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去香港注意!过关再这样做,最高可罚42万元!
去香港的中山街坊注意了!
香港海关近日宣布
自7月16日起
携大量现金过境香港需要申报
违者罚款最高50万港币
(约合42.2万人民币)
及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表示,将于7月16日起施行《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以此来打击黑钱以及不法分子的跨境融资活动。
任何人若入境香港时身上携带总价值逾12万元港币(或等值外币)(约合10.1万人民币)的现金或不记名可转让的票据,如支票、债券等,均需向海关主动申报,否则将触犯法律,最高可罚款50万港币(约合42.2万人民币)及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表示
在条例实施后
本地居民或旅客入境时
如果有大量现金类的物品
应走“红色通道”
并主动向海关作出书面申报!
此外,进出口属于同一批次的货物类现金,自7月3日起须通过“现金类物品申报系统”以电子的方式预先申报。如成人知悉其陪同的未满16岁人士身上携带超过12万港币,该名成人有法律责任为他申报或披露。
香港海关强调,这项新措施并不是外汇管制,而是履行国际责任。一般旅客不会受太大的影响,而整个清关程序仅需2、3分钟,预计会简便快捷。
这里不得不提
神奇的“搜钞犬”!
接受过特别训练的搜钞犬,灵敏的嗅觉可分辨出钞票墨水的浓度,它们将于7月16号起,驻守全港各口岸关口,如果发现有旅客携带大量现金入境,就会有反应,海关人员就会上前,要求检查旅客行李。
香港海关表示,7月16日至10月15日,设定为期3个月的宽限期,对于违反规定的人仅作出书面警告。宽限期满之后,首次违反规定者需向海关缴纳2000港元罚款,无需接受刑事检控,但如果再犯,则会被交给法庭处理,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至于在香港国际机场过境的旅客,航空转运货物、过境货物及邮件等,则无须作出申报或披露。
编辑 陈彦 实习生 葛果君
图片来自网络
素材来源 央视网、深广电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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