是非常有必要的。”林采宜表示。
“目前我国金融业面临两难的处境,需要平衡好金融深化改革和金融去杠杆两者关系,而平衡好这一关系,推进制度改革是最重要的。”林采宜认为,在现有金融环境下,仅单纯防风险、去杠杆,不深化金融改革,这是没办法服务好实体经济的。因为目前一方面在金融领域存在部分过度投机现象,但另一方面实体经济得到的金融服务是相当有限的,目前仍有很多嗷嗷待哺的企业得不到足够的金融服务。总体来看,金融不是简单的供求问题,而是一个结构性问题,因此当前深化金融改革非常重要。
“如果金融改革能够做到位,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也会进一步市场化,很多风险防范尤其是微观风险应该有金融机构的利益机制来解决,风险的问题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问题都应该放在金融改革的框架中来解决。”林采宜强调。
附:银监会党委传达学习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7月17日上午,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同志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项原则,全方位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全面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引导银行业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积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修复我国经济失衡发挥更好的作用。
二是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防范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有计划、分步骤,深入整治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业务等市场乱象。
三是进一步深化银行业改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加快推进国有大银行战略转型,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银行业。
四是端正监管定位,找准工作重点。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银监会系统的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明确: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
五是坚决服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主动配合人民银行履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责,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的监管协作。
六是加强党对银行业工作的领导,确保银行业各项工作保持正确方向。
据悉,银监会还将于近期召开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全系统深入传达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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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证券日报
主编/刘小萃 新媒体总监/李 博 本期编辑/谷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