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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那些事:26亿ppp项目招标程序量身定作,央企带病中标

文章导读

早年间工程和设备招标中里应外合量身定做就屡见不鲜,到了ppp领域问题愈演愈烈。一个因串通投标被行政处罚,另一个因围标串标涉嫌串通投标罪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按理说,这样信用污点的建筑施工企业信誉度极低。然而,在福建福州,这么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竟隐瞒事实、虚假申报通过资格审查,顺利中标投资额高达26亿多元的重点项目。


来源:灯塔


一个因串通投标被行政处罚,另一个因围标串标涉嫌串通投标罪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按理说,这样信用污点的建筑施工企业信誉度极低。然而,在福建福州,这么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竟隐瞒事实、虚假申报通过资格审查,顺利中标投资额高达26亿多元的重点项目。


他们分别是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均系央企中国交建全资子公司。


业主单位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仅载明“骗取中标”等为商业信誉方面的资格审查条件,“串通投标”和“骗取中标”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未发现其资格存在问题为由答复投诉人。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围标串标作为最常见、最恶劣、更甚于骗取中标的违法犯罪行为,居然没有被写入投标资格审查强制性条款,对此评标专家也备感震惊。源头追溯发现,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选取程序也存在问题。


带病中标、投诉遭拒的背后,到底是中标企业蒙混过关、能量通天,还是代理机构人为预设、量身定做,抑或是业主单位漠视不管、一意孤行?




“五十步笑百步”联合体两企业商誉均不良


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A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位于福州台商投资区罗源县松山镇,包括填海工程、防洪排涝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估算建安工程费用约26.6亿元。经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57号)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选择社会资本合作人。中标后,PPP合作人须与福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并以3:7的出资比组建项目公司。


2015年12月24日,经过5月份首次招标流标后,该项目第二次开标,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联合)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综合得分97.71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示后,就有投诉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因近三年内有串标围标违法行为、商业信誉不良,系虚假填报投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带病中标。


记者调查发现,2014年1月28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建[2014]87”号文公告,中交四航局等18家企业在湖北省岳阳至宜昌段路面施工招标中,因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230万元,同时降低企业信用评级。该处罚经《中国交通报》《湖北日报》及交通运输部官网报道后,舆论影响极大。


不过,蹊跷的是,记者还发现,这条处罚通告已经被从湖北省交通厅官网上删去,联系该厅相关人士,个中原因未获告知。


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章节对法人资格、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等提出了明确的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其中,商业信誉方面的要求为“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施工领域法律专家、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周吉高律师受访时表示,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成果,事后被行政处罚的污点就是一种商业失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交四航局在提交投标材料时,应当主动告知、作真实陈述,而其虚假承诺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资格条件,应当在资格后审中予以作废。


套用成语 “五十步笑百步”,没有最坏,只有更坏。比较而言,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商誉失信情形更为严重。记者调查发现,在2013年5月14日开标的宁德三都澳港区深水航道一期工程项目中,中交天津航道局串通其他公司围标并中标,其行为情节严重、已涉嫌犯罪,后于当年6月19日被福建宁德市蕉城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案号为“宁蕉公(经侦)受案字[2013]第03012号”。


众所周知,在刑事诉讼中,中交天津航道局作为公司法人是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犯罪嫌疑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随时接受公安机关的侦查讯问,其公司基本账户随时可能遭到查封、冻结。如此串通投标违法,已然超过行政处罚的程度,达到涉嫌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其商业信誉无疑已经降至冰点。


记者多次拨打中交四航局、天津航道局公司电话,请求对前述事实予以回应,但截至发稿,对方均未回复。


业主未详细调查即复核认为没有问题


根据招标投标法律和相关实施条例,串标围标的企业,除了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司法程序之外,还应当被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中交联合体两企业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都没有主动、真实告知前述三年内存在的不良商誉问题,其虚假承诺的行为,应当在“资格后审”环节被甄别调查,继而作废标处理。


受理投诉后,业主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求中交四航局作书面澄清并提供证明材料。在复核后,业主认为,中交四航局未发现信用不良情况。而其所涉串通投标行为是否属于骗取中标的情况,业主认为“串通投标和骗取中标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中交四航局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骗取中标”情形。


针对前述两公司的串标围标行为,业主单位“有否采取何种形式对案涉的湖北省交通厅、福建宁德蕉城区公安分局等机构开展严谨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对其违法行为如何定性、是否违反本次招投标强制性资格条件,法律论证得出何种结论?”等相关书面提问,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主任黄超未正面回应,而是表示将会依法依规处理,具体按程序走。


就相关法律论证问题,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法制办主任魏善庆表示,会将集体研究意见向上汇报,具体要由市领导来定。


专家蒙在鼓里招标代理公司“躲猫猫”投标疑似“量身定做”


一位不愿具名的招投标与建筑施工领域法律专家受访时指出,围标串标是比通过伪造虚假资质和业绩骗取中标更为恶劣、更为隐蔽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要说现在普通的二三级建筑企业具备各项专业资质,像中交这样的央企资质更全更高,几乎不太可能通过造假骗标。”他认为,围标串标等禁止性条款没有写入标书,本次招投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定存有争议,与大型基建项目中投标人资格强制性条件的通常表述迥异,明显有“量身定做”之嫌。


强制性资格条件设置的问题,本次招投标7位评审中的4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出了质疑,“围标串标、行贿犯罪记录等常见提法都没有,确实很奇怪”。


专家评委均对中交联合体两企业的围标串标记录不知情,“标书上没有写明,开标现场是全封闭的,手机不能带、不能上网,我们只能看他们提供的投标文件,他们隐瞒了,我们也不知道。”


对此,本次招投标顾问咨询和招标代理机构是否知晓其中隐情?此外,业内人士也指出,本次招投标代理机构选取程序存疑。


根据相关法律,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招投标项目,必须公开比选代理机构。该项目招标代理费高达155万元,业主为何放弃那些知名度较大、国资控股的主体,而舍近求远、找到总部位于陕西西安、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记者赶到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珠宝城办公室,被物业和邻居告知,其9月份就已搬走。11日下午,记者设法找到华春公司新办公地,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百花洲路的御景商务中心,发现其大门紧闭。


办公场地早已搬迁,为何标书上仍然是旧址?是人为疏漏还是刻意回避?华春公司联系人江先生拒绝回应。另一位经办人陈淑芹,则始终没有接听电话,也未回复短信。华春福建分公司负责人叶坚强反复让记者找经办人,(办公场所更换)“和这事有关系吗?”


围标串标、商誉不良的企业一路绿灯,重点项目招投标成了儿戏。一位建设系统资深人士表示,业主对招投标如此不专业,对投诉草率敷衍,实属罕见。


中交联合体中标消息传开,很快在当地激起各种风波,“内定说”、“后台硬”等不满与猜忌充斥建筑业界,甚至有人质疑福建PPP市场的公正性,认为业主、建设和招投标主管部门缺位、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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