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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新闻】丈夫酒驾撞人致死,让妻子顶包,两人都“进去”了!

2016-08-13 延边新闻

 

2016年8月12日20时40分许,延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在延吉市滨河路天池桥北侧(天池大桥西200米)发生交通事故,指挥中心立即指令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到现场处置。



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调查,肇事车辆为吉HBC918号白色本田小型轿车,位置在延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天池大桥西侧200米处,现场一名男子被撞,由于现场30余名民工在现场聚集,影响交通安全,延吉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崔昌铉亲临现场指挥,现场聚集民工被陆续劝离。经初查,被害人叫钟某(男,汉族,现住延吉市公园街广泽洪府工地、系该工地民工),肇事车辆司机自称王某(女,汉族,延吉市人)。交警在开展现场处置过程中,民警将涉嫌肇事人员传唤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交警大队迅速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并调取现场周边视频资料。传唤车主胡某、张某龙(王某的丈夫)、及其朋友杨某峰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过审查,2016年8月12日20时40分许,张某龙(男,汉族,延吉市人,系延边某物业公司管理员)酒后驾驶吉HBC918号小型轿车,在延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天池大桥西侧200米处,将该地点横过马路的行人钟某撞倒,致横过马路的钟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龙为了逃避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在现场给妻子打电话,让其赶到现场冒名顶替。接到张某龙电话后,王某赶到现场,并按张某龙的授意为张某龙冒名顶替。交警到现场调查时,王某主动承认发生事故时是自己驾驶机动车。


目前,肇事司机张某龙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王某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被先期行政拘留(待相关鉴定结论后进一步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延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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