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黑心!采购病死猪肉制作腊肠!中山这间腊味厂老板栽了……
腊肠是广东人很喜欢吃的食物
尤其在秋冬季节
更是餐桌上的常见的美味
然而
中山却有黑心商家
明知对方提供的猪肉死因不明
仍然屡次进货并制成腊肠出售
不到一年采购金额达30万元
真够恶心的!!
32岁的陈某是中山金享维珍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4年底至2015年10月,陈某在明知刘某(另案处理)经营的广东省四会市蕉园桥五金厂第二车间销售的冷冻猪肉死因不明的情况下,仍多次向刘某购进冷冻猪肉用于生产腊肠,并进行销售。陈某累计采购死因不明的猪肉金额达30万元。
2015年10月23日,陈某被抓获归案。今年6月,市第一法院一审判决陈某及其公司犯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陈某被判刑3年半,处罚金15万,其公司被处罚金20万。陈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刘某卖给我的冷冻猪肉大部分都有提供营业执照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公司被查获的猪肉制品经检验均符合安全标准。”陈某请求法院适用缓刑。
陈某所言是否属实?“我卖给陈某的猪肉都是病死猪肉,每次交易都没有提供货单及检验检疫证明,我贩卖的病死猪肉是从马某等人处购买回来加工后再出售的。”出售猪肉的刘某说。此外,四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现场初步鉴定报告等都证实刘某的加工厂环境恶劣,加工的猪产品均没有检疫合格证明。
市中院认为,陈某提供了公司向别人购买猪肉时对方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唯独无法提供他在2014年底至2015年10月期间向刘某购买猪肉的相关凭证。陈某作为从事肉制品生产多年的从业人员,在刘某没有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且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下,应当知道刘某贩卖给其的冷冻猪肉死因不明。近日,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刘粤湘
图来自网络
编辑 陈彦
素材来源 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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