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仇什么怨?朗晴轩旧物管被“炒”后却不肯撤出!
中山日报4月6日
《业主票选物管全程直播监督》
4月18日中山日报微信
追踪报道了东区朗晴轩小区
票选物管的事情,
就在业界评论该小区
可作为小区票选物管的“模板”,
周边各小区准备仿效时
“意外”发生了!!!
“意外”就是:
现场和住建部门、居委会、业主代表等共同见证唱票结果的旧物业——中山市龙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近日在小区发表“告知函”,表示暂停撤场以及移交工作!!
理由是:
有个别业主对小区2017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有异议,且有个别业主对此进行了起诉。
到底怎么回事呢?
今日上午,
日报君前往该小区进行了采访。
业委会
(执行秘书宋选学)
1旧物业单方面拒绝交接
5月31日,是约定的交接时间。
5月23日,业委会向龙基物业公司发出交接通知后,同日收到龙基物业公司回函。龙基物业却以对朗晴轩小区2017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有争议向东区住建局提出异议,以及有个别业主起诉为由单方面决定暂停交接。
小区票选物管过程,都事先与旧物业进行了协商的,而且,唱票过程,物业和住建部门、居委会等共同进行了见证,现在却因为有个别业主提出异议,就拒绝交接?是不是,只要有一个业主有异议,就需要重新投一次票?那么,小区的管理还要不要进行?
宋选学
龙基物业
(副总经理戴兴权)
2
怀疑业委会暗箱操作
“因朗晴轩小区2017年第一次业主大会表决事宜,我公司已经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异议,要求调查及撤销该次表决决议,也有业主已经起诉要求撤销该次表决决议。有鉴于此,在该次表决结果没有最终确定之前,我公司暂停撤场及移交工作。”这是龙基物业向业委会发出的书面告知函。
日报君
有多个部门见证,你们公司当时也在场见证了唱票结果,为何当时不提出异议?到现在快要交接了,却说有异议不交接?另外,所说的异议是什么?
戴兴权
主要是有业主发现业委会投选票时有暗箱操作的嫌疑,比如,部分业主根本没有收到通知等。当时没有当场提出异议,是因为只有个别业主提出来,还没有足够的依据;现在有两三成的业主提出来,也已经有了依据,所以就提出来了。至于依据是什么,暂时不便向你们透露,有业主已经起诉业委会,待法院判决。
日报君
你们暂时不交接,新物业进不来,有没有考虑到业主?
戴兴权
在这段时间,我们会继续服务好广大业主,这点请放心。清者自清,如果业委会没有问题,等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后,我们再撤场也不迟啊。但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我们不会撤场。
龙基物业副总经理戴兴权接受采访。 记者 夏亮红 摄
东区住建部门
有关负责人胡先生
3
拒不交接,将对旧物管进行处罚
“朗晴轩小区此次票选物管是合情合法的,旧物管也同意并见证了票选方式和结果,现在却拒绝交接,不合理也不合法。”
“目前,已经接到朗晴轩小区业主投诉旧物业拒绝交接,我们将向旧物业公司发送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如果再不交接,将会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该物业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若再不交接,将建议小区业主以及业委会采取司法途径处理。”
资料图片
日报君查询《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发现,第六十三条注明: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责令限期退出;逾期拒不退出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颁发其资质证书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
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对于朗晴轩这个“大家庭”发生的事,
你们有什么看法?
文图 记者 夏亮红
编辑 曾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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