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负债猛增关联担保近12亿 IPO未披露14万行贿案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11月21日首发上会。招股书上,披露了3宗玉禾田及其分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尚未了结的诉讼标的金额200万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此外,天眼查显示,公司自身风险有19条,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纠纷;公司周边风险多达451条,主要与子公司、分公司有关,法律诉讼众多。
来源:中国经济网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玉禾田”)将于11月21日首发上会。玉禾田拟于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460.00万股,拟募集资金10.77亿元,分别用于环卫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智慧环卫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15年至2018年,玉禾田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17亿元、15.47亿元、21.52亿元、28.1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454.70万元、1.08亿元、1.54亿元、1.8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23.03万元、7826.19万元、1.58亿元、1.9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1.03亿元、14.87亿元、21.34亿元、27.61亿元。
2015年至2018年,玉禾田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91%、20.34%、19.56%、18.84%,综合毛利率主要呈下滑趋势,已经连降三年。
报告期内,玉禾田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9亿元、2.72亿元、4.18亿元、6.42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49、7.35、6.24、5.31。
2016年至2018年,公司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783.99万元、1.42亿元、2.45亿元,占比分别为24.96%、34.10%、38.11%。
玉禾田负债猛增,2015年至2018年,负债金额分别为2.14亿元、4.37亿元、7.32亿元、13.79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1.02%、54.67%、56.86%、65.01%。
据价值线,PPP项目的快速开拓带来玉禾田业绩高速增长的同时,还让公司短时间内付出大量的真金白银。为了获得更多的PPP项目,玉禾田仅能通过大量举债维持扩张。报道称,玉禾田已经出现盈利能力增长不及营收增幅,出现增长疲态,且应收账款逾期现“常态化”仅能大幅增加借款来维系经营,这一切的现象都预示着未来公司有可能步入东方园林的“后尘”。当前玉禾田高达65.01%的负债率限制其继续大幅举债空间,本次通过登入A股开拓融资渠道或是其化解危机的救命稻草。
招股书披露了3宗玉禾田及其分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尚未了结的诉讼标的金额200万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此外,天眼查显示,公司自身风险有19条,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纠纷;公司周边风险多达451条,主要与子公司、分公司有关,法律诉讼众多。
招股书还披露了玉禾田的两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2016年1月28日,海南玉禾田被三亚市地方税务局亚龙湾税务分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被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2017年3月24日,云南金枫叶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被处以人民币600元的罚款。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子公司上海玉禾田曾卷入行贿案,但公司在两版招股书中均未披露。据(2017)沪0117刑初550号,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上海某公司后勤部副经理陈某某和后勤部环卫室副主任姚某任职期间,在对外包清洁公司上海玉禾田进行日常考核、考勤及确定2017年度投标单位的过程中,多次收受玉禾田公司贿赂,共计人民币14.58万元。
据财经网报道,玉禾田招股书披露的关联方担保多达19项,合计担保金额高达11.89亿元;且担保人均为西藏天之润、周平及其亲属。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玉禾田全日制员工人数为50295名。除去自购社保的员工,公司期末应为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的人数为21472名,为适龄全日制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9646名,未缴社保员工1826名。
中国经济网记者向玉禾田证券部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玉禾田方面未对采访问题进行答复。
市政环卫服务公司拟创业板上市
玉禾田是一家专注于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的服务运营商。目前主要的收入来源为市政环卫业务和物业清洁业务。
玉禾田的控股股东为西藏天之润。本次发行前,西藏天之润直接持有玉禾田6324.38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60.93%,同时,西藏天之润持有深圳鑫宏泰56.82%的股权,深圳鑫宏泰持有玉禾田880.00万股股份,西藏天之润间接持有玉禾田500.00万股股份。
西藏天之润直接和通过深圳鑫宏泰间接合计持有玉禾田6824.38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65.75%,合计控制玉禾田7204.38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69.41%,因此,西藏天之润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周平与周梦晨为玉禾田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截至2019年4月3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平持有西藏天之润90%的股份,周梦晨持有西藏天之润10%的股份,二人通过西藏天之润合计控制玉禾田7204.3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41%。周平与周梦晨为父子关系,因此,二人为玉禾田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周平,男,1963年生,大专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周平曾任职于黑龙江省哈尔滨纺织厂、凸版印刷(深圳)有限公司,曾任深圳玉禾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玉禾田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玉禾田董事长兼总经理。
周梦晨,男,1990年生,大专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周平之子。周梦晨曾任深圳玉禾田总经理助理、人事行政部副经理、上海玉禾田副总经理、玉禾田集团董事,现任西藏天之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玉禾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玉禾田拟于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460.00万股,拟募集资金10.77亿元,其中,7.75亿元用于环卫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1.02亿元用于智慧环卫建设项目、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16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低于净利润
2015年至2018年,玉禾田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17亿元、15.47亿元、21.52亿元、28.1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454.70万元、1.08亿元、1.54亿元、1.82亿元。
报告期内,玉禾田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23.03万元、7826.19万元、1.58亿元、1.99亿元。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
其中,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1.03亿元、14.87亿元、21.34亿元、27.61亿元。
2015年至2018年,玉禾田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91%、20.34%、19.56%、18.84%,综合毛利率主要呈下滑趋势,已经连降三年。
其中,物业清洁毛利率变动-1.64%、-0.81%、-0.44%,市政环卫毛利率变动-0.05%、-1.06%、-1.71%。
物业清洁和市政环卫毛利率毛利率均呈下降趋势。物业清洁毛利率下降,公司称主要由于公司不断改善员工待遇,同时不断完善劳动用工的规范性,员工社保、公积金的费用有所上升,导致单位人工成本有所上升;物业清洁业务由众多项目构成,不同项目之间的毛利率有所差异,不同期间项目构成的不同导致物业清洁毛利率有所差异。
市政环卫毛利率下降,公司称主要由于公司不断改善员工待遇、完善劳动用工的规范性,员工社保、公积金的费用有所上升,导致单位人工成本有所上升;随着公司市政环卫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市政环卫业务由众多项目构成,不同项目的毛利率有所差异,同一项目在不同期间的毛利率也有所差异,则不同期间市政环卫项目构成不同会导致总体毛利率有所差异。
2016年至2018年,玉禾田市政环卫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32%、24.48%、22.04%,高于同行业毛利率平均值23.02%、19.55%、17.67%。
2018年超信用期应收账款2.45亿元
2015年至2018年,玉禾田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9亿元、2.72亿元、4.18亿元、6.42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分别为7.49、7.35、6.24、5.31。
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16年末增长1.44亿元,增幅52.96%,主要原因为2017年公司在各地陆续承接PPP市政项目,其中银川、景德镇、赣州、琼海、岳西等地区的PPP项目新增应收账款余额为7180.75万元。
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17年末增长2.15亿元,增幅51.74%,主要原因为2018年公司在各地陆续承接市政项目,其中大庆、天津、沈阳、宜良地区的市政项目新增应收账款余额为1.24亿元。
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年中、年末新增加项目较多,且新增项目多为市政项目,部分项目按季度结算,导致期末应收账款规模增长速度大于营业收入规模增长。
2016年至2018年,公司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783.99万元、1.42亿元、2.45亿元,占比分别为24.96%、34.10%、38.11%。
公司称,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的客户绝大部分是政府单位,服务合同虽明确约定了信用政策和结算周期,但受制于财政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较长,存在部分客户服务费支付周期大于合同约定的情形。
2018年末负债13.8亿元
2015年至2018年,玉禾田负债金额分别为2.14亿元、4.37亿元、7.32亿元、13.79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1.02%、54.67%、56.86%、65.01%。
报告期内,玉禾田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其中,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4800万元、9300万元、8000万元、5.14亿元。2018年短期借款猛增,较上年末增长4.34亿元。
公司称,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短期借款的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承接较多市政环卫项目,需投入较多资金购置作业车辆及设备,且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进一步增长,所需营运资金增加,相应增加了银行借款。
此外,2015年至2018年,玉禾田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3605.81万元、6959.37万元、1.22亿元、2.34亿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78%、18.59%、21.50%和21.32%。
PPP项目激进或步东方园林后尘?IPO或是救命稻草
据价值线,PPP项目的快速开拓带来玉禾田业绩高速增长的同时,还让公司短时间内付出大量的真金白银。
为了获得更多的PPP项目,玉禾田仅能通过大量举债维持扩张。受此因素影响,玉禾田的负债率呈现大幅攀升的态势,并且常年处于高位。
2017年末玉禾田的短期借款仅为8000万,公司还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产生57.6万元的收益,而到了2018年末,玉禾田的短期借款迅速飙升到5.14亿元,增长超过5倍。此外,公司还赎回了理财产品,且还产生数百万的长期借款。
“PPP项目主要靠资金推动,利润有限且回报周期长,企业往往要先垫资,而且垫得大且长。若遇政府手头紧,或者负责领导换届需要重新审批等状况,不说造成资金链出现状况,资金成本也会吞噬项目利润。”业内人士表示。
正如上述人士所说,玉禾田2018年的营收较2017年增长30.86%情况下,净利润增长的幅度仅有16%,而其中因大量举债造成利息的支出就多出148.35%。
“PPP模式的问题在于,如果利润不能覆盖投资,公司会有现金流问题,企业应该主动去调整PPP项目,把加强PPP项目成本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同时尽量选择占用资金规模较小、回报周期较短的项目。”一位PPP行业人士表示。
令人担忧的是,玉禾田在PPP项目并未遵循上述安全原则,其投资显得些许激进。2018年玉禾田7个PPP项目总投资规模为3.08亿元,远超过同期净利润2.3亿元,而这还不包括其他方面的投资。
事实上,PPP模式在过去曾让一批企业走上高速发展的快车道,也让诸多企业命悬一线,其中东方园林就是经典案例之一,而玉禾田与其存在些许相似之处。
外界认为,东方园林就是因为短贷长用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不停的借钱签订单,不停的还短贷。最后因钱难借,导致短期贷款无法偿还而引爆危机。
事实上,在前文分析玉禾田财务状况时,公司就已经出现盈利能力增长不及营收增幅,出现增长疲态,且应收账款逾期现“常态化”仅能大幅增加借款来维系经营,这一切的现象都预示着未来公司有可能步入东方园林的“后尘”。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玉禾田高达65.01%的负债率限制其继续大幅举债空间,本次通过登入A股开拓融资渠道或是其化解危机的救命稻草。
诉讼频发 3宗200万以上诉讼未了结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玉禾田拥有30家全资子公司,9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和43家分公司。
招股书披露了3宗玉禾田及其分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尚未了结的诉讼标的金额200万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
第一宗:深圳玉禾田与昌乐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合同的诉讼案件中,原告深圳玉禾田的诉由为昌乐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未按双方签订的昌乐县城乡环卫作业项目采购合同的约定支付2017年及2018年作业服务费,而是由昌乐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编制了作业服务费预算报告,昌乐环卫局要求根据上述报告重新计算作业服务费,并将已将支付的作业服务费中超过按该报告计算金额的部分抵作之后的作业服务费,原告对此不予认可,故双方形成纠纷。
截至2019年4月3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玉禾田诉昌乐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合同纠纷案件尚未结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昌乐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支付深圳玉禾田作业服务费772.6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3.47万元;2018年12月12日,昌乐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二审于2019年3月13日开庭。
第二宗:叶长福与深圳玉禾田的诉讼案件中,叶长福的诉由为深圳玉禾田员工驾驶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将原告挂倒,造成原告受伤,故请求判由深圳玉禾田及深圳玉禾田员工连带赔偿原告各项人身伤害损失共计258.36万元。叶长福诉深圳玉禾田尚未开庭,该诉讼案件正在进行中。
第三宗:原告周明顺诉被告成都玉禾田的诉讼案件中,原告周明顺因其在步行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而起诉被告成都玉禾田,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并请求被告赔偿原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共计208.10万元。本案于2019年3月7日开庭,一审尚未判决。
此外,天眼查显示,公司自身风险有19条,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纠纷;公司周边风险多达451条,主要与子公司、分公司有关,法律诉讼众多。
招股书还披露了玉禾田的两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2016年1月28日,海南玉禾田被三亚市地方税务局亚龙湾税务分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简易)(三亚地税亚龙湾分局简罚[2016]100号),被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上述罚款系海南玉禾田财务人员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所致,接到处罚通知后该公司及时缴纳上述罚款,此后未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2017年3月24日,云南金枫叶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五国五税简罚[2017]125号),被处以人民币600元的罚款。上述处罚系云南金枫叶财务人员在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未按期进行增值税申报所致,接到处罚通知后该公司及时缴纳上述罚款,此后未再有类似情况发生,而且云南金枫叶已于2017年6月9日完成注销。
子公司亏损拖后腿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据号外报道,玉禾田旗下30家全资子公司,其中有10家净利润为负,处于亏损状态。
2018年,玉禾田子公司深圳市玉蜻蜓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为-15.79万元、深圳市金枫叶园林生态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为-5.65万元、浏阳玉禾田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为-33.23万元、海南玉禾田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为-37.65万元、山东玉禾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为-1.77万元、北京玉禾田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净利润-138.62万元、上海玉禾田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净利润-89.33万元、湖南玉禾田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为-2.11万元、沈阳玉禾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为-545.09万元、新沂玉禾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为-17.81万元。
除了业绩亏损,玉禾田子公司还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据[2018]深龙坂田城行城罚字第0547号,2018年8月13日,深圳市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玉禾田”)因城市垃圾运输车辆未保持车体整洁,不采取密闭方式将城市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场所处理,沿途飞扬、泄漏和污水滴漏,裸露、吊挂,被罚款2000元。
据[2018]深福香蜜湖城行城罚字第0268号,2018年8月2日,深圳玉禾田因收集城市垃圾的容器和设施未采用密闭方式,被罚款300元。
据[2018]深福香蜜湖城行城罚字第0269号,2018年8月2日,深圳玉禾田因城市生活垃圾不实行袋装,不定点放置,被罚款200元。
据深交罚决字第Z0069386号,2017年9月27日,深圳玉禾田因2017年09月05日04时37分在(违法地点)广深高速实施了车辆违法超限(超重)运输的的违法行为,被罚款500元。
子公司上海玉禾田行贿未披露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2017)沪0117刑初550号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子公司上海玉禾田曾卷入行贿案,该判决书的发布日期为2018年9月28日,但公司在两版招股书中均未披露。
以下为判决书原文: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7)沪0117刑初550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某,男,1970年12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暂住上海市松江区。
被告人姚某,女,1973年5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松江区,住上海市松江区。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松检诉刑诉(2017)5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姚某犯受贿罪,于2017年5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薇,被告人陈某某、姚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陈某某、姚某在分别担任上海华侨城公司后勤部副经理、后勤部环卫室副主任期间,利用对外包清洁公司监督管理以及参与外包清洁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对外包清洁公司上海玉禾田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公司”)进行日常考核、考勤及确定2017年度投标单位的过程中,为玉禾田公司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玉禾田公司贿赂共计人民币145,800元,其中陈某某实得人民币76,700元,姚某实得人民币69,100元。具体如下:
1.2014年11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陈某某、姚某先后17次共同收受玉禾田公司的贿赂,每次人民币4,600元,共计人民币78,200元,二人各分得人民币39,100元。
2.2016年4月,被告人陈某某在其办公室收受玉禾田公司工作人员汪某某给其及被告人姚某的贿赂人民币20,000元,陈某某、姚某各分得人民币10,000元。
3.2016年7月,被告人陈某某在其办公室收受玉禾田公司工作人员王某某给其及被告人姚某的贿赂人民币27,600元,陈某某、姚某各分得人民币17,600元、10,000元。
4.2016年12月2日,被告人陈某某在其办公室收受玉禾田公司工作人员魏某某给其及被告人姚某的贿赂人民币20,000元,陈某某、姚某各分得人民币10,000元。
2016年12月13日,被告人陈某某、姚某在有关部门找其谈话时,主动交代上述犯罪事实。2017年1月4日、1月5日,被告人陈某某、姚某分别退缴赃款人民币76,700元、69,1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某、姚某在开庭审理过程均无异议,且有证人程某某、张某某、汪某某、王某某、魏某某的证言,工商登记资料、上海华侨城公司组织架构图、聘任通知、任职情况说明,项目定标审批表、环卫承办合同,记账凭证、银行账户明细,车辆使用登记表,扣押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案发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姚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某、姚某具有自首情节,均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某、姚某认罪态度较好并退出了违法所得,且预缴了罚金,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姚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在案受贿款人民币十四万五千八百元,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王美娟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章小成
关联担保近12亿
据财经网报道,近年来,玉禾田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以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然而,由于公司无法通过自身资产抵押获取足够的银行借款,公司实控人等关联人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为公司借款提供了担保。
玉禾田招股书披露的关联方担保多达19项,合计担保金额高达11.89亿元;且担保人均为西藏天之润、周平及其亲属。其中,公司尚有11项担保正在履行中,合计金额为8.48亿元。
通过对比前后两版招股书发现,玉禾田前后披露信息不一致。
2018年9月公司披露的招股书显示,2016年12月,周平以保证方式为公司在江苏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3800万元,期限为2016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截至招股书披露日,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
然而,到了2019年4月,公司最新披露的招股书显示,上述担保正在履行中。
未为1826人缴纳社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玉禾田全日制员工人数为50295名。除去自购社保的员工,公司期末应为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的人数为21472名,为适龄全日制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9646名,未缴社保员工1826名。
报告期内,玉禾田未为部分全日制适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应缴社保但未缴的员工占全部应缴社保员工的比例为7.85%。
公司称,由于公司农村户籍员工比例较高,一线作业人员的收入较低,且部分农村户籍员工已在户籍所在地缴纳“新农合”和“新农保”,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意愿较低,因此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如因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公司员工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无论因何等原因,如公司因此而被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其无条件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代公司足额补缴相关款项,无需公司承担任何补缴责任;如公司因此而受到处罚或者被员工主张经济补偿的,其将无条件代公司支付相应款项保证公司不会因此而受到损失。
“E20水网固废网”公号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若转载,请联系授权。违者视为侵权,本公号将保留对侵权者追究版权责任的权利。申请授权可联系刘女士:17610899796(微信同号)
编辑 |刘影、汪茵
统筹 | 谷林
2019年,E20研究院重磅发布——年度报告、细分领域及总裁专属报告,明确政策趋势和产业形式,为把握市场机会提供有力支撑,具体报告名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