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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知道| 你的职工福利到底有哪些? 能拿到多少?

2017-02-16 人民社李朱(辑录) 厅局级内参

君以国士之礼待我,

我必国士之智报之!

感谢您参与厅局级内参的问卷调查!

欢迎给厅局级内参提出更多建议!

【本条的主题】

厅局级内参(ID: xinhuadigest)分享: 你一定要知道的职工福利标准和“五险一金”新变化。

福利能不能发?

什么时候发?

到底能发多少?

哪些不能发?


中办、国办: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逢年过节,工会可以这样发福利!

全国总工会历来高度重视保障职工享有合法、正当的福利。


2014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工会经费问题七个方面的支出范围和八个不准。


2014年12月,全国总工会发出补充通知,就职工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具体解释,明确了工会逢年过节发放少量慰问品(慰问品数量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组织看电影、春秋游(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等活动,均属于合理范畴。

 

通知明确规定,“逢年过节”的定义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节日慰问品”是指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以及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少量”的标准,由各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定节日,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职工工会福利标准有望制定新规定

2017年1月,全总新闻中心召开全国总工会2017年第一季度新闻通气会,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部部长王晓峰在回答有关职工福利保障的提问时表示,目前,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全总正在做深入调研,准备在现有规定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新的规定。


附:各地职工福利标准


注意,工会经费不能这样花!


2014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未完待续)



2017“五险一金”有新变化


来源:经济日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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