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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鄂尔多斯,有一个地方让绿色成为发展底色!

杭锦旗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思想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绿色作为杭锦旗的底色和价值,把生态作为杭锦旗的责任和潜力,坚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



突出制度先行。近年来,杭锦旗先后制定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杭锦旗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杭锦旗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多个文件,将保护生态环境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旗党政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现场调度推动问题解决,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生态环保责任的落实落地,有效促进了生态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一以贯之。杭锦旗始终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旗委讲师团将“五位一体”中的“生态文明建设”与“五大发展理念”中的“绿色发展”贯穿于宣讲的全过程。重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杭锦发布等平台对“全国土地日”“世界环境日”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周等重要节点进行全方面多角度的宣传报道。



增进民生福祉。杭锦旗委、政府始终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紧盯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决心推动环保工作落到实处。逐年扩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规模,不断提高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补贴比例。结合环境保护费税改革,将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运行经费和能力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从严落实责任。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从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在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相关会议上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召开全旗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动员会议及部署、调度和推进等系列会议,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旗监察委和旗委、政府督查室全程跟踪督查各园区、苏木镇(管委会)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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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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