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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浙江人饭桌上的美味 要暂别了
今天是5月1日,浙江又将迎来长达四个半月的禁渔期。
根据今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2021年度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管理方案》规定,5月1日12时起,浙江将迎来全面休渔。
5月8日后,全省范围内将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青占鱼)、三疣梭子蟹、虾蛄、龙头鱼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这就意味着,从5月8日起,直到首批捕捞渔船结束休渔正式开渔之日,在这4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将暂别鲜活海鲜。
4月30日,由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和中国海警局联合举办的“亮剑2021”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在象山县石浦镇举行。
日前,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和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亮剑2021”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地方渔政执法机构、各级海警机构和公安机关于5月1日至9月16日加强伏季休渔执法监管,维护伏季休渔秩序,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近年来,浙江深入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等系列执法行动,推动浙江渔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渔业渔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去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413起,移送司法案件254起、677人;取缔涉渔“三无”船 (筏) 1347艘;缴获违禁渔获物172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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