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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最高2000万元!赣州旅游商贸消费奖补政策8条出台!

@所有人

赣州市关于《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第四季度旅游商贸消费优惠政策》印发啦!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条件下,为促进国庆假期、第四季度旅游商贸消费,提振游客出游信心,激活赣州旅游市场,赣州市文广新旅局、赣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第四季度旅游消费优惠政策》,出台强有力的8条硬核措施,助推赣州社会经济发展繁荣发展。





1


免大门票政策


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生,登陆“云游江西”申领“嘉游赣”电子护照“学子权益”,游览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免收大门票。其他现有门票优惠政策,按规定执行。


2


发放旅游电子消费券


市本级安排2000万元,各县市配套资金,面向全社会发放赣州旅游电子消费券,游客市民可以通过江西赣州文旅、赣州智慧旅游等平台,申领电子消费券,凭消费券在国庆期间到指定景区、星级酒店、商超、餐饮店消费,按申领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为止,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布。


3


举办打卡赢大奖活动


 国庆期间,游客游览涵盖3个县(市、区)、5处收费景区(其中必须包括4处A级旅游景区)打卡,即可参与赣州旅游抽奖活动,奖品包括赣州旅游年卡、方特东方欲晓门票等。


4


旅行社奖补


针对地接旅行社,在国庆期间组织达25人以上的旅游团队到收费A级旅游景区或方特东方欲晓主题乐园项目游览,每一个游客奖励地接旅行社15元,申报资料需提供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团队信息、景区游览等凭证。



5


自驾游奖补


针对“赣州人游赣州”自驾游,市内旅行社组织15辆车且50人及以上自驾团队在赣州收费A级旅游景区或方特东方欲晓主题乐园游览,并在赣州市域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奖励0.5万元;住宿2晚及以上,奖励1万元,申报资料需提供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团队信息、住宿发票、景区游览、车牌号明细表等凭证。共安排3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为止。



6


新媒体奖补


面向全社会招募100名拍摄抖音、快手、视频号等短视频新媒体旅游宣传员(其中招募粉丝量3万以下60名,3万以上40名),每月发布至少5条原创,内容关于赣州旅游景区景点、酒店、民宿、文旅活动等,并@江西赣州文旅,自有账号粉丝量达到2000以上,每月奖励500元,自有账号粉丝量达到3万以上,每月奖励5000元,自有账号粉丝量达到10万以上,每月奖励10000元。



7


赣州专线奖补


有资质的企业单独或者联合推出,四季度每日从赣州发往各县(市、区)A级旅游景区共3条以上一日游直通车(30座以上),国庆、周末假期8条以上,并打通三站一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机场)的接驳服务、线上及中心城区酒店组团服务,方案需提前报市文广新旅局宣传推广科审核同意,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



8


景区促销大比拼


在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中开展“嘉游赣”百日促销大比拼活动,以省旅游大数据中心统计数据及实际情况为依据,对促销成效显著的前3名收费旅游景区,分别奖补5万元,4-8名收费旅游景区分别奖补3万元。对促销成效显著的前3名免大门票旅游景区,分别奖补3万元。



9


其他事项



本政策执行时间10月1日-12月31日止。以上各项资金在市本级财政安排的文旅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各县(市、区)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及安排配套资金,市级和县(市、区)奖励可以同时享受,此前市本级出台的相关政策继续执行,但不重复奖补。届时成立旅游营销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江西赣州文旅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满足条件的申报将按程序进行奖励资金的兑现。针对国庆假期的政策,请于10月11日前向市文广新旅局宣传科申报,针对按时间先后争取的政策即时申报;至年底的政策,于2022年1月7日前申报。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文广新旅局。




具体奖励申报流程将会另行发布细则

请持续关注“江西赣州文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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