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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开展户口整顿,这些人员是重点!
关于永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公开信
新生儿出生后未落户的,监护人应向公安机关提交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居民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民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重复、虚假户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纠正,且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居民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赴港澳台定居等原因,应销未注销户口的,当事人、户主或其他亲属应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居住在城市城区的居民到城区以外的地区居住3日以上的,或居住在县市乡镇的居民到乡镇以外的地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及时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公民应当自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公安机关免收证件工本费。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已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尚未登记指纹的居民,可持居民身份证到公安机关补采指纹。
来源:永州发布综合红网、永州警事
编辑:杨力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