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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拳出击整治环境污染 多名省部级干部被追责问责

2018-04-10 鄂尔多斯发布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深刻汲取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问责教训进一步加快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转变发展理念,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力的措施,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月29日,接受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的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7省(市),统一对外公开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从问责人数看,7省(市)共问责104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含正省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159人(正厅级干部56人),处级干部464人(正处级干部246人);从问责人员分布看,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36人,地方政府209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44人,国有企业107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员52人;从移交问题分析,涉及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占比约40%;涉及违规决策、违法审批等乱作为问题占比约30%;涉及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推诿扯皮,导致失职失责问题占比约25%。


4月2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查处问责情况,黄冈市委副书记张社教、黄冈市环保局局长周秋英、罗田县委书记汪柏坤等多位党员领导干部因环保督察整改不力被问责。通报指出,黄冈市对罗田县及其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多次现场检查,但督办整改不到位,检查流于形式,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没有下力气推动解决。罗田县及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上级检查督办要求重视不够,整改不力;对基础治污设施建设、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工作推进不够,落实不力;对企业长期违法排污行为查处不够,处罚不力;对有关企业未建治污设施即投入生产问题置若罔闻,甚至暗中支持企业违法生产,导致环保部门停产决定长期得不到落实。经湖北省纪委会同环保厅组织调查并报经省委批准,最终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机遇,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好的成效抓好整改落实,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力的措施,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我市存在的环境问题,要实行挂账销号制度,进一步压实压紧整改责任和时限,加快整改进度,坚持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推进缓慢、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以及在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提前启动问责程序,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处理。市政府将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行按月调度,并要求各旗区每周例行调度,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制定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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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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