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案情丨索赔30万!中山一物管公司起诉拉横幅吐槽者

2017-08-14 中山日报


继东区某楼盘的周女士发帖吐槽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引来千万索赔官司后,坦洲的廖先生也因拉横幅吐槽物管公司而被告上法庭。该案6月16日开庭审理,物管公司索赔名誉权损失30万元,廖先生没有到庭应诉。


日报君今天了解到,市第一法院一审驳回了物管公司的索赔诉求。


物管公司:拉横幅造成经济损失

提起名誉权诉讼的是坦洲镇某商业广场的物管公司。该公司称,在物管公司对商业广场实施物业管理的过程中,廖先生就曾多次在该物业聚众闹事,散布负面言论。2016年,廖先生以业主的名义混入商业广场商铺业主群中,散布不实言论蛊惑不明实情的部分业主闹事。


该公司称,2016年12月31日下午3点左右,廖先生等人再次纠集蛊惑一群不明真相的人(包括儿童、老人等50余人)手持标语,打着大幅横幅,聚集在商业广场。标语和横幅写着“无良奸商欺诈业主血汗钱”、“反对违法经营,强收天价物管费”等侮辱性及诽谤性标语,并高喊“无良奸商”口号。


物管公司称,当时正值元旦假期,广场内多个商家开业,商场客流正值高峰期,廖先生等人此举引来包括商场顾客、行人及周边群众在内的几百人围观。物管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劝阻廖先生,要求廖先生等人撤离现场停止侵害行为,但劝阻无效。


物管公司认为,廖先生等少数人假借成立“业主委员会”及“要求降低管理费”的名义,采用非法途径诋毁物管公司及干扰商业广场商场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给商家造成巨大损失,严重侵害了物管公司的名誉和商业信誉,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物管公司索赔30万,要求廖先生在商业广场以公告的方式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法院:理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

廖先生没有到庭应诉。市第一法院审理认为,物管公司提交的光盘及照片都无法证明是廖先生主导并纠集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法院实难采信。对于物管公司主张的30万损失,其提供的证据并不能客观证明损失事实。此外,物管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廖先生造成了商家经济损失。


法院一审认为,物管公司主张廖先生侵犯其名誉权的理据不足。


近日,市第一法院一审驳回了物管公司的诉讼请求。 


文/记者 张房耿 实习生 林婉甜

图/网络

编辑 陈彦 实习生 时镭

来源 中山日报


领导说了!

你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

猜你喜欢

中山这起交通事故,结局出人意料,司机双双被拘

尽览水乡风情!中山新建一个湿地公园,就在……

中山女子遇到这件事,竟把银行卡和密码告诉陌生人

7年223宗事故!这个交通“黑点”终于被拆掉了

中山34名司机被终生禁驾!还有364人要回炉再考

中山市疾控中心塌方式腐败细节曝光
中山添3条免费公交!经过你家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