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垃圾分类作战正酣之际:其六大理念和“12345”法则
对于“作战正酣”的垃圾分类话题,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垃圾分类委员会主任、贵州高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兰亚军形成了系列文章共7篇,将客观的、全面的、系统的来说明“为什么要做垃圾分类即垃圾分类的意义是什么,垃圾和垃圾分类的属性是什么,垃圾分类常见的“几个误区”,以及难点分析,以及根本的出路是什么?”等问题。本篇为第一篇。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兰亚军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世界难题,在我国,更显艰难。
我国的垃圾分类试点开始于2000年6月,当时的建设部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桂林8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18年的时间过去了,这些城市也取得了一些效果和成绩,但整体收效不大。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高、居民嫌麻烦,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之间“链条”脱节,全产业链没有建立起来,相关法制法规不健全,等等。
其中,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明确垃圾分类试点的目的是什么,要试点什么,最终的方向是什么?结果就有点像“盲人骑瞎马,走到哪算哪!”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体的实践和推进需要理论的支撑和指导。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完整、系统、科学的垃圾分类理论体系,来回答垃圾及垃圾分类的属性和本质是什么,垃圾分类的根本目的和最终目标是什么,实现路径是什么,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动力机制等重要问题。
虽然,现阶段我国也涌现出一批关于垃圾分类研究的专家和学者,他们的理论水平也很高,但由于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或研究任务,不是专业从事垃圾分类研究,不能把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垃圾分类研究上,另外,由于受自身工作或从事研究领域的限制,大部分都只是从垃圾分类的某一个环节或某一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论述,没有形成系统和体系;也有一部分专家,他们对垃圾分类全局也有一定的思考和研究,但由于缺少实践的经历,在具体的操作性上有所欠缺。没有理论作指导的实践是盲目和无序的,注定也是走不远的,正如建一座大楼一定需要“总设计图”和“施工图”一样。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发出了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总动员令”。
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发布,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这标志着,新时代的垃圾分类又一次“扬帆起航”!
目前,全国垃圾分类,特别是46个重点城市的垃圾分类正轰轰烈烈、如火如荼的开展着,可谓“作战正酣”!
但也有很多新情况值得我们注意和防范,有些城市财政投入过大,希望在短时间内把垃圾分类“打造”成功;有些地方“智能分类桶”过度使用,造成成本过高不可持续;有些地方以“市场化”的名义,将垃圾分类外包给企业后,政府当“甩手掌柜”,社会当“旁观者”……
如何保证这一次的垃圾分类试点,少走弯路、不走错路,特别是不再陷入18年来的垃圾分类“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怪圈,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垃圾分类之路,这是我们所有垃圾分类处理管理者、学者、企业经营者、民间组织以及媒体人都应该思考和总结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垃圾分类,深度思考比勤奋工作更重要!
距离住建部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的目标,只有短短2年多的时间了,时间很紧,任务很重。
在总结垃圾分类处理先进的国家及地区的经验,在学习国内相关学者、专家的理论、观点,结合自己多年在废品回收和垃圾分类第一线的经历(7年废品回收6年垃圾分类运营),经过“边学习、边实践、边思考、边总结”的“四边工程”的淬炼,特别是公司转型做专业垃圾分类咨询后,有更多的时间思考和复盘,笔者尝试着全面、系统的来论述我国的垃圾分类“为什么做,怎么做,最终的方向在哪里”的相关问题,为垃圾分类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基础依据。
人是受理念支配的动物,理念决定行为,行为导致结果,不同的理念决定不同的行为方式,不同的行为方式会导致不同的结果。笔者尝试着对垃圾和垃圾分类重新梳理和定义,提出以下6大理念,供大家参考。
第一、污染物的理念。垃圾的首要属性是污染物,垃圾就是垃圾,现代汉语的解释是①弃无用或肮脏破烂之物:如生活垃圾、捡垃圾。②比喻失去价值的或有不良作用的事物:如垃圾邮件、清除社会垃圾。可见垃圾本身没有什么价值,垃圾分类的目的也不是变废为宝。过去“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和“变废为宝”的耳熟能详、充满诗情画意的话,以后要少用、慎用或不用,那样容易误导大众和管理者及至决策者。正确认识生活垃圾的污染属性,这是解决垃圾分类工作的首要的基本问题。
第二、源头减少的理念。垃圾分类的根本目的不是要分出多少垃圾,而是要通过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尽量少产生垃圾;继而,推动人们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重新建立;进而,推进企业生产方式和国家治理方式的重新构建。从这个意义上说,垃圾分类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垃圾分类只是工具,不是结果。这是垃圾分类的核心问题。
第三、经济行为的理念。垃圾分类是一种经济行为,生活垃圾分类实践的效果如何、可持续性如何,关键是经济性。居民垃圾收费制度应逐步成为垃圾分类的前置因素,通过动员居民积极参垃圾分类获得相应“积分”奖励,减少垃圾处理费支出,建立有效的经济促进机制,再配合相应的行政手段和宣传动员,才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垃圾分类的动力问题。
第四、改革和社会综合治理的理念。垃圾分类只是表象,本质上说,垃圾分类是一场改革和社会综合治理工程。要遵循改革规律和社会综合治理规律,离开这两个维度,眼里仅盯着垃圾,就垃圾去谈垃圾分类,无异于叶公好龙、缘木求鱼,可能永远无解。这是垃圾分类的本质问题。
第五、市场化的理念。垃圾分类这项工作中,存在着各种矛盾和问题,但主要矛盾或者说最重要的事只有一件——盈利, 这里说的盈利是整个产业链盈利。要想让整个产业链盈利,就要对现有环卫体制、机制、税制、费制进行改革,以破出体制、机制弊端和利益固化的藩篱。垃圾分类的根本出路这就是市场化改革,这是垃圾分类的方向问题。
第六,持久战的理念。垃圾分类的工作从大众接受到运行成熟,需要一系列系统的工作来组织运行,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遵循垃圾分类规律,认为垃圾分类可以“立竿见影”、“立见成效”、急功近利,这是错误的事业观、政绩观。垃圾分类是一场持久战,这是垃圾分类的时间问题。
核心理念是:垃圾分类是一种制度,制度设计决定垃圾分类的成败!
概括起来,就是10个字——“一论二面三全四动五制”,简称垃圾分类“12345”法则。
其中,“一论”是指中国特色垃圾分类理论体系;“二面”是指垃圾分类理论和实践层面,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层面;“三全”提指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链条运营、全品种分类;“四动”是指政府推动、企业带动、社会发动、居民行动。“五制”是指垃圾分类处理PPP制度、“四位一体”制度,增加“垃圾分类费科目”制度、绿色采购制度、“费用包干制度”。
在接一下来的文章中,笔者将逐步将这些问题一一展开。如能为我国新时代垃圾分类试点尽一点微薄之力,则心满意足、善莫大焉!
由于能力和学识有限,文章肯定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瑕疵,文字也可能是稚嫩的、肤浅的,希望广大专家、学者及业内人士批评指正,多提出宝贵意见!也真诚的希望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走出办公室、象牙塔,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环境负责”的“三负责”态度,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共同努力探索和总结出垃圾分类规律,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主要参考文章:
1、徐海云:我国的垃圾分类 犹如“盲人骑瞎马” 中国固废网,2015-12-06
http://huanbao.bjx.com.cn/news/20151216/692350.shtml
2、刘晶昊:《生活垃圾分类的本质是精细化》(城市管理与科技·2017/2)
3、李海涛:《循环经济专家:垃圾分类应纳入国家顶层设计》(深圳晶报,2018-8-21)
4、姚文涛:《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姚文涛处长:垃圾分类中的问题与对策》(环环卫科技网,2018-8-22)
作者简介 / 打赏码: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垃圾分类委员会主任,贵州高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编辑 | 李艳茹、洪翩翩
统筹 | 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