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点思维+问题思维+法治思维:破解舆论监督困局,提升民生报道质量
核心阅读:2019年3月至4月,从一篇《大鹏组团1幢原拆原建 街坊常被吵得睡不着觉》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小新闻,到报道环保、执法、住建等多部门陷入监管窘境,再到引起市长关注,予以批示并责令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制定监管方案……《温州都市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系列报道是如何让这样一个看似寻常的市民投诉引发如此大的社会反响?关键就是用“改革思维”打破民生新闻操作的“惯性思维”。民生新闻决不能停留在个案,不能停留在表象,而应该更广一度,超出个案去剖析复杂的关系网,更深一度,透过现象去叩问制度漏洞。
“惯性思维”是思维主体习惯性地因循以往经验来认知客观对象的思维方式。惯性思维具有延续性、守旧性、盲目性等主要特征。[1]在环境不变的条件下,它使人能够应用已掌握的方法迅速解决问题。而在情境发生变化时,它则会妨碍人采用新的方法。
那么,什么是民生新闻操作的“惯性思维”?
“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投诉报道其实经常见诸报端,各大报纸的热线也时常接到市民对夜间施工扰民的反映。而对此类报道,记者熟悉的常规操作是:采访住户了解噪声扰民的情况及所受到的影响→施工方对夜间施工的回应,包括原因、现状及解决方案→监管部门对此个案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应的法规解读。而在实际操作中,记者也会根据个案的复杂程度、采访对象的配合度、发稿时间的紧张程度,对常规操作手法进行微调。例如,《温州都市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系列报道中的第一篇报道,即于2019年3月19日刊发的《大鹏组团1幢原拆原建 街坊常被吵得睡不着觉》,其内容包括住户的投诉内容、施工单位的情况说明及解决回应、项目背景。这种常规的处理方式,便是民生新闻操作的“惯性思维”。对于一篇个案报道来说,通过这一操作模式获取的内容也算完整,也能帮助住户了解情况,谋取解决之道。
但是这种民生新闻操作的“惯性思维”,其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报道完全是停留在“就个案论个案”“就现象谈现象”。往往在报道之后,最多只是解决了一个案例的问题,甚至只是解决了“一阵子”的问题。等报道的热度、社会的关注度淡化之后,施工方又会卷土重来,部门的监管又陷入无力。
有人会说:社会问题极其复杂,新闻报道并非灵丹妙药,更无法做到药到病除。这确是实话。但是新闻记者是否能再多做些什么,推动问题解决得更好?这势必需要记者打破上述这种民生新闻操作的“惯性思维”,善用“改革思维”。
基于《温州都市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系列报道的新闻实践,笔者总结了民生新闻操作“改革思维”的三个面向,即“痛点思维”“问题思维”“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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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新闻操作的“痛点思维”:
寻找百姓与部门的共同“痛点”
记者之所以惯用常规操作去处理“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主观原因是其并未意识到这是一个民生“痛点”,并未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
近些年来,“痛点思维”在经济学界十分热门。一些著作阐明的“痛点思维”,就是要能够察觉、捕捉到用户在使用产品或服务乃至在生活中的一些痛点。痛点,顾名思义,就是让用户感到痛苦的点,是那些让他们抱怨的、不满的甚至是愤怒的点。[2]
与经济学上的“痛点”相比,民生新闻中的“痛点”意义则更为丰富。笔者认为,要想新闻报道具有影响力,其前提是该新闻素材具有引发影响力的前提条件,即必须是“痛点”。它必须包含三个特征:一是令人十分痛苦甚至愤怒的,最好是百姓和政府部门都头疼的;二是能引起社会广泛共鸣的;三是多且反复发生,长期解决不了的。
而记者应该有所警觉,“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正是这样一个社会“痛点”。一是其确实令人十分痛苦甚至愤怒,而且不仅是老百姓,甚至相关部门也为其头疼。以《温州都市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系列报道为例,随着温州“夜间施工许可审批”取消,相关部门也会为“夜间施工”监管模式而头疼。只有“痛”的人越多,尤其是相关部门“痛”,才会更有动力去解决问题。二是其能引起社会广泛共鸣,每个城市居民都有遭遇“噪音干扰”的可能性或切肤之痛;三是其多且反复发生,且长期以来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据笔者了解,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早就对晚上10点后的夜间施工予以禁止(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但是社会中“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却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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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新闻操作的“问题思维”:
注重“发散”与“递进”式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的系列讲话,贯穿着强烈的问题意识、鲜明的问题导向。[3]
在记者察觉、捕捉到“痛点”后,也必须建立“问题思维”,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作为常用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而在运用“问题思维”时,必须注重思考时“发散”的广度和“递进”的深度。
自《温州都市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系列报道第一篇报道刊发后,热线又接连接到了景丽大楼、锦江家园等多个小区业主投诉。且据96310、12345等投诉热线称,近段时间夜间施工投诉量增长明显。由此,第一步,笔者超出个案去剖析复杂的关系网,并思考了一系列问题:一是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如此普遍,施工单位为何会“集体性”地罔顾国法?二是为何在2019年该问题出现的例数会陡然增加?三是为什么温州“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持续这么久却解决不了,是否监管部门执法不力或是推诿?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对多家施工单位进行调查后发现,夜间施工无法避免的原因是地下室等大容量水泥浇筑的工艺需求。接着笔者又采访执法、环保、住建等部门,对现有监管模式进行了解,发现以往实行的“夜间施工许可证”审批取消,部门间没有及时沟通解决,继而导致监管陷入窘境,各地监管标准、措施不一,夜间违法施工例数增多。在进一步采访调查的基础上,又推出报道《许可证停止办理让多个部门无所适从,“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夜间施工噪声监管窘境何解?》
第二步是通过问题导向,“递进式”地深度思考及了解:“夜间施工许可证审批”取消的原因→取消后监管遇窘的原因→现行制度是否有漏洞→解决的方法。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座谈会,笔者了解到,“夜间施工许可证审批”取消是因为授权的法律已废止,监管遇窘则是因为取消后部门没有及时沟通设置新的监管制度,而根本的解决之道便是由政府制定新的监管制度。由此,4月12日《夜间施工噪声监管困局何解?姚高员针对此事作批示;四部门:联合制定配套法规和过渡期方案》报道出炉,社会反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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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新闻操作的“法治思维”:
抓住制度变迁的关键“节点”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法治思维”,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也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由此,有学者总结,“法治思维”是一种法律化的思维模式,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通俗点说,就是用“法眼”看世界。[4]
而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当下,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路径便是法,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用“法眼”来思考采访和报道。无论是什么样的报道,首先必须思考,这个新闻事件牵扯到哪些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否出现变化,是否执行到位,落实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是否健全合理?例如,在《温州都市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系列报道中,记者就打破常规操作,采访了看似与新闻事件无关的“温州市司法局”,询问“夜间施工许可审批”取消是否合法,取消后是否需要重构监管制度等,并邀请市司法局人员参与专题部门座谈会。正是法制部门的加入,帮助记者了解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症结是温州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具体配套制度不完善,以及制度变迁节点“空档期”的部门“沟通调适”问题。由此,该系列报道才使得一个个案演变为一个社会焦点,并引起了市长的关注,发动了相关部门的行政力量,为“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寻找到了真正的解决之道。
参考文献:
[1] 蒋志辉.思维方式的研究应用[M].吉林:吉林教育出版社,2013:80.
[2] 陈海涛,杨正.世界那么大 我们创业吧 创业者必知的生存法则[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89.
[3] 艾广明.报刊写作与研讨[M].辽宁:辽宁人民出版社,2015:85.
[4] 司春燕.法理学九论[M].山东:山东大学出版社,2016:22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