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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中山人有望在广东任何城市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记者昨日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三年内省内公积金或将实现互贷,中山异地公积金贷款范围进一步扩大。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结平介绍,目前中山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范围:首先是已经签订《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在中山使用公积金贷款,包括广州、珠海、东莞等八个城市;其次是中山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当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为正常状态,符合缴存条件的,在中山购买自住住房时,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近日,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出台,为加大居民购房金融、税收支持力度,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该方案提出“积极推动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优化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推动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调剂使用。研究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和 ‘公转商’、‘商转公’试点。”刘结平表示,新政将公积金异地互贷的范围再次扩大,根据方案,三年内全省或将实现公积金互贷。
记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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