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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丨营改增细则公布:县域农金机构营业税下优惠政策暂未延续

2016-03-25 中国农金传媒 中华合作时报农村金融
导读
近日,金融业营改增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此前业界争议的热点也终于有了答案。同业业务、农户小额贷款、逾期贷款免征增值税,而对于县域农金机构普遍关注的营业税下的优惠政策是否会延续这一细节,此次细则未有提及。


“千呼万唤”的营改增细则终于公布。


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宣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发布了一系列配套规定(下称“细则”)。


金融业由于其子行业业务种类众多,核算也比较复杂,被认为是最后一批营改增行业中的一大难点。而作为全球首批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之一,我国在金融业内征收增值税也无太多经验可借鉴。因此,金融业的增值税细则一直是外界焦点之一。

同业业务、农户小额贷款免征增值税

 “金融业增值税制度的设计是世界性难题,营改增方案考虑到了金融业实施增值税的一些关键点。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税率增加了一个百分点,但考虑到可抵扣的因素,特别是不动产的抵扣,金融业税负应能实现只减不增。”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对于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了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括: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和债券、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等金融商品转让收入,等等。


记者发现,从此次细则中的金融业相关部分来看,营改增中原则上延续了原有的优惠政策。


例如,原先对存款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此次细则中的过渡政策中,存款收入和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依旧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同时,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的免税规定也得以延续。


而对于业界普遍关注的逾期贷款是否缴税这一细节,细则也给予明确说明金融企业自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此外,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依旧在免征增值税的范畴内。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此次细则对于农户小额贷款延续了免税政策,但免税时间依旧截至2016年12月31日。而对于县域农金机构普遍关注的营业税下的优惠政策是否会延续这一细节,此次细则未有提及。


除了对税收优惠的延续之外,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可抵扣被认为是减轻税负的一剂“强心剂”。


本次细则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以新购置1亿元不动产为例,按房地产增值税税率为11%来粗略计算,则第一年将可抵扣进项税660万元左右,第二年将再可抵扣进项税440万元。


但记者同时注意到,之前一些市场人士预计以及一些金融业人士呼吁的金融产品买卖差价免税或实行简易征收并未“成行”。


细则中,金融商品转让仍然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而另一个细节也引起了记者注意。细则中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而如果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意味着承租人将不能将这部分租金支出作为进项税抵扣。这对一些有部分营业网点是租赁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来说无疑是个“坏消息”。


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认为,金融业产品服务变化很多,对金融企业来说,应该根据不同产品的特性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从税务成本来说未必会有明显上升,甚至可能会下降,具体要看企业经营状况。”他还提醒,金融服务十分依赖系统,现在距离推开营改增试点时间很短,金融企业如何调整系统、修改业务流程等,任务将比较艰巨。另外,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难度还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要和税务局的金税三期系统对接好,还需要收集和提供更加规范和完整的票面信息以及纳税识别号等。


金融业整体税负水平或将出现差别

总结来看,金融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大类包括购进的部分服务,以及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从目前的细则情况来看,我预计金融业整体的税负水平变化不会太大。”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表示。


他分析称,之前营业税税率为5%,现在在增值税下,增值税税率为6%,增加了一个百分点。“这一个百分点的税率增加,相信金融企业可以用一些进项税来抵扣,尤其是能够拥有不动产的大型金融企业。但由于每个金融企业的业务结构和成本结构不同,不排除个别金融企业会有税负增加的现象。”胡根荣表示。

 

  “营改增后农村金融机构需考虑增值税对收入和定价的影响,并相应调整定价方式以及合同条款。”毕马威中国间接税合伙人沈瑛华认为,由于此次细则明确了利息费用以及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的佣金与手续费支出所产生的进项税额均不可抵扣,对农村金融机构而言,如果供应商中存在大量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梳理供应商的增值税开票情况,以确保可以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


名规模不大的金融企业财务人员就像本报记者倒起了“苦水”。“原本以为投资的买卖差价可以免税,现在看来不能免税,我们没有不动产,而支出中不算小数目的租金支出也暂时无法抵税,现在只有无形资产和一些纸、硒鼓、绿色植物之类的办公用品可以抵扣进项税了。”


对此,胡根荣表示,类似租金支出无法抵扣进项税最后对企业的利润影响倒底有多少还取决于谈判的强弱势地位。“如果金融企业在承租这件事上处于略强势的地位,那就可以将租金下压,或者和出租者商议增加的税负由两者共同承担。”


同时,他也表示,细则或许不是营改增文件的终结,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具体操作的解释性文件出台。而如果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发现一些行业税负改变情况与预先估计有差异,也不排除会在后续出台措施来修正,这在之前几个营改增行业中也确实有过先例。


十大行业关注问题及结果


(图片来源:毕马威KP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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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合作时报·农村金融

主编/刘小萃 监制/李 博 本期编辑/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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