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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环保风暴刮不停 多家水泥十强企业被点名

水泥网APP 2022-03-20



2019年7月,针对海南、青海、上海、重庆、甘肃、福建六个省(市)和中国五矿、中国化工两家中央企业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以来,多个环境违法问题陆续被曝光。



其中涉及水泥行业的有:


天水中材水泥


受理编号1883:来信反映“秦州区关子镇有一家水泥厂在石门沟风景生态区开采矿石,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危及附近的湿地、紫丁香林等景点和一些稀缺的野生动物”的问题。


经调查,反映的水泥厂为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秦州区林草局核实,该企业采矿区域属于合法审批矿区范围内,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等保护性区域,区域内无国家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危及濒危物种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已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矿区开采、治理、恢复、复垦等工作,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华润水泥(漳州)


地区:泉州市晋江市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厦门枫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租用华润南安分公司废弃在东石码头的6个散装水泥罐违法经营粉煤灰。船运粉煤灰卸船、装车无任何防尘降尘措施,天空经常灰蒙蒙的,严重污染码头周边空气。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1.所反映的企业为晋江市东石良兴码头有限公司,2007年7月,该公司将部分场地和泊位租赁给华润水泥(漳州)有限公司,之后华润公司将该场地转租赁厦门枫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6个散装水泥罐位于该码头堆场范围内,现场检查,该码头正在经营,未进行粉煤灰装卸,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现象。检查发现卸船处、罐体处、装车处均配套建设除尘设备并采取封闭式运输管道,现场配套喷雾水带、洒水车等抑尘措施。因近期无现场装卸作业,是否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待进一步核实。


属实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责令码头加强港区日常保洁工作,减少地面扬尘。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2.将对粉煤灰装卸作业实际情况开展监测,若发现超标将依法查处。3.加强周边路段巡查,如发现货运滴洒漏将依法予以查处。


国产实业(福建)水泥


地区:龙岩市永定区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培丰镇东中村天津公司货车扬尘污染,村道道路破损、排水沟淤堵。


污染类型:大气,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是国产实业(福建)水泥有限公司委托的矿山开采公司。1.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矿山运输车辆和其它车辆清洗不够彻底,遮盖不严实,导致道路积尘。2.信访件反映的“村道”位于国产实业(福建)水泥有限公司专线东中段,重型货车经常过往,造成破损。3.信访件反映的“排水沟”位于矿山道路振东村上坑组段,该道路破损边沟已于2019年7月8日完成修复,现场未发现排水沟淤堵。


属实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永定区政府已责成培丰镇政府加强对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和国产实业(福建)水泥有限公司的监督,督促企业加强矿山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实行全程蓬布遮挡,密闭运输,并限载限速;督促天津矿山工程公司严格落实洒水除尘措施;督促国产实业(福建)水泥有限公司尽快采取措施完善喷水洗车设施,并落实聘请专人清扫专线公路。2.永定区政府已责成培丰镇督促国产实业(福建)水泥有限公司根据矿山专线公路破损情况,于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修复破损的道路和排水沟。



华润水泥(永定)吴坑矿区


地区:龙岩市永定区


举报一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大吴坑华润水泥厂开炸石头导致附近房屋裂缝、下沉,土木结构的瓦房瓦片滑落、溜槽、漏雨;石块掉落,破坏植被;产生噪音,粉尘满天飞;大量的开采造成水资源破坏,水土流失;将上村山顶作为弃土场,山体滑坡威胁村民的生命安全。


污染类型:生态,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华润水泥(永定)有限公司吴坑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已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环评审批验收手续。2.经核查,该矿附近村民房屋存在墙体裂缝、屋面瓦片掉落的现象。现场检查时企业未进行爆破作业,无法进行噪声监测。3.该矿山采矿点低于地面,配套有雾炮除尘、道路洒水车、喷淋降尘、布袋除尘等设施,现场未见明显粉尘飘逸现象。4.没有发现矿山越界开采破坏植被,采区面积占虞溪河流域面积较小,对整条河流的水资源影响不大。5.信访件反映的“上村山顶”实为该矿排土场。经专业部门调查,排土场整体处于稳定状态,排土场及两侧山体未见裂缝、滑坡等明显地质灾害迹象,且该排土场与下游居民区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属实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永定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切实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排土作业,定期开展排土场监测,防止出现裂缝、沉降、滑坡等安全隐患。2.永定区政府责成龙潭镇政府,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完善排土场环保工程措施、虞溪河河床清淤和淤泥转运以及矿山复绿工作,做好日常养护、管护。3.督促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村民房屋受影响程度和关联因素进行评估,并相应采取减震措施。4.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举报二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龙潭镇虞溪村华润水泥有限公司,将山上挖下来大约一千万立方的土堆到大吴坑河流上游的三角坪山上,一到雨天土被冲刷到下游,河床被抬升,有山体滑坡的隐患。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1.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华润水泥(永定)有限公司吴坑矿区。该矿区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
2.经核查,矿区当前实际排土堆量约为190万立方米。排土场存在截排水沟部分地段损坏,部分排水沟、沉砂池淤积未及时疏通,河床有少量积淤。
3.经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调查,显示排土场整体处于稳定状态。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也未发现该排土场存在山体滑坡迹象。


属实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7月26日,永定区应急管理局对华润水泥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切实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排土作业,定期开展排土场安全检查,防止出现裂缝、沉降、滑坡等隐患。
2.龙潭镇政府督促华润水泥进一步完善排土场环保工程措施,加快虞溪河河床清淤、淤泥转运以及矿山复绿工作。
3.责成有关部门切实履职,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三亚华盛天涯水泥


8月12日,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关于三亚华盛天涯水泥厂产生噪音、破坏山体等问题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住建局、市林业局、环境监测站等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据了解,有群众信访反映,三亚华盛天涯水泥厂产生噪音,破坏山体,将大量工业污水直接排入门口的水沟中,引发严重的异味,臭气熏天,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边学生以及居民的学习和生活。当天下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住建局、市林业局、环境监测站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核实相关情况。


经现场察看,该厂设有沉淀池,污水经过了三次沉淀才进入市政管网,同时该厂委托的第三方监测结果显示排放均为达标,且现场没有发现异味;而位于水泥厂一旁的抱坡岭,山体已得到成功修复,目前该厂没有对山体造成破坏;环境监测站就噪声问题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夜间还将再次对该厂进行噪声监测。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处理,同时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泉州美岭水泥

日前,在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收到的群众信访件中,有三件举报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涉及雨天及夜间粉尘直排、 露天堆场粉尘污染、违规饲养生猪等内容。接到转办件后,永春县生态环境局立即展开行动,到该企业全面核查处理信访件涉及的问题。近日,记者跟随永春县生态环境局再次对该企业进行了回访。


据群众反映,该厂在雨天及夜间将粉尘直排。永春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苏友荐介绍,该公司1#、2#生产线窑头和窑尾排放口按要求安装了四套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的相关数据与省、市、县三级建立了24小时在线监控联网共享,一旦出现偷排行为,各级环保部门都能立即掌握。


记者在现场看到,高耸的排气口并没有粉尘直排的迹象。监控设备屏幕上实时记录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压力、颗粒物含量等数值,显示数据无异常。


针对群众反映的厂区违规饲养生猪问题,郑信鹏告诉记者,“为了解决食堂餐厨垃圾,厂内确实有养殖生猪,仅供应食堂食用。后来接到群众投诉,已于今年初将猪圈拆除。”记者看到,猪栏、猪槽等功能设施已被拆除,现场清理干净,已无臭味。



永年集团建平水泥厂

近日,安徽省巫山县相关部门发布,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经信委与县发改委、县国土房管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共同会商,研究整改情况,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制定了《关于安徽永年集团重庆矿业公司水泥厂转变发展方式的工作方案》。


一是在2020年底前,关闭水泥生产线,在企业关闭前,督促企业增添环保装置、重新矿山选址。


二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督促企业转型发展,寻找替代项目。


目前,该企业一是通过购买熟料进行深加工,减少熟料生产环节,二是在水泥厂内替代项目搅拌站已建成,三是对烟囱进行技改提高脱硫脱硝水平以逐步减少污染并达到转产目的,四是新采石场已选址官渡杨坝。


金隅冀东水泥(唐山)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丰润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内涉及的9家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和治理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治理任务。


目前,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等水泥企业烘干设施、水泥磨排污节点及料棚等易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点位,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治理任务未完成外,其余整治任务均已按要求完成;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位于水源地保护区停产多日,导致各项整治进度暂缓;冀东水泥丰润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停产关闭未开展整治工作;


我局将持续督促、指导有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确保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莒县中联水泥


8月12日,山东莒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19年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其中莒县中联水泥因石子加工项目涉嫌违反环评制度等案被罚。


处罚对象: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行为:石子加工项目涉嫌违反环评制度等案


适用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第四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处理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处罚单位:莒县环境保护局


兰州红狮水泥


受理编号1883:永登县武胜驿镇屯沟湾村向南1公里处红狮水泥集团采石场开山炸石,造成扬尘污染,且运输石料的车辆未封闭,石料沿路遗洒,破坏了该村永登县老牧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10亩左右的草坪和灌木林。


此问题经永登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永登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武胜驿镇查阅资料,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小喳山石灰岩矿位于武胜驿镇屯沟湾,采矿许可证号C6201002010127120099639,矿区面积为0.4259平方公里。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甘兰)FM安许证字〔1010〕。2017年2月取得《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小喳山石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7年9月通过兰州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验收(兰环验〔2017〕9号)。2017年12月,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与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签订爆破工程服务合同,负责该矿山的开采和石料运输。


检查发现该矿山裸露面未完全覆盖,存在扬尘现象;运输车辆未加盖篷布,有遗撒现象。


根据现场检查的结果,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向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全面进行整改,拟处罚款61000元。同时,要求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抑尘措施。


关于破坏草坪和灌木林问题。永登县老牧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矿区范围外,与矿区直线距离约990米,承包草原最近边际线与矿区边际线直线距离约230米,且矿区道路不经过老牧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包草原区域,不存在“破坏老牧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10亩左右的草坪和灌木林”行为。


福建塔牌水泥


地区:龙岩市武平县


举报一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武平县盛丰石矿公司在岩前镇灵岩村马琪湖三峰子矿山采矿、塔牌水泥有限公司在灵岩村石灰岩山采矿,采矿时噪音,粉尘扰民,且因动工场地与附近房屋距离较近,爆破时会震坏附近房屋。


污染类型: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1.经核查,2家企业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其中武平县盛丰石矿公司尚处于基建阶段。2.监测结果显示,福建塔牌矿业有限公司采矿作业时粉尘、噪声排放达标;武平县盛丰石矿公司噪声排放达标。3.2家公司开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经专家鉴定,认为2家公司爆破作业对周边村民房屋安全影响不大,不会导致房屋受损。


属实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武平生态环境局要求2家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县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实施爆破作业。2.武平县拟再次开展爆破监测,监测结果公示。3.进一步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消除群众顾虑。


举报二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岩前镇灵岩村福建塔牌水泥有限公司与居民楼的距离很近,噪音扰民。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福建塔牌水泥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环评要求,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600米。据现场核查,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发现有居民楼。经现场监测,该公司夜间厂界噪声超标。


属实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责令该公司对夜间噪声超标问题立即整改,降低噪音排放,确保夜间噪声达标。要求9月底完成水泥库和生料库顶围挡封闭和高空设备围挡封闭,10月底完成安装消音设施。2.督促福建塔牌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3.做好周边居民的沟通和解释工作。



最后小编提醒各大水泥企业,近几年环保日益严峻,在环保风暴的席卷下,不合规的企业被陆续关停,大批工厂大门被迫关闭,环保督查组已经用行动证明,环保督察并不是雷声大雨点小的走过场。


举个去年的例子,浙江尖峰集团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北卡化学有限公司就曾收到东至县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东环责停[2018]04 号)。


一起来跟小编回顾一下:


经我局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年产 500 吨啶虫脒项目在生产,201 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罐出气管道阀门呈关闭状态,罐内废气从排污管口、活性炭更换进出口等溢出,现场气味较重。”以上事实,经我局 2018 年 6 月 22 日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公司实施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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