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中山一员工在卫生间做了这件事,被公司开除!
老烟民们注意了!
下面这个案例
你一定要看看!
中山一名员工
因在厂区卫生间内吸烟
被公司开除了!
法院支持公司的做法吗?
洗手间内吸烟,员工失去工作
日报君近日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特殊的劳动纠纷:中山市一化工公司员工凌某某因吸烟失去了工作,公司以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对其开除。凌某某为此将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赔偿金81985元。
事情经过到底是怎样的呢?
凌某某于2008年12月12日入职中山市某化工公司任充填组长。2018年1月24日上午9时49分至9时53分期间,他使用公司办公楼第一间洗手间,在此期间抽烟被另一员工梁某某如厕时闻到浓烈烟味,并告知保安,随后被公司调查。
同年2月9日,该公司以凌某某在洗手间内吸烟的行为严重违反其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辞退吸烟员工,公司违法吗?
被告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这是本案的焦点问题
双方各不让步
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原告凌某某认为——
他并未在被告公司的办公地点吸烟,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而且证人均是被告公司的员工,与公司存在重大的利害关系,陈述是否客观应当存疑,不应采信。
被告中山市某化工公司辩称——
2018年1月25日,公司与原告凌某某进行面谈,凌某某也明确承认其在洗手间吸烟的事实,并恳求公司不予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公司无须赔偿
法庭审理查明,中山市某化工公司明确规定员工若在厂区内包括洗手间内吸烟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新员工入职须知有“厂区内禁止烟火,一经发现人员在厂区内抽烟和使用烟火,从绩效工资扣除500元,并马上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的内容。
凌某某也确认,其清楚知道公司所有区域内禁止抽烟及员工在洗手间内吸烟将被辞退。
因此,法院认为,中山市某化工公司以凌某某在厂区内吸烟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凌某某诉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驳回原告凌某某的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网友评论
M探长:吸烟应该被禁止!
乐逍遥:化工公司厂区内全是易燃易爆的物品,在厂区内吸烟,一但引燃,害人害己呀。
汪小佳:化工公司必须禁烟,既然知道不能吸烟,何必以身犯险?
lanys:防患于未然,必须要遵守公司规定。
云淡风轻:因其是化工公司,对控烟严厉是必须的。
对此你又怎么看?
文/记者 张倩 见习生 戴子熙 通讯员 李世寅 李惠楠
图/网络编辑:曾淑花 实习生 曾芷晴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右下角点个“好看”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
↓↓↓
今日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