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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这些人的补贴涨了!看看你能领多少?
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通知称,2017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几项惠民政策的通知》(内政发〔2017〕53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具体为:自2017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即在原基础上城镇每人每月增加30元、农村牧区每人每月增加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即在原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460元。
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后,我市原有政策已覆盖到的残疾人群体,本着待遇不降的原则,仍执行原补贴标准;对原有政策未覆盖到的困难残疾人群体,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执行自治区确定的补贴标准,补贴资金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发放。
调整我市残疾人补贴资金发放渠道,由目前的残疾人联合会发放调整为民政部门发放。调整后,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发放形式执行《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即实行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下,可以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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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快讯息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整理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x13148jt3j3&width=500&height=375&auto=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