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18伊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出炉 你想了解的内容全在这……


伊金霍洛旗2018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入学通知


  一、新生入学条件

  (一)伊金霍洛旗公民办幼儿园、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具有伊金霍洛旗户籍在外完成幼儿园、小学学业,拟返回伊金霍洛旗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迁入我旗时间截止2018年5月1日)。

  (三)2018年5月1日前,登记居住在伊金霍洛旗境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四)具备入学条件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五)幼儿园新生必须年满三周岁,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小学一年级就读新生在秋季入学前须年满六周岁; 初一年级入学必须是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小学、幼儿园新生学位类型设置

  根据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将新生入学学位设置为五个类型。

  一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属伊金霍洛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阿镇有固定居住场所,有合法的住房产权手续。

  二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非伊金霍洛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阿镇有固定居住场所,有合法的住房产权手续。

  三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属伊金霍洛旗阿镇户籍,在阿镇地区租房居住。

  四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属伊金霍洛旗阿镇以外其他乡镇户籍,在阿镇地区租房居住。

  1.在片区内租住满1年以上的居民子女。

  2.在片区内租住不满1年的居民子女。

  五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非伊金霍洛旗户籍,在阿镇地区租房居住。

  1.在片区内租住满1年以上的居民子女。

  2.在片区内租住不满1年的居民子女。


  三、新生入学划片依据

  一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2年修正本) 第二章第九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

  二是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社区)、路段、居住小区、村组等,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四、新生分配原则

  (一)阿镇地区小学、幼儿园

  1.根据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居住地址情况,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学校(阿镇地区公办及合作办学幼儿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该范围内的学生按学位类型一至五类依次进行招生(同一学位类型按照条件先后顺序依次招生)。当该校招生计划学位录满后,该范围内其余学位的适龄少年儿童调配到周边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含注册民办幼儿园)就读。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残疾儿童少年及残疾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优先获得学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阿镇以外其他地区的小学、幼儿园

  1.上湾地区小学、幼儿园,参照阿镇地区学位判定规则和划片办法执行。

  2.阿镇和上湾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小学新生,教育局统一采集信息,由各学校自行招收所在片区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二是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每班不超45人;三是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正常入学。

  3.阿镇以外地区幼儿园,不需要参加网报,直接到所在地幼儿园报名。

  (三)初中分配原则

  为统筹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我旗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有关精神,我旗推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制度,学生学位根据毕业小学情况进行统一划分。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各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借鉴合作办学自主招生经验,2018年在所有初中校试行一定比例的自主招生改革制度。(自主招生具体比例见附件2)

  (四)足球、女篮特色学校招生

  为可持续培养足球和女篮特长生,提高全旗校园特色体育发展水平,形成梯队,经研究决定拟定部分足球、女篮特色学校重点培养特长生(第一小学、第四小学女子足球队,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男子足球队、第一中学男子足球队、第四中学女子足球队和女子篮球队)。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面向各个学段的学校跨片自主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和女篮特长生。

  (五)因特殊情况申请调整分配学校的学生

  如学生本人或家庭有其他特殊困难,不能到所分配学校就读,申请到其它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向“划片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划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且意向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允许学生到申请学校就读。若入学新生为家庭二孩,其中一孩已经在某所学校就读,则持有效证明材料(申请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信息卡,幼儿园持就读证明)可申请就读同一学校,申请材料在审核报名资料时提交给审核组工作人员。


  五、申请在阿镇地区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外地转入)的新生,需提供如下登记材料并按此顺序整理

  (一)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证明材料;

  (三)居住证明材料;

  (四)学籍证明材料 。

  提供上述材料的详细说明见附件1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

  幼儿园、小学:5月11日8:30—5月20日17:30;

  初中:5月21日8:30—5月27日17:30。

  (二)补报名时间:7月25日—7月29日(没有及时在第一次网报时间段报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参加补登记。旗内在籍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必须在第一次网报时间内报名,第二次补登的,不予审核。)

  (三)报名网址:http://www.erdosedu.com/(鄂尔多斯教育在线官方网站),点击首页报名入口进入。

  (四)预报蒙授的蒙古族适龄幼儿,不需要在网上登记报名,直接到伊金霍洛旗蒙古族幼儿园登记,登记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8:30—5月20日17:30


  七、新生划片工作日程安排

  (一)网络报名阶段:从5月11日至27日,分幼儿园小学、初中两个时段,对全旗秋季幼儿入学、幼升小、小升初新生进行预报名登记。

  (二)材料收集、初审阶段:

  幼儿园:

  2018年6月4日—6月8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按照适龄幼儿园报名序号,每天审核400人安排资料审核工作(即6月4日审核1—400号报名的幼儿,上午1—200号,下午201—400号,依次类推)。幼儿家长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网上登记后打印的《新生入园信息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第二幼儿园多功能厅,由划片领导小组相关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对阿镇地区新入园幼儿就读资质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幼儿信息采集表交由相关工作人员,资料原件当场退还给幼儿监护人。

  补报名幼儿资料审核时间:2018年8月13—8月14日(过期不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安排入学学位)。

  小学:

  1.阿镇地区幼儿园需于5月21日前将本园幼儿报名登记材料按要求进行收集并做好初审工作;2.基层、旗外幼儿园毕业的幼儿,入学地填报阿镇小学的,需于6月11日至15日期间,将报名登记材料,提交到教育股审核。其中基层幼儿园需统一收集报送。3.网报上湾地区小学的学生,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上湾小学统一审核,材料审核时间为6月10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具体咨询电话为13722176863。4.幼儿园需以班统计网报、未网报人数及原因。   

  补报名学生资料审核时间: 7月25—7月29日(过期不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安排入学学位)。

  初中:

  1.伊旗各小学毕业学生,按对口直升原则升入初中,不需要提交材料。2.阿镇地区初中招生范围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在阿镇地区就读初中的,需由其监护人在6月11日至15日期间将相关材料交到教育股审核。

  补报名学生资料审核时间:7月25—7月29日(过期不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安排入学学位)。

  (三)部门联合审核阶段:5月21日至8月10日,教育局将联合多部门对登记的信息进行审核验证。

  (四)新生划片分配结果网络查询阶段。8月23日9:00公布,分配结果,家长可以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查询界面,进行自主查询。(如有自愿互换分配学校的,家长持录取通知书到互换学校签字盖章,并于8月23日—24日在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备案;幼儿园到学前教育办公室登记备案)。

  (五)报名入学阶段

幼儿园:2018年8月25日到分配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间为一天,8月27日正式入园。

  小学、初中:8月23日,对秋季入学新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阿镇地区学生回原学校(幼儿园)领取“入学通知书”,社会零散登记学生的“入学通知书”到教育局教育股领取)。8月25日上午进行阳光分班, 8月27日正式上课。

  以上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特别说明

  (一)全市统一使用一个报名系统采集报名信息,每名学生只能报名一次,不可多地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
  (二)入学登记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一致,凡登记材料弄虚作假或登记信息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一经查实,不得重新提供材料,只将其随机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报名信息直接进入阳光分班数据库,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初一年级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今后中考时将不能享受自治区示范、优质高中的分招政策。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审核材料或再次提供审核材料仍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安排入学学位。

  (五)阿镇地区民办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自主选择注册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必须在网上登记报名(网上报名时直接选取幼儿园名称即可,资料由所在幼儿园审核)。

  (六)本次网上信息采集只针对2018年9月新入学的新生。


  九、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过程中各项工作,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学校要成立专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生资格审核、报名登记、注册等相关工作。

  (二)按片招生,保障就学。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符合“新生划片分配方案”中规定条件的新生,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争抢不属于本校服务区域的生源。

  (三)均衡编班,促进公平。各学校务必在开学前将均衡搭建的班级教学组,公示到学校门口,公示期不少于15天,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于开学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好社会人士、学生和家长代表参与统一的“阳光分班”工作。

  (四)及时公示,接受监督。各学校要将最后招收的新生名单和新生的分班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五)规范学籍,严格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校实有新生注册电子学籍,绝不允许有“空挂学籍”、“有人无籍”和“一人多籍”的违规现象。

  (六)加强纪律,规范办学。设立伊金霍洛旗划片招生工作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8691592,8691571,8962248),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的监督举报。全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划片招生工作,严格按本方案规定做好学生基础信息的采集、审核、上报等具体工作,全面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凡在划片招生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必将严肃处理。


  附件1:登记材料详细说明

  附件2:自主招生比例分配表

  附件3:入学申请表


附件1:登记材料详细说明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报名表、户口、住房、学籍)材料顺序整理

  (一)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

提供报名系统中最终提交的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证明材料

  1.全家户口薄(线装机打)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要求把户口本的户头、户主、小孩的相应页码复印在一页A4纸上(可正反面复印)。

  2.如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不在一个户口薄上,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居住证明材料(提供五项中其中一项)

  1.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抵押证明和还款流水记录原件、复印件);

  2.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统一样本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及购房交款收据原件、复印件(商品房购房合同复印件只要求把合同中标有房产具体位置、产权人信息及购房人和开发商签字盖章页复印即可);

  3.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二手房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4.其他类住房,如拆迁安置房、移民安置房、公租房、祖屋、经济适用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内缴水、电、供暖、网络、有线电视等任意两项费用收据原件;

  5.凡是租房住户一律提供加盖所辖社区(居委)公章的居住证明原件(居住证明租住登记时间截止2018年5月1日)和2018年缴水、电、供暖、网络、有线电视等任意两项费用收据原件。

  (四)学籍证明材料。非阿镇地区幼儿园毕业的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幼儿园毕业相关证明材料;非伊金霍洛旗范围内小学毕业的学生,需提供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籍信息表。

  二、住房材料说明

  (一)关于房产证件的说明

  1.学生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伊金霍洛旗房管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登记人必须是符合学生法定监护顺序的直系亲属。若产权登记人是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则适龄儿童与产权登记人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法定监护证明。

  3.在亲戚家居住就学的学生,其亲戚的房产证不予以登记。

  4.购买二手房,未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不能使用此房产手续登记。

  5.自购商品房,未交付使用的,不能使用此房产信息进行登记。

  (二)其他类住房材料的说明

  1.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

  2.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

  3.拆迁安置房,提供房屋回迁安置结算确认书、购房缴款单据原件。

  4.生态移民安置房提供转移办出具的生态移民转移协议、购房合同或转移办证明、缴款单据原件;矿区移民安置房提供矿区生态恢复补偿办出具的转移证明、缴款单据原件。公租房需提供由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办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缴款单据原件。


附件2:自主招生比例分配表



附件3:入学申请书


入学申请书


伊金霍洛旗教育局:

  我家(长子/长女)现就读于   (学校/幼儿园名称),   班。秋季我家(次子/次女)将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为方便接送两个孩子上学,现向教育局申请将(次子/次女)分配到   (学校/幼儿园名称)就读。

  (长子/长女)姓名   身份证号码:   

  (次子/次女)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时间:   

 

(需另附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已读高学段孩子的学籍证明)



今天,我们要大大方方地夸一夸鄂尔多斯这群亲疙瘩!

5月2日起,成陵这些精彩活动等着你!

自治区“草原英才”评选结果公示,鄂尔多斯多个单位和个人上榜


来源:伊金霍洛旗教育在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