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中山这些药店严重失信!慎去!
各位街坊注意了!
中山这三家药店“严重失信”
上了市食药监局的黑名单!
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通告称,中山市港口镇康之福大药房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核减《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问题出在哪里呢?
中山市港口镇康之福大药房
许可证号:粤DB7604320
注册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9号惠泰超市6号铺
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曾滔滔
质量负责人:陈海滨
违法事实
2018年7月9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各岗位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培训。
2.未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检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
3.未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4.处方药及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
5.未按包装标示的要求储存药品。
6.未能提供部分中药饮片的陈列检查记录。
7.销售拆零药品未能提供拆零销售记录。
8.陈列药品的设备未保持清洁卫生,营业场所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
9.部分药品未放置于货架中。
撤销日期
2018年7月12日
2
中山市西区廉康堂药店
许可证号:JY84420040011880
注册地址:中山市西区长洲五家村南大街8号首层
企业负责人:李清霞
质量负责人:李清霞
违法事实
2018年6月21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2.企业销售药品未能开具销售凭证。
3.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4.企业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5.拆零销售药品未建立拆零销售记录。
6.拆零销售的药品未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7.销售处方药未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8.药品陈列区域存放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撤销日期
2018年7月30日
3
广东嘉宝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华柏市场分店
许可证号:JY84420030088657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号盛兴商住楼104、105卡
企业负责人:李伟
质量负责人:李曙光
违法事实
2018年7月5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该店未坚持诚实守信。
2.该店未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
3.该店处方审核岗位职责由营业员代为履行。
4.该店未配备有效的温湿度监测设备。
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
6.处方药开架销售。
7.部分药品未放置于货架,直接摆放在地上。
8.该店店堂卫生状况较差,货架上有蜘蛛网、灰尘,地面上有较厚的污垢。
撤销日期
2018年7月27日
编辑:曾淑花
素材来源:中国中山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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