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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特别巨大!博爱医院原院长王莹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中山市博爱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莹(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中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10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被告人王莹涉嫌受贿罪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莹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王莹,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莹在担任中山市博爱医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院工程建设、后勤管理及药品、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陈彦
素材来源 中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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