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丨紧急通知!五一起中山车主无法凭这个证明上牌了!
再过三天就是“五一”小长假了
很多车主都打算
在这个时间段出手购车
不过,对于非中山籍车主来说
他们的购车计划可能会落空了
4月24日晚上,汽车经销商圈子里都在传阅一份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文件,内容是《关于停止流动人口凭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经销商称,广东省公安厅已经就此事跟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进行了沟通,暂停用居住证回执作为上牌凭证的主要原因是:原来的假回执太多!
这份文件到底是真是假?日报君向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进行了求证。
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17年5月1日起,广东各地确实要停止凭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通知解读
一、自2017年5月1日起,停止流动人口凭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合法的居住、暂住证明。
解读:五一开始,非中山籍居民在中山买车后上牌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办理。
二、2017年5月1日前已受理凭《回执》申办,但未办结的机动车登记业务,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按《通知》认真核实办理。
解读:五一前已申请凭《居住证回执》申办机动车上牌及过户业务的,仍然可以正常办理。
面对新政策,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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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有居住证回执的已购车车主,请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车辆上牌或过户等业务;
二、购车前需确认自己是否领了中山居住证原件,否则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领到居住证;
三、提前办理居住证,有证件在手,购车将会方便很多。
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调整原《通知》规定的政策,停止凭《回执》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不影响群众正常业务办理,也更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供虚假、伪造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将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处理。
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规定:
(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文 江泽丰 陈彦
图 中山日报资料图、网络
编辑 陈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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