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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发钱啦!最高领6万!这些人千万不要错过,否则亏大了~

2017-12-04 深圳之窗


大家都知道

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

可以按照标准领取

深圳市的租房生活补贴

本科1.5万/人

硕士2.5万元/人

博士3万元/人



但很少有人知道

领完市级租房补贴

人才入户这四个区的小伙伴们

还可以申领区级的租房补贴


今天小编就为你们整理

各区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这些区在市级发放

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基础上

一次性给予等额配套租房补贴


龙岗区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入户的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和归国留学人员

在市级发放

本科每人1.5万元、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

租房和生活补贴基础上

一次性给予等额配套租房补贴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施行之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后1年内申报;

3.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申请人户口簿;

5.申请人身份证;

6.通过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申请人提供《招调通知》;通过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生介绍信》;通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的申请人提供《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8.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9.申请人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及历史明细查询单1份。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受理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07室。

联系人:刘小姐;电话:28908050。

2.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

3.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www.rlzyj.lg.gov.cn/ )上公示资助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龙岗人力资源局局按程序向人才支付资金;公示有异议的,将重审。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办理。




宝安区

市级政策:

本科每人1.5万元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


宝安区给予一次性等额追加资助:

本科每人1.5万元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



申请条件

1.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自调入我市时至申请该项资助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

3.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不含龙华、光明新区)。与宝安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申请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5.与宝安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6.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宝安分厅,选择“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事项,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街道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收取纸质材料,并通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领取纸质材料或邮寄。

4.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补助发放。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福田区

福田区政府在深圳市执行的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上对符合本办法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照硕士12500元/人、博士15000元/人给予配套补贴,配套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在福田工作的朋友们可以领: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福田区人才租房配套补贴

合计:

硕士37500元/人!

博士45000元/人!


申请条件

1.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

2.2016年4月1日后经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2016年4月1日前已经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或已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并在2016年4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除外)

3.具有本市户籍

4.在引进本市后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申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在辖区企业缴纳的(自主创业者需申报之前连续在辖区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5.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的

6.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有关条件并已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续发审核)并全额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补贴标准


我市先执行的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标准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福田区政府在此标准上对符合本办法的新引进人才按照12500元/人、博士15000元/人给予配套补贴。

配套补贴一次性发放。

申请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

2.申报人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5.申报人社保清单、银行卡

6.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创业证明材料

7.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8.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

9.《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


申请流程

1.申报人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并全额领取补贴后,向区人力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2.区人力中心汇总配套补贴申报及申报人名单,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3.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五个工作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本次申报终止。

在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产生,区人力中心有权要求申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异议问题进行补充说明,申报人有配合区人力中心进行异议审查的义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4.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中心将申报人纳入配套补贴发放名单,将配套补贴款拨付至申报人的银行账户。申报人因个人信息不准确造成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在更正个人信息后纳入下一个拨付周期。

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申报人,本次申报终止。

配套补贴申报未审核通过但仍在申报时限内的,可以再次提出申报。


龙华区

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本科15000元/人!

硕士25000元/人!

博士30000元/人!



申请条件


1.符合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条件,已全部领完市里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2.在龙华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

3.金融社保卡

4.区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区用人单位(缴交社保与实际工作须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等。如属派遣性质的,另须提供申请人在区内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实际工作单位印章,但派遣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应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

5.首份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首份引进审核文件落款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之后的需要提供该份文件,之前的可不提供。

6.学历证书。在深圳市首次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申请流程

(一)由本人或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龙华分厅(http://wsbs.szlhxq.gov.cn/sxgl/home ),进入“个人事项”注册个人或者单位账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选择“部门服务”—“龙华区委组织部”—“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业务进行在线办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同时扫描上传本操作规程第六条明确的申请材料。

(二)龙华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对申请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龙华区委组织部审批。

(三)经审批纳入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的申请人,在龙华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rsj.szlhx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除了这些区的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小编还为大家准备了

市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

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哦

深圳市租房补贴

申请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3.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4.有深圳户籍;

5.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6.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申请流程


(一)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系统将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社保共享平台,提取并核查申请人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

(二)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

(三)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申请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四)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都是在

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哦

过了1年就不能申请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啦!



来源:深圳本地宝、深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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